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2013年5月12日按:有一位肇庆读者,应该是位老朋友,今天来短信提醒我说,我给语文味网转载的大同大学张毅的论文写的按语中“我有一个云英未嫁的女儿”一句,其“云英未嫁”一典用的不妥。谢谢他常看语文味网。我当然知道“云英未嫁”的不同来历,我也知道网上关于“云英未嫁”的争论。“云英未嫁”作为广泛使用的成语,目前一般成语词典却大都未收,我家大大小小的成语词典好几本,都没有收,《辞海》也未收。但我很放心地使用这个词语几十年,是因为我至少在30年前就从广泛阅读中了解到,许多学者、作家都是把这个词语当成“待字闺中”的同义语使用的,而且一般作家学者更喜欢使用“云英未嫁”,大约的确是“云英”二字更富诗意,更富美感。有个法国电影中文译名就叫《十八云英未嫁时》,很美,如果翻译成《十八姑娘待字闺》,就差远了。在现代汉语中,“云英”只是一个有美感的符号,和“歌妓”风马牛不相及,所以现在的女性,名字叫做“云英”的很多,我认识的女性朋友中就有好几位芳名“云英”。
而且以典故论,所谓“云英”者也并非只有一种来历。
使用语言当然要遵守一般语言规则,但一般语言规则之上,还有一个更重要的规则,即约定俗成。许多成语、典故的当代意义,和原始意义完全没有关系或者关系很小,所以使用、解释起来不能胶柱瑟鼓。比如我们现在常常把“三思而后行”当成是孔子的思想来推崇,但实际上《论语·公冶长》是这样记载的:“季文子三思而后行。子闻之曰:‘再,斯可矣。’”“明哲保身”原指明智的人善于保全自己,现指因怕连累自己而回避原则斗争的处世态度。“大放厥词”原指铺张词藻或畅所欲言,是褒义,现用来指大发议论,是贬义。“按部就班”原指按照一定的步骤、顺序进行,现指按老规矩办事,缺乏创新精神。“变本加厉”原指比原来更加发展,现指情况变得比本来更加严重。“每下愈况”古代表示事件越进行就越符合某种规律,现代转变为“每况愈下”,表示越来越糟糕。“沆瀣一气”古代表示褒义,两人志趣相投互相亲近,现代转变为贬义,指坏人狼狈为奸。“弹冠相庆”古代表示褒义,互相祝贺某件事成功,现代转变为贬义,指坏人一起庆幸。“明察秋毫” 古义形容视力很好, 今义指观察力强。“衣冠禽兽”的初始意义和现在的“品德败坏”毫无关系。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
使用成语典故,当然是要了解、要考虑它们的原始意义为好。但语言既有继承性,又有变化性。不分情形,要求现代人使用成语典故时一定要和成语典故的原始意义保持完全一致,那就不是爱护语言,而是扼杀语言,因为这种做法和语言的本质——与时俱进相悖。
以下是从网上搜集到的有关材料,供参考。)
附1:
原题:从“云英未嫁”说古诗文中的典故偷换
作者: 青山听雨_
来源: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read.asp?BlogID=1050807&PostID=15606260
以下这个文章是今天看报遇到“云英未嫁”一词,因从未碰到过此词而网上搜索而来的,完全是巧合。看来,无心插柳是学习知识的最好方式啊。有一词不知而查词,由此词生疑而试着解惑,从而牵扯到一个文学中经常碰到的的典故使用问题,很是受益。
从“云英未嫁”说古诗文中的典故偷换
作者:青山听雨
前段时间读岛子兄的文章《哪个云英未嫁》,文中提到有位白先生讥笑某写手乱用典故, 写未婚的女子时用了“云英未嫁”这个成语,于是查出这个典故中的出处,说这个未嫁的云英本是唐朝诗人罗隐诗中的一位妓女。岛子兄对这位白先生指出的这一成语的出处提出疑议,并根据《典故故事大全》指出这一典故应该是出自唐人小说“蓝桥驿裴航遇仙女”,并且认为,这个成语的重点在于“未嫁”,而不在于云英的身份是仙女还是妓女,就象“李广难封”“东施效颦”一样,偏重的是后面两个字。也就是说写女子未婚用“云英未嫁”并没有错。这个观点无疑是正确的。
这篇文章无意中触及了前人诗文用典的一个问题,就是“连类用事”和“典故偷换”,对这个问题岛子兄没能深入讨论下去,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
“云英未嫁”这个成语的出处究竟是出自罗隐的故事还是出自裴航的故事呢?如果单纯从字面来考查,则白先生是对的。这个故事出自宋人计有功的《唐诗纪事》。晚唐时的罗隐是一个四海闻名的才子,但却一生怀才不遇。他本名罗横,因为先后十次考进士都没考中,于是决心离开考场,不再参加科举考试,就改名叫罗隐。当初他以寒士赴举,路过锺陵(今江西进贤)县,结识了当地乐籍中一个美丽聪慧的歌妓云英。大约十二年以后,他再次落第路过锺陵,又和云英不期而遇,这时的云英仍隶名乐籍,未脱风尘。云英见这位罗秀才仍是一身布衣,很是惊讶。罗隐也不胜感慨,就写下了一首诗赠给云英:
钟陵醉别十余春,重见云英掌上身。
我未成名君未嫁,可能俱是不如人?
那么为什么《典故故事大全》中却把这个典故的出处说成是“蓝桥驿裴航遇仙女”的故事呢?究竟是谁搞错了呢?其实谁也没有错。裴航的故事出自唐人裴铏所著小说集《传奇》。这个故事以浪漫注意的手法,描写了人神之间的一场恋爱,故事曲折,引人入胜,常被后代诗文引为典实。为什么么说这两个出处都没有错呢?因为这两个故事有其相同之处,就是两个故事的女主人公的名字都叫云英,而男主人公都是在下第后和云英相遇的,而相遇之时两个云英恰恰都是未嫁。所以这两个故事在后世的诗文中就被混为一谈,往往用“云英未嫁”代指待字闺中的少女。你不能吹毛求疵说人家用错了典故,说什么“云英未嫁”的云英本来是个老妓女,不能用来比喻未婚的少女。个中原因,一个是岛子兄所说的,这个成语偏重于“未嫁”二字,而不是云英的身份;另一个原因与古人诗文的用典习惯有关。
用典是古代诗文的一大特点,作者为了追求“典雅”“含蓄”,往往一句很平常的话或者一个很普通的意思也要引用典故来表达。有时作者使用的典故往往与本事风马牛不相及,只是稍微有点关联,就引出一大段联想。譬如岛子兄文章中引的那首苏轼的《南歌子》:
“卯酒醒还困,仙村梦不成。蓝桥何处觅云英?只有多情流水伴人行。”其实作者只是因为喝了酒,走到一个桥头,又困又渴,想找个地方讨碗水喝,躺下来睡一觉,因此联想到裴航经过蓝桥口渴求浆遇见仙女云英,而自己就没有这份艳遇。这完全是一种联想,并没有多么深刻的寓意。不过这样却增添了诗文的浪漫气息。
古人为了便于在写诗文时查找典故,就把与同一事物有关的文字资料编纂到一起,分门别类,编成类书。这些类书有的是以类分的,有的是以字分的,像《初学记》、《艺文类聚》、《太平广记》、《玉海》、《渊鉴类编》等都是按类分的;像《韵海镜源》、《佩文韵府》、《骈字类编》以至于《永乐大典》都是按字编的。古人诗文中往往把这些和同一事物有关的典故连扯到一起,这种情况尤其以赋和骈文以及咏物的诗词中为多。这就形成了连类用事。连类用事不可避免地把一些本来毫不相干的典故牵扯到一起,以致出现偷换或移花接木的现象。“云英未嫁”就是这样一个被偷换和移花接木了的典故。这样的例子在古典诗文中很多,以致成为一种习惯。下面我举几个例子来证明一下。
陶渊明的《桃花源记》是大家都很熟悉的名篇,这篇《桃花源记》的后面还有一首《桃花源诗》,二者是孪生姊妹。这首诗的一开头就说:“赢氏乱天纪,贤者避其世。黄绮之商山,伊人亦云逝。”这就把作者写这篇《桃花源记》的用意明白无误地道了出来,就是用秦的灭周乱纪,影射刘裕篡晋自立,对刘宋统治者表示一种不合作的政治态度。但这首诗在用典上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夏黄公和绮里季等四位老人隐居商山和桃源人的“避秦世之乱”是一回事吗?四皓的故事最早见于《史记·留侯世家》。据《史记》记载,刘邦晚年宠爱戚夫人,欲废太子刘盈而立戚夫人的儿子如意为太子,吕后向留侯张良求计。张良认为此事只能智取,不能强谏,就让吕后派人用厚礼把刘邦当年请不动的商山四皓请下山来辅佐太子。“留侯曰:‘……顾上不能致者,天下有四人。四人者年老矣,皆以上慢侮人,故逃匿山中,义不为汉臣。’”又,刘邦见到四皓跟在太子身边,很吃惊,问他们当年为什么自己召他们他们不来,现在却下山辅佐太子。四皓回答:“陛下轻士善骂,臣等义不受辱,故恐而匿之。”你看,四皓明明白白是避刘邦,怎么能与避秦的桃源人相提并论呢?十年前我曾著文辨明这个问题。后来随着读书的深入,见识的增广,才发现这只是一种连类用事而已,这里陶渊明所取的只是“避世”这一四皓与桃源人的相似点。
还有一个例子,也与陶渊明的《桃花源记》有关。古人描写爱情的诗词中经常用到“桃源”“武陵”的典故 ,如秦观的《踏莎行》:“雾失楼台,月迷津渡,桃源望断无寻处。”韩琦的《点绛唇》:“武陵凝睇,人远波空翠。”李清照的《凤凰台上忆吹箫》:“念武陵人远,烟锁秦楼。”从字面上看,这两个典故都是出自陶渊明的《桃花源记》,其实不然,因为陶渊明的《桃花源记》中没有一点与爱情有关的内容。这两个典故实际上与刘晨、阮肇入天台山遇仙女的故事有关。相传东汉时,刘晨、阮肇共入天台山取谷皮,迷路困在山中十余日,后见山上有桃树结满桃子,就攀上山摘了几个充饥。下山喝水,见溪水中有芜菁叶和胡麻饭流出,于是沿溪上溯二三里,遇见两个女子,资质妙绝,相邀还家,设宴款待。有群女各持三五桃子至,笑言:“贺汝婿来。”居十余日求归。既出,亲旧零落,邑屋改异,无复相识。至晋太元八年,忽复去,不知何所。(见南朝宋·刘义庆《幽明录》)。这个故事和陶渊明的《桃花源记》相比较,有几点相同处:一,都与桃有关;二,都是沿溪溯行遇人;三,都是留居数日后求归;四,都与晋太元年间有关。就这样,两个本来互不相干的故事被糅合到了一起。
再举一个例子。晚唐时著名诗人李商隐于唐文宗开成四年(公元839年),由秘书省校书郎调任弘农县尉(弘农县属虢州,今河南灵宝县。县尉管一县的治安,相当于今天的县公安局长),因为活狱(免除或减轻对受冤囚犯的刑罚)触怒陕虢观察使孙简。诗人愤而辞职,写了一首诗呈给虢州刺史要求离职回京城。
黄昏封印点刑徒,愧负荆山入座隅。
却羡卞和双刖足,一生不复没阶趋。
——《任弘农尉献州刺史乞假归京》
诗中不仅抒写了对“封印点刑徒”的庸碌生活和“没阶趋”的卑辱处境的不满,同时蕴含了对县尉这种既要残酷镇压人民,又要曲意迎奉上司的职务的厌恶和愤懑,与盛唐诗人高适的“拜迎官长心欲碎,鞭挞黎庶是令人悲”异曲同工。这里有一个问题,诗中用到了“荆山”和“卞和”,那么诗人所写的荆山是卞和当年得到玉璞的荆山吗?不是。诗人诗中的荆山在虢州湖城县(今河南灵宝县),又名覆釜山;而卞和得到玉璞的荆山在今天的湖北南漳县西面。这里只是因为两座山名字相同,于是扯到了一起,引出了卞和的典故。
以上所举都是连类用事中偷换典故的例子。云英的典故是偷换了人物,《桃花源诗》中四皓的典故是偷换了历史背景,“武陵”“桃源”的典故是偷换了人物和地点,李商隐诗中荆山的典故是偷换了地理位置。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就不一一列举了。
学贵有疑。读书能提出疑问这就比囫囵吞枣,不求甚解进了一步。但还需要更进一步,才能达到无疑的境界。从不疑,到有疑,再到无疑,这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过程。一开始读书不疑,就是尽信书,说明你的认识还没有达到能提出疑问的程度;能提出疑问,不尽信书,说明你的认识程度提高了;当你的认识水平进一步提高,你会发现原来自己有疑问的地方并不存在疑问,这就达到了一种博览通识的境界。从看不出问题,到能看出问题,到能自己解决问题,这就是进步。我们只有多读书,勤思考,才能拓展眼界,提高认识水平,达到博览通识的境界。吾党小子勉之哉!
附2:哪个云英未嫁?
来源:http://club.whinfo.net.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350476
前几天看见一位白先生写的文章,讥笑某写手乱用典故,描写未婚的女子时用了“云英未嫁”这个成语,这位先生很不以为然便上网去搜,考证出“云英未嫁”出自一个香艳故事,写的是嫖客和妓女的事。说一嫖客参加高考,十二年连个中专都没考上,曾经跟他有过一夜情的妓女叫云英的便嘲笑他,这位叫罗隐的才子嘴皮子功夫了得,不肯吃亏。也反唇相讥,作诗道:“钟陵醉别十余春,重见云英掌上身;我未成名君未嫁,可能俱是不如人。”白先生说这就是“云英未嫁”的出处。
许三多同志说过,他在外这么多年,就学会俩字“我信!”;许二和说他也学了俩字是“不信”。我没有三多那么憨厚,亦无二和的世故,我学得比他俩的都要多,是四个字“半信半疑!”说来也巧了,看完这篇文章后,因内急去蹲厕所,厕所暖气片上放了一本书,这可不是白云老大妈的《月子》,我从没看过这本书,不知道出版没有。倪萍阿姨的《日子》我倒看过,可没敢撕,那是老婆借单位的,损坏得陪钱的,再说了我在厕所里放书可不是用来揩屁股的,是看的。我这本书叫《典故故事大全》,当时我随手翻到第157页,那页的典故是蓝桥遇仙,说的是唐朝长庆年间有位秀才叫裴航,有次坐船时见到一位美妇,心生爱慕之意,便作诗给那位妇女,美妇后来回诗道“一饮琼浆百感生,玄霜捣尽见云英。蓝桥便是神仙窟,何必崎岖上玉清。”裴航与美妇别后,到了一个叫蓝桥的地方,又见到一位美女云英,想娶人家,云英的奶奶说行,但有条件,昨天有神仙送我灵丹,但得用玉杵臼捣药,我没有这东西,你要能找来,我就把孙女许配给你。过了一百天,裴航找到了玉杵臼,就来捣药,白天捣,晚上休息,休息时就有个玉兔替他捣,书上没提玉兔的来历,不过我很疑心是月宫里的那只。药捣好后,娶了云英,还都成了仙,后来又见到先前的美妇,原来是云英的姐姐云翘夫人,仙君刘纲的妻子。
说实在的,看完这个故事,我也不是太肯定“云英未嫁”出自这个典故,可在故事后的注释里明明写着“通常用法有裴航遇仙、云英、云英未嫁等”。且还引用苏轼南歌子一词 “卯酒醒还困,仙村梦不成。蓝桥何处觅云英?只有多情流水伴人行。”言之凿凿,也不能让人不信。
其实,不管云英未嫁指的是哪个云英,是仙女也好,妓女也好,都无定论,因为每个典故里都无云英未嫁这个词,我觉得这个词出自哪都不重要,该词重点在“未嫁”上,云英就是个符号,也许是当时很大众化的一个名字,如现在的什么娟什么花的,其实也可以叫个阿猫,或者叫个阿狗。这个词如果专指妓女没结婚,就有很大的局限性,失去了其作为成语的价值。如“李广难封”这个词,所比喻的人不一定是战功显赫的将军;再如东施效颦,说的也不一定是位丑女,如果要特意强调身份,有点舍本逐末了。退一步讲,假使该词语出妓女云英一典,其深意不在“君未嫁”上,而在“我未成名”上,抒发的是怀才不遇的愤懑之情。说起这位罗隐,真是是有才,与陆龟蒙、皮日休齐名,誉满吴越,南唐的使者来吴越,吴越的人问使者见到罗隐没有?使者说不知道这个人。吴越的人很诧异说:“四海闻罗,江东何拙之甚?!”用现代话表述:知名度这么高的罗隐,四海都闻名,而你们南唐人却不知道,不是愚昧太很了吗?南唐的使者回答说:“为金榜无名,所以不知。”看来没有文凭是万万不行的。
实际上,这么两个互相独立的故事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被一部美国电影连在了一起,这就是《魂断蓝桥》,该电影英文名称是《滑铁卢桥》,中文译名为《魂断蓝桥》,既涵盖了裴航版的蓝桥驿,又有罗隐版的妓女,二者在这凄美的爱情电影得到有机的结合,并获得升华,以致家喻户晓。
在历史的车轮碾压下,有多少诘屈聱牙的词语被淘汰了,失传了,又有多少词语失去了本来的意义,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在这同时又引进了多少外来词,创造了多少新词。咱不说现在流行的网络语言、QQ语言,就是现在经常使用的词语又有多少老祖宗传下来的呢?咱们常说日本人使用中国人创造的汉字,可谁知道咱现在使用的好多词是日本鬼子在伪满州国推行的“协和语”(如政治、改革、革命、选举、机关 、干部等),对我国进行文化侵略,鬼子打跑了,那些词却被我们接受了,有人觉得是耻辱,也许是吧,可咱老祖宗的词语也不是被我们抛弃了么。
所以呀,咱别太强调那云英的妓女身份了,你不说谁知道,没准人家出身贫寒,为生活所迫呢,怎么说也是咱们的阶级兄妹吧,千万别歧视人家,瞧不起人家,咱们古来就有笑贫不笑娼的优良传统,就别拿她出身说事儿了,要怪就怪那万恶的旧社会。再说你就那么肯定不是你弄错了,要万一是那位仙女云英呢,那就等着法院给你送传票吧。
还是古人说的对呀,尽信书不如无书,这典故那典故的,何苦让它来禁锢咱的脑袋,写得高兴就行,假使老钻牛角尖,胶柱鼓瑟,成了位酸腐不堪的老学究,那才值得悲哀呢。
附3:描写女性年龄的成语
来源:http://cy.5156edu.com/page/z9004m7492j186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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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是一种浓缩的民族文化,呈现当时社会的人物百态,具有深层次文化内涵。从近年来的语文高考试题的熟语运用来看,还未曾出现考察成语性别,以及成语中的女性年龄的试题,譬如“豆蔻年华”,多指女子十三、十四岁,如果说成是“这个男孩正值豆蔻年华”,就是成语性别误用的典型例子。成语性别多指女性成语,只能用于女性而不能用于男性。
1.金钗之年:女子十二岁。
例1:懵懂的金钗之年,留下的印迹斑斑驳驳。
例2: 已过金钗之年的我已不再无忧无虑,忧伤离我越来越近,欢乐离我越来越远。
2.豆蔻年华:女子十三四岁。豆蔻是一种多年生草本植物,高约丈许,在春末夏初开花,成穗状,初为嫩叶所卷,叶渐展而花渐开,二月正是含苞期,在文学作品中常常被用来形容少女的纯洁天真。“豆蔻年华”一语出自杜牧的《赠别》一诗:“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诗中的“十三余”明白无误地确定为十三四岁的少女,一如豆蔻的含苞待放。
例:“一遇到女人,可就要发挥才藻了,不是‘徐娘半老,风韵犹存’,就是‘豆蔻年华,玲珑可爱’”。鲁迅《且介亭杂文二集·论人言可畏》
误用例句:我们是十五六岁的中学生,正值豆蔻年华,要努力学习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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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及笄之年:女子十五岁。《礼记内则》女子十有五年而笄。古时女子满十五岁把头发绾起来,戴上簪子。古代未成年的小女孩是垂发的,到了十五岁左右,就要将头发盘起,用簪子插起来,即“加笄”,举行“加笄礼”,表示成年。后来逐渐发展为结婚的前一天举行,请一位多子多孙的老妇人,给女子修额,绞脸(用细丝线绞除面部汗毛),然后洗脸沐发,绾髻加簪。
4.碧玉年华,:女子十六岁。女子十六岁称为碧玉年华,又可称瓜字初分,风信之年,二八年纪,破瓜之年。(瓜:在隶书及南北朝魏碑体中可拆成两个八字。)
例:碧玉年华里总是充斥着五彩缤纷的梦,我们手握着勇气,肩负着理想,向着自由前进。
5.尚未出嫁的女子是:云英未嫁,黄花闺女,小姑独处,待字闺中(用唐代钟陵著名歌女云英泛指未嫁的成年女子。罗隐的一首七绝:“钟陵醉别十余春,重见云英掌上身;我未成名君未嫁,可能俱是不如人”)。,
例:虽然郭大姐事业有成, ,可惜云英未嫁,到死时还是孑然一身。
6.花信年华:花信,开花时期。指女子的年龄到了二十四岁。也泛指女子的年龄正处在年轻貌美之时。出处:宋·范成大《元夕后连阴》:“谁能腰鼓催花信,快打《凉州》百面雷。”
例:在她花信年华时,她就小有名气了
7.罗敷有夫:已有丈夫的女性。(罗敷指代古代著名的美女,出自汉乐府《陌上桑》,“使君自有妇,罗敷自有夫”,后人沿用去掉了中间的“自”字)
例:鸳鸯梦好两欢娱,记否罗敷自有夫。(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卷三)
8.半老徐娘:称尚有风韵的中、老年妇女(故事出自南朝梁元帝妃子徐昭佩的故事。徐昭佩年轻时确是一个艳光四射的大美人,但她始终敌不过岁月催人老的事实,妙龄一过,姿色已大不如前。但仍浓妆艳抹的她,却犹存一点风韵。故后世以“徐娘半老”来形容中年妇女风韵犹存。)
9.风韵犹存:四十岁开外的女性风采姿色不逊于年轻之时。形容中年妇女仍然保留着优美的风姿。(成语出处:清·王韬《淞隐漫录》:“其母虽属徐娘,丰韵犹存,老蚌固宜出此明珠。”)除此之外还有:风情犹在,余韵犹存。
10.人老珠黄:年老色衰的女性,像珍珠年代久了变黄就不值钱一样被轻视。(明·兰陵笑笑生《金瓶梅词话》第二回:“娘子正在青年,翻身的日子很有呢,不像俺是人老珠黄不值钱呢。”)
例:真正人老珠黄不值钱,走了这点点路,果然就吃力起来,我也要回去睡个觉呢。(清·吴趼人《瞎编奇闻》第七回)
11.琵琶别抱:旧时指妇女改嫁。出处:唐·白居易《琵琶行》:“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
示例:琵琶别抱,掉首无情,非惟不及此妾,乃并不及此狐。(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卷四)
附4:凌叔华与林徽因“夺宝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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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9-03-04 |
《顾颉刚日记》的出版,解密他不为人知的千斛情泪;邵洵美遭鲁迅棒喝,“盛家赘婿”不改“唯美”;张竞生海外情场涉历,春梦终竟无痕;田汉为爱成恨;周作人集外遗文痛骂陈西滢;徐志摩日记归属大起风波……《民国的身影——重寻遗落的文人往事》(蔡登山著)为我们梳理种种文人往事,重建历史现场。
1931年11月20日的《北平晨报》报道说:“19日午后2时,中国航空公司飞机由京飞平,飞行至济南城南三十里党家庄,因天雨雾大,误触开山山顶,当即坠落山下。本报记者亲往调查,见机身全焚毁,仅余空架。乘客一人,司机二人,全被烧死,血肉焦黑,莫可辨认……”
报道中殉难的乘客就是诗人徐志摩。
徐志摩的猝逝,他的生前好友为他在各地举办了追悼会。追悼之余,由胡适领头,组成编辑委员会,拟将徐志摩已发表的作品和未发表的手稿、书信、日记全部搜集,编成《徐志摩全集》,以尽对亡友的责任。这在同年12月5日沈从文给王际真的信中就提到:“朋友们在预备印行他的信里,选出一些使活人看来不至于红脸的信,印出一部分,一面纪念他的死,一面或者对于此后生活毫无依归的小曼,稍有补助。……这些信件,照我意思主张将来由一个人保管(我以为叔华最适宜于做这件事),等大家都死后再印,可不知这事情结果怎么样。”
何以是由凌叔华来保管呢?原来徐志摩曾经追求过凌叔华,凌叔华可说是徐志摩的“红粉知己”。徐志摩曾对陆小曼说“女友里叔华是我一个同志”,意思是她是那种能了解他“灵魂的想望”和“真的志愿”的朋友。凌叔华也不只一次说过,志摩与她情同手足,他的私事也坦白相告。学者梁锡华就指出:“从年月可见,徐志摩写这些亲昵到近乎情书的私柬给凌叔华,是在失落了林徽因而尚未认识陆小曼的那段日子,也就是他在感情上最空虚、最伤痛、最需要填补的时候。巧得很,妍慧多才的凌叔华近在眼前而又属云英未嫁,所以徐志摩动情并向她试图用情,是自然不过的。”
基于对凌叔华的信任,1925年3月,当徐志摩决定欧游时(按:除赴泰戈尔之约,更重要的是为他与陆小曼的绯闻,而去躲避风头的),临行之前他把一个装有“天堂和地狱”案件的小皮箱交给凌叔华保管。这小皮箱就是后来大家通称的“八宝箱”。箱子放有什么东西?据推测,有徐志摩的书信及平时他随手写下的一些散文或诗歌的手稿,最重要的有两本英文日记,那是1921与1922年间他在英伦和林徽因相恋的日记,通称《康桥(Cambridge)日记》。据林徽因给胡适的信,谈及还有《雪池时代日记》(按:那是1922年11月徐志摩回到北京,到景山西街雪池胡同苦追林徽因不得的失恋日记)。
1925年7月底,徐志摩欧游归来,他与陆小曼的感情热度并没有递减,反而急骤升温。不久双方各自顺利解除婚约,徐、陆两人终于在1926年10月3日,在北京北海董事会举行婚礼。此时徐志摩忙得无暇顾及那个存放在凌叔华那里的“八宝箱”。到了婚后,他们移居浙江硖石及上海后,又顾及到箱子里有不宜陆小曼看到的日记、书信等,因此徐志摩也就没有急着把箱子索回。而在这期间凌叔华也经历了与陈西滢结婚等人生大事及后来与夫婿同赴日本旅居的景况,“八宝箱”就一直存放于凌叔华在北京的家中。
1928年6月,徐志摩再度欧游。12月,他回到北京探望老师梁启超的病。他见着很多旧日的朋友,但此时凌叔华与陈西滢已从日本返国,并在两个月前与陈西滢移家武昌,因此徐志摩此行并未见着凌叔华,人在武昌的凌叔华显然没有机会将“八宝箱”当面交与徐志摩。因此才有后来(1931年12月10日)她给胡适的信中说“我去日本时,他也不要,后来我去武昌交与之琳,才算物归原主”之句。
凌叔华说她通过卞之琳,将“八宝箱”转交给徐志摩。凌叔华不可能将如此重要的“八宝箱”交予一个从未与徐志摩谋面的人,这也难怪卞之琳在1994年1月15日的《文汇读书周报》上发表长文,认为凌叔华的种种说法,是一笔糊涂账。
但徐志摩在此时确实将箱子取走了,据1932年元旦林徽因给胡适的信中说:“……此箱偏偏又是当日志摩曾寄存她(按:指凌叔华)的一个箱子,曾被她私开过的(此句话志摩曾亲语我。他自叔华老太太处取回箱时,亦大喊‘我锁的,如何开了,这是我最要紧的文件箱,如何无锁,怪事——’又‘太奇怪,许多东西不见了,missing’)。”因此可以推定徐志摩是从丽琳处取回箱子。总之,“八宝箱”在1928年12月中重回徐志摩的手中。
至于后来“八宝箱”怎会又在凌叔华的手中呢,那是两年多以后的事了。1931年6月11日,徐志摩从上海到北平,在他与沈从文的接触期间,两人很可能相约各自为对方写小说,因为后来徐志摩以沈从文和丁玲、胡也频的故事写了一篇《珰女士》,发表在9月份的《新月》杂志上,当然沈从文也有意以徐志摩为原型写成小说。徐志摩是把“八宝箱”提来要给沈从文看。沈从文后来是否看过不得而知,但徐志摩是再次把“八宝箱”交给凌叔华保管这件事是没错的。
只是这次“八宝箱”中的东西是与第一次有所不同,其中原本的《雪池时代日记》在辗转于硖石老家及上海的中间,为陆小曼所见,被陆小曼给烧了。而新放入箱子的有陆小曼的日记,那是写于1925年徐志摩第一次欧游之后,因此肯定不会是在徐志摩欧游前交给凌叔华箱子前放进去的。
1983年5月7日,旅居英伦的凌叔华复信给徐志摩的表妹夫陈从周说:“……至于志摩坠机后,由适之出面要我把志摩箱子交出,他说要为志摩整理出书纪念。我因想到箱内有小曼私人日记两本,也有志摩英文日记二三本,他既然说过不要随便给人看,他信托我,所以交我代存,并且重托过我为他写‘传记’。为了这些原因,同时我知道如我交胡适,他那边天天有朋友去谈志摩事,这些日记,恐将滋事生非了。因为小曼日记内(两本)也常记一些是是非非,且对人名也不包涵,想到这一点,我回信给胡适说,我只能将‘八宝箱’交给他,要求他送给小曼。以后他真的拿走了,但在适之日记上,仍写志摩日记有两本存凌叔华处……这冤枉足足放在我身上四五十年,至今方发现……”从一些书信得知,胡适在第一时间(11月27日)从凌叔华处取得了箱子,打开后并拿出或放入一些信件,然后在11月28日晨交予林徽因。
1931年12月6日,在徐志摩的追悼会上,胡适就提到要将徐志摩的书信收集出版,这个主意提醒了凌叔华,因为她手上原有许多徐志摩的信,她想再搜集一些,由她来编辑出版,所以在第二天她就到林徽因家。
凌叔华原本兴冲冲地要去征集志摩的书信的,没想到林徽因不但不给她志摩的信,还因十天前出于胡适之助,而得到徐志摩的“八宝箱”,并要求要看已被凌叔华从“八宝箱”拿出后自己私藏的部分《康桥日记》,林徽因得了便宜又卖乖,凌叔华当然不会给她好脸色看的。或许是因为太想得到《康桥日记》,或许为了让凌叔华心理平衡点,她让凌叔华带走陆小曼的两册日记。这在后来林徽因给胡适的信中有说“有小曼的两本,一大一小,后交叔华,由您负责取回的”及“又说小曼日记两本,她拿去也不想还”等等的字句。在凌叔华临走前,林徽因说要到凌叔华家取《康桥日记》,凌叔华说她下午不在,林徽因说她本想同凌叔华回去,但却又不敢开口,于是约定星期三(12月9日)派人到凌叔华家取。 |
附5:老师的权力已经大到可以胁迫学生与其谈恋爱恋了?
来源:http://club.sohu.com/read_elite.php?b=zz0155&a=3622334
这个问题的提出源于这样一则新闻:《新京报:大学要求老师签承诺书 保证不搞师生恋》。报道内容简要如下: 近日,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要求辅导员签《学生管理教育承诺书》,其中一条“不以任何理由与学生谈恋爱或超出正常的师生关系”,引发了人们热烈的讨论。武科大学工部副部长毕东岭表示:不准“师生恋”是学生相对于教师处于弱势地位,这样可以更好地保护学生的利益。
本来规定了也就规定了,偏偏还有律师解释说:从法律角度讲,恋爱是自由的,只要不违背《婚姻法》中禁止的结婚条件,都有交往的权利。学校规定禁止“师生恋”,看起来妨碍了恋爱自由,但另一方面,它又保障了恋爱自由。因为教师拥有一定的权力,学生相对处于弱势地位,当学生不愿与老师恋爱时,这个规定恰好保障了学生自由恋爱的权利。
要没有这个画蛇添足,我看过也就罢了。都有禁止“猥亵小学生” ,禁止师生谈恋爱,一点都不算稀奇。可这位律师说了,这个规定会在学生不愿与老师恋爱时保护学生,我不禁要问了:老师的权利到底有多大?
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者也。学生到了大学里,只是求学而已。老师的任务的完成教学任务,辅导员的任务是把学生们照顾好。学生们不好好学习,老师应该着急,学生们调皮捣蛋,辅导员应该多做工作,说得到家点儿,在大学里,即使不是老师求着学生,也决不会是老师可以威胁学生的地方啊。学生尊师,尊的是学识和人品,这个学校难道发生过老师抢男霸女的事情?
学校老师也是人,使君未娶,云英未嫁,看上学生想要谈恋爱这个事情想来也是正常的,想当年鲁迅娶的就是他的学生。可是,女学生(咱就假设是个男老师)如果不愿意,老师有什么权利能让女学生顺从?不给及格?不给毕业?及格与毕业取决于学生的学习成绩,不取决于是否与老师谈恋爱的态度吧。如果老师敢胡来,学校难道没有规章制度制止吗?
如果老师被学校赋予了对学生成绩的生杀予夺的大权,且是对其生杀予夺的权利毫无监督与牵制,那么,老师的权利当然就大了,甚至大到可以威胁学生与其谈恋爱。结论快要得出来了,定是校方给老师赋予了不受监督的权利 ,妄图出此规定亡羊补牢。
一想到这,本人不禁一声冷笑:嘿嘿!要果真如此,还不如允许师生恋呐,那还只有一个女生献身。否则,若以不给及格不给毕业相威胁,全体女生都献身的日子也不会太远了。难道到时候校方再发通告“禁止诱奸女学生”?
附6: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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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英yún yīng
1.
云母的一种。
晋 葛洪 《抱朴子·仙药》:“又云母有五种……五色并具而多青者名云英,宜以春服之。” 唐 白居易 《早服云母散》诗:“晓服云英漱井华,寥然身若在烟霞。” 明 汪道昆 《洛水悲》:“云英五色,芝草丛生弥望。”
2. 云气的精华,甘露。
三国 魏 曹植 《承露盘铭》:“下潜醴泉,上受云英。” 赵幼文 校注:“云英谓甘露。”
3. 泛指露珠,水珠。
唐 皮日休 《太湖诗·入林屋洞》:“屦泥惹石髓,衣湿沾云英。” 清 徐昂发 《漱玉亭》诗:“飞瀑溅积素,上散为云英。”
4. 指白色的花。
宋 晁端礼 《蓦山溪》词:“飞雪满空来,翦云英、羣仙齐到。” 宋 赵以夫 《念奴娇》词:“萼绿凌风,云英怯冷,未放 瑶池 宴。” 清 曹寅 《病目初愈思与书宣小饮时轩前玉兰将开》诗:“欲摘琼枝邀夜坐,共看光彩化云英。”
5. 唐 代神话故事中的仙女名。传说 裴航 过 蓝桥驿 ,以玉杵臼为聘礼,娶 云英 为妻。后夫妇俱入 玉峰 成仙。事见 唐 裴铏 《传奇·裴航》。诗文中常用此典,借指佳偶。
宋 苏轼 《南歌子·寓意》词:“ 蓝桥 何处觅 云英 。只有多情流水、伴人行。”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辛十四娘》:“千金觅玉杵,殷勤手自将。 云英 如有意,亲为擣玄霜。” 周实 《哭洗酲》诗:“纫兰搴杜更多情,年年佳耦求 云英 。”
6. 唐 代 锺陵 著名歌姬名。
唐 罗隐 《嘲锺陵妓云英》诗:“ 钟陵 醉别十馀春,重见 云英 掌上身。我未成名君未嫁,可能俱是不如人!”后亦泛指歌女或成年未嫁的女子。 宋 吴文英 《庆春宫》词:“偷相怜处,熏尽金篝,销瘦云英。” 清 赵翼 《扬州观剧》诗:“经年不听游仙曲,重为云英一断肠。” 周咏 《无题》诗:“ 月华楼 畔记吹笙,心镂云英未嫁情。”
附7:为什么未婚娶的女子称“云英未嫁”或“待字闺中”
来源:http://wenwen.soso.com/z/q189746258.htm
古代称未婚娶的女子大多说“云英未嫁之身”或者说该女子“待字闺中”
这是由何而, 来,为什么会这么说?, , ,
满意答案 额杯匪芯个浓 向该团提问
采纳率:32.8% 满意答案:0 宣言:瓦提 全能哎 额杯匪芯个浓 初级团 合作回答者:1人 2010-04-17
云英未嫁:
“醉别钟林十余春,重见云英掌上身。我未成名卿未嫁,可能俱是不如人?”
唐诗人罗隐一生未仕,多年在外流浪之后回到这个地方,见到了一个当年就认识的妓女云英,云英笑他仍是白丁,他就写了这首《赠妓云英》。
后来就用“云英未嫁”表示女性还未嫁人的意思。
待字闺中:
这个词的出现不会早于宋.自宋子平术流行以后,凡家中有子女出生,必请当地秀才或通达五术之人,排出八字,写在红纸之上,然后收藏起来.不论男女,到谈婚论嫁时,请命师合一下八字,故,家中有未嫁之女,则是待人求八字或求人拿八字来合.故称为待字闺中.此处的[字]是指生辰八字的意思.
呵呵,我有些无奈地笑了起来,想也知道,今天这场年夜饭铁定是场鸿门宴,三姑六婆齐聚一堂,景象叹为可观,再加上本姑娘今年芳龄二十九,尚且云英未嫁,待字闺中,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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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9:著名散文家王开林使用“云英未嫁”例句
王开林:《身陷棘丛——吴宓教授的情场悲喜剧 》
来源:国学资讯网 http://news.guoxue.com/article.php?articleid=11920
吴宓抛弃妻子陈心一和三个幼小的女儿后,事情开始出现微妙的转折。年龄渐大的毛彦文在感情方面几经蹉跎,仍是云英未嫁之身,她终于决定考虑感情的归宿,吴宓又重新归队,进入候选者行列。再说,吴宓的姿态出奇地高,他愿意资助毛彦文去美国留学,赴欧洲进修,毛彦文拒绝了他的援手,他就借用朋友张荫麟等人的名义给她寄钱。吴宓的如意算盘是:在国外与毛彦文同修鸳鸯谱。那一年多时间,欲毕其功于一役的吴宓虽接近于说服毛彦文与他成婚,却因为三翻四覆,惟我独尊,大男子主义作怪,时不时以恩公自居,毫不讲究恋爱艺术而功亏一篑。
最令毛彦文反感的是,吴宓自命为多情种子,一方面向她苦苦求婚,另一方面却又显出一副叶公好龙的面目,一再推迟她由美国赴欧洲游历的日期。她哪里知道,吴才子脚踩两只船,除了向她示爱,还心心念念地记挂着远在北平留学的泰国华侨女子陈仰贤,视她为红颜知己。更为过分的是,吴才子认为柏拉图式的恋爱远水不解近渴,于是他开动“欲望号街车”,与两位金发碧眼的西洋女子——H女郎和M女士——曲意周旋。当年,吴宓在日记中矫揉造作地写道:“我不爱彦,决不与彦结婚,且彦来欧有妨我对H之爱之进行;回国后,既可与贤(陈仰贤)晤谈,亦可广为物色选择合意之女子,故尤不欲此时将我自由之身为彦拘束。”单看这则日记,我们甚至会产生错觉,以为是毛彦文在纠缠吴宓,大有非他不嫁的意思,因此吴宓可以弃取随所愿,进退两从容。其实,这并非吴大教授的真心话,只不过是煮熟的鸭子嘴巴硬。他在爱情的梅花桩上大玩太极推手,自以为应对无误,饶有快感,可是毛彦文并非傻瓜,她该抽身时就抽身,该走人时就走人,无半点迟疑和留恋,让吴宓独对着七味冷盘去浅斟慢酌吧,她可不愿奉陪。毛彦文未嫁吴宓可算人生之大幸,要不然,她将是再版的陈心一,笃定会沦为弃妇。
毛彦文在美国密歇根大学拿到硕士学位后,前往欧洲游历,吴宓当时正在巴黎,他的态度立刻转弯,在一家旅馆约见暌违两年的心上人。两人相见,开始时不免拘谨,随着生活、学术等方面的话题逐个展开,便都感觉轻松了,吴宓谈兴极浓,竟不觉窗外大雨瓢泼,时间已至深夜。下雨天留客,毛彦文自然是走不成了,孤男寡女,恋爱中人,一张床也尽够睡了。可是吴宓不欺暗室,声明他决不做《西厢记》中始乱终弃的张生,而要做《红楼梦》中护惜群芳的宝哥哥,贾宝玉从不对林妹妹动手动脚!他吴宓是恪守孔教礼数的君子,绝对不会未婚即行“周公之礼”。两人和衣将就着睡下,果然一夜无事。做了一回柳下惠,吴宓把它记入日记,笔端流露出洋洋得意之情。
毛彦文对吴宓也曾产生过短期的恍惚,他写信给吴宓,时不时也会含蓄地表白情怀:“先生当记得我们俩在东北大学相处的日子,先生在东北大学任教,彦文若不是真心爱先生,会有到东北大学看望先生的那种一举一动吗?”“我把先生送出门外,先生离开了我,一直往前走去,没有再回头看我一眼。我一直站着,到看不见那消失了的先生的身影,才独自回来,把门关上。”吴宓赴东北大学任教,那是1924年8月间的事,他三十岁,毛彦文二十二岁,他已婚,毛彦文刚解除婚约,吴宓居然没有抓牢这个稍纵即逝的机会。毛彦文愿意回忆与他们相关的往事,这已经是一个再明白不过的暗示,但阴差阳错,他们还是如同两根铁轨那样,平行而不相交。
毛彦文人到中年,吴宓的高足弟子钱钟书调侃她为“Superannuated coquette”(徐娘半老,风韵犹存——卖弄风情的大龄女人),其心性实则与众不同。她曾对人说:“我结婚时,不求其他,但求国内各界名流都来致贺,才不虚此生。”她苦候多年,拒绝诸多求婚的名士,终于在三十三岁上嫁给了六十六岁的前北洋政府总理熊希龄。择定的吉日是1935年2月9日,吉地是上海三马路慕尔堂。
当时,这局白发红颜老少配的婚姻在国内引起极大的轰动,各报均以此为噱头,抢着刊发消息,自然而然熊希龄落为被大家调侃的对象,有的取笑他“老牛吃嫩草”,有的打趣他“一树梨花压海棠”,但不管是褒是贬,是祝福还是戏谑,都无非想借此不可多得的喜气稍稍冲淡当时内战加外战所造成的氤氲不散的血腥气。
毛彦文并不在乎年龄上的差距,也不再固执“只愿嫁给一个从未结过婚的男子”的前言,作为结婚的惟一条件,她只要求熊希龄剃净一尺长髯。如此有趣而又极其合理的低要求,新郎倌还能不“慨然允之”?定情之夕,前内阁总理诗兴大发,制曲一首,可谓夜浓墨浓情更浓:
世事嗟回首,觉年年饱经忧患,病容消瘦。我欲寻求新生命,惟有精神奋斗。渐运转,春回枯柳。楼外江山如此好,有针神细把鸳鸯绣。黄歇浦,共携手。求凤乐谱新声奏。敢夸云老莱北郭,隐耕箕帚。教育生涯同偕老,幼吾幼及人之幼。更不止,家庭浓厚。五百婴儿勤护念,众摇篮在在需慈母。天作合,得嘉偶。
有人说熊希龄是“姜桂之性,老而弥香”,若非讽刺,倒不失为佳评。毛彦文的确给晚年孤寂的熊希龄带来了莫大的快乐和慰藉,这是好心人都愿意看见的大结局。总的来说,他们志同道合,毛彦文对中西教育颇具研究心得,熊希龄有幸娶到这样的好帮手,其名下的香山慈善学校自然大有起色。
1935年2月9日,熊希龄与毛彦文在上海三马路慕尔堂举行婚礼,嘉宾莅临,多海内闻达。婚礼颇有创意,礼堂中展出熊氏两封情书和一副对联,情书满是老夫聊发少年狂的风月情怀,对联则纯属名家笔致:
紫府高闲诗博士,
青山遗逸女尚书。
贺客盈门不足为奇,奇的是喜联质量很高,而且妙趣横生。北平某报的喜联是:“以近古稀之年,奏《凤求凰》之曲,九九丹成,恰好三三行满;登朱庭祺之庭,睹毛彦文之彦,双双如愿,谁云六六无能?”结婚时,熊希龄六十六岁,毛彦文三十三岁,合为九十九岁,大吉,这些数字都嵌进了联语,嵌得天衣无缝。朱庭祺是熊希龄过世的妻子朱其慧的内亲,也是媒人。大名家沈尹默的贺联是:“且舍鱼取熊,大小姐构通孟子;莫吹毛求疵,老相公重作新郎。”这副嵌字联(嵌的是新郎新娘的姓)典故用得贴切无痕,调侃中见学问,其雅趣也令人会心一笑。还有一联是熊希龄的晚辈、毛彦文的同学某君所赠,尤其诙谐:“旧同学成新伯母,老年伯作大姊夫。”此联正得错位之美,如同邮票中的错票,硬币中的错币,奇而有值。至于像“熊希龄,雄心不死;毛彦文,茅塞顿开”这类以肉麻当有趣的联语,就失之粗俗了。另有一则笑话,说是熊希龄入洞房前,一位老朋友存心打趣他:“秉老,你已经六十六了,还差四年就七十,何必多此一举?”熊希龄闻言,不以为忤,而是机智地回答道:“就是要有此一举才功德圆满啊!”这笑话很难让人思无邪,但一问一答均十分含蓄,可算得上是一条相当不错的雅谑。
婚后不久,毛彦文的母亲于春节去世,熊希龄和毛彦文遵循习俗,回乡奔丧。江山县城毛家的亲戚友邻听说新姑爷曾当过北洋政府的内阁总理,都来一睹其俊朗的风采。熊希龄为众人的热情所感动,遂赋诗一首赠毛彦文:
痴情直堪称情圣,相见犹嫌恨晚年。
同挽鹿车归故里,市人争看说奇缘。
天若有情天亦老,老天爷头等不爱做的事情就是成人之美。毛彦文与熊希龄的幸福婚姻满打满算不足三年。抗战军兴后,熊希龄于1937年底赴香港募捐,突患脑溢血,终因医药罔效,回天乏术而溘然长逝。
当年,毛彦文与熊希龄在上海结缡之日,吴宓并未南下道贺,他深陷绝望悲苦之中,作诗《吴宓先生之烦恼》,以排遣内心的隐痛和惆怅:
吴宓苦爱毛彦文,三洲人士共惊闻。
离婚不畏圣贤讥,金钱名誉何足云。
作诗三度曾南游,绕地一转到欧洲。
终古相思不相见,钓得金鳌又脱钩。
赔了夫人又折兵,归来悲愤欲戕生。
美人依旧笑洋洋,新妆艳服金陵城。
奉劝世人莫恋爱,此事无利有百害。
寸衷扰攘洗浊尘,诸天空漠逃色界。
莎士比亚曾说:“疯人、情人、诗人,是三而合一,是一分为三。”恋爱害人不浅,像吴宓那样自承有“70%疯狂可能性”的文人更是受害极深。他为追求毛彦文率尔遗弃一妻三女,三下江南而一游欧陆,可谓用情极深,到头来镜花水月一场空。即便毛彦文做了未亡人,做了遗孀,做了寡妇,吴宓还是没有发现他们之间缘分的蝌蚪尾巴轻轻一抖。无论他怎样忏悔过去,哀求毛彦文再给他一次机会,后者始终铁硬着心肠置之不理。做梦任由他做梦,幻想任由他幻想,自诩为“真诚情痴,今世无两”的吴宓绞尽脑汁,挖空心思,也无法使单相思的局面有丝毫改观。他曾设计出馊而又馊的方案(见于他1939年7月11日和1940年12月30日的日记),大意是:秘密回到上海,径直拜访毛彦文,见面时威逼利诱,强行吻抱,甚至罔顾坐牢的危险,扬言要将事情闹大,利用毛彦文脸皮薄的弱点,逼迫她乖乖就范,与自己结婚;制造舆论,使人人都知道他吴宓爱毛彦文至真至苦,然后再声称出家受戒做和尚,毛彦文必定会大为感动,使无望的爱情触底反弹,绝处逢生。
然而,吴宓只有痴人说梦的本事,哪有破釜沉舟的勇气?他终于还是只能躲进书房,在那本永远也记不完的“流水账簿”里自责自怨。他口口声声“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最终却在《正情诗》中不得不承认自己走火入魔,多年痴恋毛彦文,弄得名实两伤,是“蹉跎愚蠢误今生”。
四十年代后,毛彦文成为两栖人,在政界和教育界均有作为。1947年,毛彦文当选为“国民大会代表”。她长期漂泊海外,1949年到台湾,1950年赴美国,先后任职于旧金山少年中国报社、加州大学和华盛顿大学。1962年她返回台湾定居,在实践家政专科学校任教,1966年退休,一直隐居于台北内湖。
据去过台湾而且有幸拜访了毛彦文女士的沈卫威先生撰文介绍,世纪老人毛彦文女士仍然健在,惟视力和听力已有些不灵光。当沈卫威重提当年吴宓对她的深情厚爱时,毛彦文女士语气平淡地表示:“他是单方面的,是书呆子。”再问下去,她便连说 “无聊,无聊”。久已做鬼的吴雨僧先生若地下有知,不知作何感想?也许会痛苦得踢破棺材板吧。
熊希龄死后,毛彦文一直未再结婚,她膝下荒凉(没有孩子),所幸熊氏后人多定居海外,待她亲如一家,对她多方照料。
六十年代末,毛彦文遵从胡适先生的劝导,曾撰成《往事》一书,在这本自传体回忆录中,她给吴宓露脸出镜的机会很有限,就连那件大事——1931年她与吴宓一道从欧洲回国——也只字未提。看来,她不仅不爱吴宓教授,而且还有些反感他。吴宓的《忏情诗》、《正情诗》和《海伦曲》都统统白写了,他那长达数百万言的《日记》固然具有多方面的研究价值,足以媲美李慈铭的《越缦堂日记》,称它为一部中国知识界的“民间历史”也不为过,但其中谈情说爱的文字至今仍散发出陈年账簿的腐殖气息,教人实在难以恭维。
毛彦文在《往事》一书中仅用千余字的篇幅回忆了吴宓与陈心一由合而离的经过,也谈到了自己为什么拒绝吴宓求婚的因由:“自海伦(毛彦文)与朱(君毅)解除婚约后,她想尽方法,避免与朱有关的事或人接触,这是心理上一种无法解脱的情绪。吴为朱之至友,如何能令海伦接受他的追求?尤其令海伦不能忍受的,是吴几乎每次致海伦信中都要叙述自某年起,从朱处读到她的信及渐萌幻想等等,这不是更令海伦发生反感吗?”看来,吴宓先生读洋书破万卷,仍遗漏了最关键的一本,那就是弗洛伊德的《爱情心理学》。他反复去触痛女人心头的伤口,还希望对方非他不嫁,岂不是笨到家啦!
吴宓,这位上个世纪的尴尬学人,他身为“学衡派”主将,因为复古守旧,被鲁迅骂个半死,变成一条几乎难以翻身的咸鱼。他身为情场上的花痴,浪漫固然浪漫,理想固然理想,却局限于“红袖添香夜读书”的老调式,那副脑筋还是迂腐得可怜,难怪会被他的弟子李健吾当作原型,编派进三幕喜剧《新学究》,受尽嘲笑和戏弄。吴宓最赏识的弟子钱钟书对这位恩师的评价也不高,且看他的文章《吴宓先生及其诗》中的一段——
吴宓从来就是一位喜欢不惜笔墨、吐尽肝胆的自传体作家。他不断地鞭挞自己,当众洗脏衣服,对读者推心置腹,展示那颗血淋淋的心。然而,观众未必领他的情,大都报以讥笑。所以,他实际上又是一位“玩火”的人。像他这种人,是伟人,也是傻瓜。吴宓先生很勇敢,却勇敢得不合时宜。他向所谓“新文化运动”宣战,多么具有堂吉诃德跃马横剑冲向风车的味道呀!而命运对他实在太不济了。最终,他只是一个矛盾的自我,一位“精神错位”的悲剧英雄。在他的内心世界中,两个自我仿佛黑夜中的敌手,冲撞着,撕扯着。
钱钟书批评吴宓“不是一个伟大的诗人”,在情场上也是典型的笨伯,因为“他总是孤注一掷地制造爱”,到头来却在石板田里种庄稼,一无所获。这个可怜的矛盾体,一生鼓吹旧文化、旧道德、旧礼教,标榜克己复礼和中庸、中和、中正,却又自始至终走一条形同钢丝的浪漫主义路线,要做中国的雪莱,因而不计成败,跨越界域地追求由新文化、新道德、新观念熏陶出来的比玛丽·葛德文更激进的新女性,如此人格分裂,知行剥离,不碰得头破血流,不伤得体无完肤,才怪。
于婚恋生活一端,吴宓曾说自己“一生处处感觉Love(所欲为——爱)与Duty(所当为——责任)的冲突,使我十分痛苦。”他是现代社会中活生生的堂吉诃德,若单以荒唐和执著论,他丝毫不逊色,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钱钟书曾讥笑“吴宓太笨”,这已是相当照顾情面了。难怪当年毛彦文宁肯选择年迈而过气的政治家熊希龄,也不选择年轻而当令的教授吴宓,她太清楚这位“闯进瓷器店的笨驴”的德性和本事了。
吴宓晚年铁树开花,于1953年再度结婚。女方姓邹名兰芳,是重庆大学法律系毕业生,父亲被划为地主成份,家境甚苦,她崇拜吴教授,一意高攀,原也是为了寻求安全感,这当然无可厚非。吴宓动了恻隐之心,拚尽余勇,冲入围城。谈到这次婚姻,吴宓曾对好友姚文青说:“非宓负初衷(他曾发誓:为爱毛彦文,终身不复娶),实此女强我,不得已而为之。以此女学识,则英文不懂,中文不通;以论容貌,不过如此。”瞧吴宓这话说的,他性格极为固执,谁能勉强他做出如此重大的决定?好友劝他与陈心一复婚,他尚且疾言厉色,老拳相向,一个邹兰芳就能颠覆他坚冰难破的初衷?他孤寂得久了,需要一个伴侣,这不是什么丢人现眼的事情,完全合乎人性人情,其实不必忸怩,大大方方就好。邹兰芳婚后两年即患肺病去世,吴宓还是很伤心的,饭桌上必多摆一副碗筷,不让亡妻邹兰芳在冥界当馁鬼,他饭前必做默祷。更奇的是,吴宓看电影,也必买两张票,空出身边的座位,意中犹有亡妻相伴,这可是正宗中国版的“人鬼情未了”,竟在特殊岁月上演,怎不令人唏嘘。
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初,吴宓请西南师范大学美术系的一位老师根据相片画了一幅毛彦文的肖像,悬挂在墙壁上,日日相对,夜夜相守,风波万里,也不知故人是否曾来入梦。他的相思可是形同痼疾,蚀骨腐心,无药可医了。
吴宓未必算得上是悲剧英雄,但他绝对算得上是一个悲剧人物,他把自己的一生浓缩为四个字——“殉情殉道”,老命都搭上了,可情归于空,道亦归于空,可谓两手空空,正如他在《空轩十二首》中自伤的那样,“力战冲围苦未通,单枪匹马望奇功。舟横绝港迷歧路,身披絮衣陷棘丛。敌笑亲讥无一可,情亏志折事全终”,对于一位敏感的诗人来说,他的悲怆感,即使是用一千把胡琴也无法表达其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