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斌专栏 东鳞西爪
中共的早期领袖中,陈独秀的脾气大是出了名的。多少也是因为资历摆在那里:彼时的中共中央,成员大多是他的晚辈,论声望则更是无人能与他相比。与党内同志辩论,他常以势压人,动辄拍桌子、掼茶杯。虽然事后有悔意,却只能是他自己认账,断不容他人挑刺,众人背后呼为“老头子”,隐然也有对其家长作风的忌惮之意。“一大”代表李达说他“恶霸作风”,甚且有言:“这家伙要有了权,一定是先杀了人,再认错。”
脾气大,背后是强悍的性格。抗战时出于统战的考虑,中共中央曾有意让他回到党内,条件是对托派错误要认账,他的回答是:“我决计不顾忌偏左偏右,绝对力求偏颇,绝对厌弃中庸之道,绝对不说人云亦云豆腐白菜不痛不痒的话,我愿意说极正确的话,也愿意说极错误的话,绝对不愿说不错又不对的话。”此话最能见出其性格。
性子烈、脾气暴的人容易走极端,然而有的时候,就要这样的人才能成事。我读本科时,有个其实没多少学术含量的问题在学界还争得不可开交:谁是新文化运动的主将?标准答案是鲁迅。我们系一老师说,应该是陈独秀。———大有力排众议的味道。事实上鲁迅当不了这个主将,胡适也当不了,唯陈独秀才是扮演大声疾呼、冲锋陷阵角色的合适人选,不仅因为他是北大文科学长,《新青年》的主编,更因为他正义在手万夫莫挡不管不顾的气概。不是说他没有反省的能力,晚年他对早先的经历有痛切的反省,但这反省也是不容置疑的,正在进行时的状态,更是不疑有他。
新文化阵营中没一个比他勇,比他猛,“分寸感”之类的字眼是他的词典里没有的。一个好例是关于白话文。以白话代文言,乃是胡适倡于前,他从美国寄来一篇《文学改良刍议》,主张堪称“石破天惊”,态度上却是不温不火,“刍议”嘛,商量着办而已。陈独秀读此文当有正中下怀之感,因从中找到了传统文化的突破口,但胡适温文尔雅的态度显然让他大觉不过瘾,于是很快撰成《文学革命论》,将胡适的“刍议”比为“首举义旗”,说是“予愿拖四十二生大炮为之前驱”。给胡适的信中则说:“独至改良中国文学当以白话为正宗之说,其是非甚明,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必以吾辈之主张为绝对之正 确 ,而 不 容 他 人 之 匡 正也。”———改良升格为“革命”,有商量变成没商量了。
以今视昨,陈独秀文章中尽是过头话,然他的脾性见之于文字,不说过头话反倒怪了。掀起一场运动是其初衷,凡运动,难免含戏剧化的成分,就像陈文中三个“推倒”三个“建设”的排比句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