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70年代,写作组在中国大陆曾经领导舆论。影响最大的,是以“梁效”为主要笔名的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大批判组,和曾用“罗思鼎”等笔名的上海市委写作组。其次,还有以“初澜”为笔名的文化部写作组、以“唐晓文”为笔名的中央党校写作组、以“洪广思”为笔名的北京市委写作组等。中共中央的机关刊物《红旗》杂志,几乎每期都有这些写作组的文章。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大批判组成立于1973年。次年,中共中央以一号文件的形式发出了该组整理的《林彪与孔孟之道》,由此启动了席卷全国的批林批孔运动。该组也就成为当时最引人注目的机构。据当事人范达人回忆:这一组织最初定名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大批判组”,后来用了许多笔名,如梁效、柏青、高路、景华等,其中最主要的一个笔名是“梁效”。
该组织最初发表一系列批判林彪、孔孟之道的文章时,大部分都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大批判组”的名义。有人提出:如果报刊上经常出现“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大批判组”的署名文章,有点不大好。范达人当时建议用“梁效”,因为一则北大、清华是两所学校,“梁效”与两校谐音,再则用“梁效”两字从语音听亦不错,表示良好效果的意思。
上海市委写作组的前身叫“红旗杂志上海组稿小组”,成立于1968年9月,由张春桥、姚文元指定徐景贤领头,实际上由朱永嘉负责。直到1971年五六月间,由上海市委写了正式报告,7月,经张春桥、姚文元批准,过渡为上海市委写作组。上海市委写作组的笔名除丁学雷、罗思鼎,还有康立、石一歌等。据记载,上海市委写作组从1971年7月正式建立,到1976年10月停止活动,共发表文章800篇左右。
邓小平听后转换了话题
事实上,在新中国,成立最早、国际影响最大的写作班子,是成立于1963年的中央反修文件起草小组,也就是邓小平说的“钓鱼台的班子”。
1975年,邓小平一度主持中央日常工作,他也组织了一个“秀才班子”,这就是国务院政治研究室。
据当事人于光远回忆:这年(1975年)1月6日,邓小平约胡乔木谈话,考虑由胡乔木、吴冷西、胡绳、李鑫等人当国务院顾问,像过去“钓鱼台的班子”那样写一批反修反帝的文章。他还出了一些题目,如三个世界的划分、苏联的社会性质、战争与和平问题、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问题。邓小平说,写这些文章要多找一些人,多带一些徒弟,组织一个写作班子。胡乔木说,听说写作班子比较有成绩的,大概数北大清华大批判组、上海市委写作组、北京市委写作组,是否从他们中间调一些人?邓小平听了,先是沉默不语,接着转换了话题。
随后成立的政治研究室的领导共有7位:胡乔木、吴冷西、胡绳、熊复、于光远、邓力群、李鑫。邓小平将写作班子命名为政治研究室,表明他倾向于机构的正规化,和张春桥、姚文元不赞成机构正规化的态度正好相反。
写作组成员的结局
1976年10月以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大批判组和上海市委写作组成员都作为与“四人帮”有牵连的人加以审查。范达人还一度入狱。在1983年开始的整顿中,“梁效”成员受到如下处分:
第一,李家宽、宋伯年、王世敏属“三种人”(注:指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开除党籍;第二,范达人、钟哲民犯有严重错误,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第三,叶朗、杨克明犯一般错误,记录在案;第四,汤一介、胡经之等组长一级成员犯一般性错误;第五,一般成员不予追究。
后来,一些曾经是“梁效”成员的学者,在北京大学还是获得了重新发展的空间,有的成为著名的学术带头人,有的担任了系主任乃至副校长等领导职务。在上海,徐景贤被判处徒刑15年,朱永嘉被判处徒刑14年,王知常被判处徒刑12年。写作组的其他成员也受到不同的处理。 (东楚晚报 丁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