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培恒教授发表在去年10月19日《笔会》上的《恐非正解》一文,对“致仕”的用法引经据典,提出了自己的“正解”,同时以不点名的方式批评我“诬陷”了别人。
众所周知,“致仕”的正解是“辞官退休”。它始见于先秦典籍《公羊传·宣公元年》:“退而致仕”。汉何休注:“致仕,还禄位于君。”还禄位于君,就是辞官。此义沿用了两千多年,从来没有其他解释,可见已约定俗成。约定俗成的词义,具有公认性,怎么能由哪个人想变就变呢?章教授说:“余秋雨先生将‘致仕’用作到达仕途之意,有何不可?”然而他自己却在《中国文学史·元代文学》一章中写道:萨都剌“晚年致仕,寓居杭州”。(下册第107页)这里的“致仕”不明明是辞官退休吗?既然你自己按照正确的词义去使用,为什么偏要为别人的误解辩护呢?这种自相矛盾的做法,显然是违背常理的。无怪有位语言学家评论说:“不懂乱用,是谓误解,可以原谅,而明知其故,还要用歪理来强辩,这就是缺乏理性的歪解了。歪解的结果,必然导致别人以讹传讹,引起社会用语的混乱。作为一个知名的学者,怎么可以这样做呢!”
章教授的考证方法,基本上用的是“拆字重组法”:先把“致仕”分拆开来,再将“致”的“归还”义项换成“到达”,然后重新组装,便得出了“到达仕途”的新义。这种违背语言实践的拆字戏法,在学者眼里看来是不值一驳的,但缺乏传统文化和古汉语知识的人却会受骗上当。为了证明自己歪解的合理性,章教授还举出“宁馨”、“乱臣”两个例子来帮衬。关于“宁馨”一词的误用,《咬文嚼字》1995年第6期已经载文加以评析,读者自可参阅,我就不再赘述了。这里只谈“乱臣”。
章教授认为,“乱臣”的“乱”,一般“可释为通常意义上的‘乱’”(如“作乱”、“混乱”等,含贬意),但又有“治”义。他说:《尚书·泰誓》:“予(周武王)有乱臣十人。”孔颖达《正义》:“《释诂》云:‘乱,治也。’”这里的“乱臣”乃是把天下治理好的贤臣。然而,《孟子》却说:“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那可是把“乱臣”作为违反臣道之人来看待了,与《泰誓》中的“乱臣”意义恰恰相反。……“乱臣”这两种用法都符合词义。
如果仅就以上所举的《泰誓》和《孟子》两例来看,章教授的说法当然没错。但在《恐非正解》中,他是想用“乱臣”的例子,来为余秋雨的误解“致仕”作辩护的,那就显得站不住脚了。因为他不懂得,古汉语词义的引申和转换,是受到语言运用和发展的实践制约的,不能违反约定俗成的原则。
据查考,“乱”字的“治”义,在古代文献中,使用的范围很小,时间也不长。先秦时代主要的儒家典籍“十三经”,用作“治”义的“乱”,只出现在《尚书》中,一共才18处。其他的“十二经”,就连一次都没有用过。由于同字反训在语言实践中极易引起误解,造成人们思想交流上的障碍,因此秦汉以后,除直接引用《尚书》原文外,“乱”
字便不再用来表示“治”义了。这个结果,是符合语言发展规律的,已经不可逆转。如果按照章教授的观点,“‘乱臣’的这两种用法全都符合词义”,可以不受时代的限制,那么,你就不妨去实践一下,再搬出《释诂》云“乱,治也”的法宝,把党中央提出的“以法治国”、“以德治国”改成“以法乱国”、“以德乱国”,看看全国人民将会对这种荒谬的歪解作出什么样的回应!
下面再来谈谈《恐非正解》中一个比较隐蔽的文史差错。按其性质,属于误解而不算歪解。章教授在谈到杭州的别名武林时写道:把“武林”作为地名(指今杭州)则始于唐初。其地本称虎林,因唐朝皇帝的祖先中有以“虎”为名的,为了避讳,就把“虎林”改成为武林了。
章教授说“武林”之名是由“虎林”避改而来的。他的说法肯定来自宋叶绍翁《四朝闻见录》乙集武林:武林本曰虎林,唐避帝讳,故曰武林,如以“元虎”为“元武”之类。
章教授可能野史笔记看得较多,但却疏于考证。对于上述简短的记载,他一看就相信,一信就照搬,结果上了叶绍翁的大当。
其实,武林本是山名,它与虎林是两座不同的山。其名称早在汉代就已见诸文献了。东汉著名史学家班固在《汉书·地理志》“会稽郡”下写道:县二十六:……钱唐,西部都尉治。武林山,武林水所出,东入海。
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渐江水》中也有类似的记载:〔钱唐故县〕县有武林山,武林水所出也。阚云:山出钱水,东入海。
钱唐作为县名,始置于秦,治所在今浙江杭州市灵隐山麓。清代学者全祖望说:“武林山即灵隐山。”赵一清说:“武林水即钱水,今杭人所谓西湖者是也。”可见“武林”之名是跟杭州的山水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将“武林”作为杭州的别称,完全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既然从汉代起,直到南北朝时期,早已有了“武林”的名称,怎么还要等到唐代初年通过将“虎林”避讳改字以后才出世呢?了解了上述史料,章教授所谓的“正解”,就难免要使人感到滑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