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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90关于举行深圳市高中语文教师文学与写作教学论文及课例设计比赛的通知2.zip
深教院通〔2013〕190号
关于举行深圳市高中语文教师文学与写作教学论文及课例设计比赛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教研中心(教科培中心)、各新区公共事业局教科研中心,市局直属各高中:
根据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关于举办2013年两岸四地省际语文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展示研讨活动的函》(见附件)的精神,我市决定举行高中语文教师文学与写作教学论文及课例设计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论文及课例数量
市直属各高中,每校提交文学与写作教学论文、课例各2篇。罗湖、福田、南山、宝安、龙岗每区提交文学与写作教学论文、课例各5篇。其他各区提交文学与写作教学论文、课例各3篇。市教科院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市级评选。
二、提交办法
2013年11月31日中午12:00前,各区、市直属各高中将本单位评选出的论文及课例、评选结果正式文件,发到邮箱:yuwenweir@126.com。
三、其他事宜
(一)本通知之“论文”,可以是研究名师课例的论文。另外,已经正式发表的有关论文也可以参加评选,申报时请在电子稿文尾注明发表的报刊名称、时间。
(二)本通知之“课例”,指对作者本人的一堂课进行课堂教学实录以及以此为基础而对这节课进行的分析与反思。
(三)按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文件精神,深圳市参与省级交流展示课候选人名额为2人。经研究,2012年深圳市高中教学比赛特等奖获得者葛福安(第一名)、颜敬霞(第二名)为深圳市拟参与省级交流展示课候选人。
(四)请各区、市直属各高中积极宣传发动,组织参加文学与写作教学论文及课例设计比赛,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好本单位的评比活动。根据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文件精神,没有组织区级评选的,自动丧失参与市评选的资格。
附件:《关于举办2013年两岸四地省际语文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展示研讨活动的函》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四日
(联系人:程少堂,电话:25913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