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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黎明:不想当中国人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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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不想当中国人又如何?

来源: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read.asp?BlogID=4317408&PostID=48101249

 

前几日,前国务院港澳办主任鲁平在电邮中向《南华早报》表示,认为自己不是中国人的香港人,应看看自己的护照上写着什么,否则应该放弃中国国籍。据说,这话是对某些“港独分子”所说:“中国有13亿人口,没有这极少数人也不会受影响”。

 

此言在香港引起偌大反响。它断不会起到凝聚人心的作用,而助长“离心离德”的倾向,本来就可以料到。这话就连内陆的许多人听了,也是百味杂陈,按说,这像是“尊重个人选择”的表示,不过,大家从中听出了“地位优越感”,推论起来,似乎任何单个的“中国人”都对“中国”无所谓。

 

之所以觉得不对味,是因为鲁平在这里显示的是“中国主人翁”地位,“我即中国”,“谁去谁留我说了算”,至少,显示他比别人“更中国”。在个人对个人的交流中,没必要说这样的废话,所以,以为他这是在讲政治、论公事,不失其客观性。

 

鲁平不是现任港澳办主任,这还好些,要不,在港反响就会更强烈。所谓“港独”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或许,鲁平如此说正是基于这个判断。否则,对分离倾向严重的地区发话说“你们自由”,从而导致一大群人宣布放弃中国国籍同时又不流亡海外,那就悲催了——他不敢这样说的。

 

其实,“港独”没可能,更不该这样说话,干嘛非得这样居高临下地欺负人呢?港人反感这说法,主要是由于他们认为自己才是中国这块土地上的主人,大陆官员不过是“外来户”,不该把当家作主的事情全包元。至于有些香港人表示怀念“殖民时期”,客观上也是刺激大陆官员的一种方式,权力方理应反思。不殖民的同胞,让原殖民地居民觉得不如殖民者,这终归是件丢面子的事情,解决之道,该是和原殖民者比好、争高下才对。

 

就好像业主对物业服务公司不满,物业公司方就说了,“你不想在这里当业主可以离开小区!”可业主立马就会想到这样的理:这里是我的房子、我的产业,凭什么你让我离开?

 

不好的政策,官员的不良行为,肯定会助长离心倾向,有人对官员和管辖权行使中的弊端不满,不等于对“祖国”、“中国”和“中国人”不满。所谓的“厌恶中国人”,并非指向全体中国民众,究竟指向什么,其实都有具体对象。比如,有人说“香港人是狗”,香港人对此当然不会报以好话,在各类人群回应这种侮辱话语时,涉及抽象的“大陆人”是难免的,但不会有人认为“大陆民众”侮辱、歧视香港人。

 

 “中国人”这个概念,至少有族群、文化、法律等意义上的区别。作为族群中的中国人,不管到那里,无论有无中国国籍或中国文化因子,都是血缘上的“中国人”。法律上的中国人,则不分什么血统与文化背景,这由“中国国籍”来认定。而鲁平所说的中国人,指的是“法律上的中国人”。

 

免不了又扯到“爱国”老话题。放弃了中国国籍的人,或者事实上拥有双重国籍的人,不等于不爱中国,不等于厌恶在中国国土上的家乡和同胞。放弃中国国籍的人群中,“更爱中国”的例子俯拾皆是。既然不是中国人了,呈现和中国普通“爱国者”差不多的爱国言行,“份外之事”啊,自然显得更爱中国,也更被国家主人所待见。千万别宣布“放弃中国国籍的华人是不爱国的一群”,否则,“爱国侨胞”这词儿,就此再也没法出口了。

 

不当法律上的中国人,不少有条件达成意愿的人,已经不当了。对绝大多数人来说,这都是现实的考量,追求的是某国国籍带来的权益与便利,舍弃的是权衡利弊之后被认为可舍的东西。实际上,被话语威胁的对象,只是因为不具备走脱条件才感到具有威胁性,而对说走就能走的中国人,什么给力的话语都起不到震慑作用,不必反感鲁平发言的,正是这一类人。

 

但批评鲁平等不爱国、不爱港,这是极其错误的。一个国家内,国家受益人与高等国民,比其他国民更爱国,这道理也不必质疑。世事难料,假如他也有了放弃中国国籍的想法,我们也应该坚持“人人平等”原则——他的出走和其他国民一样,缘由并非出自不爱国、不爱乡的不良思想。


最后更新[201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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