2012年6月底,外省某市某学院一教师用手机打来电话,说是他们拟出一套名师方面的书籍,打算收录我的一篇课堂实录和一篇文章《因为语文味,所以程少堂》,希望我同意他们使用。并告知需要一张照片和简介。我答应可以,提醒他们我的简介可以在网上搜集资料整理,但同时用手机发去一个简短简介供他们参考。他说,课堂实录和文章的使用需要我书面授权。我夸他们办事规矩。他说是出版社明确要求。于是我把地址给他,请他按地址寄来授权书,我签字后寄回。几天以后,忽然想,自己写好一个简介发给他们,以免他们整理之劳。于是给这位老师发短信:“某某老师好!请将您的电子邮箱发我手机,我将修改整理好的简介电子稿发您。” 但是,我没有得到回音。此后不久,收到盖有某市某学院某研究中心单位公章的授权书。是快递来的。我利用双休日填写好,也准备特快寄出。周日上午十点,在走往邮局的路上,就又短信告知对方:“某某老师,授权书已寄出,请查收。前几天短信要您的电子邮箱,但没有收到回复。”等了好一会,竟又没有得到回复。于是我就决定暂时不寄出授权书,也没有通知他授权书没有寄出。第二天上班后,我又打他的手机,通的,但没有人接。
于是决定,取消给他寄授权书的计划。并把授权书撕了扔进垃圾桶。
我对这位老师多次短信不回、手机不接,是一直不能理解的。我在网上查了一下,这位老师和我同龄,也是教授,任该校中小学教育发展研究所所长。他这么做,要么是教授架子大,要么是这位教授大概以为,他出书选我的东西是看得起我,是给我面子和机会。如果是这样想法,那就太可笑了。程某人活到可以毫不脸红地说一句 “你出书我同意你收录我的著作是给你面子” 的份上了。模仿北大饶毅教授落选院士后说的一句名言,我也斗胆说一句:“我进去是提高你书的水平,而不是你的书提高我的水平。” 甚至还可以说一句:“是我们的存在,给了你赚钱的机会。” 如果真有别的原因,那是我错怪,但是也应该来电解释。如此无礼,怎样做文化?
此后他也没有再来电。
取消给他寄授权书的计划,这就意味着:他的书不得收录我的课堂实录和论文。否则就是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