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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关于老子的“有、无”和辩证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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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子的“有、无”和辩证法关系

老子讲有与无的辩证关系

“有”与“无”相互矛盾,又相互依存,没有“无”也就无所谓“有”,它们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老子选用车子,陶器,房子来说明“有”与“无”的道理:那有形的地方只是为了要实现目的而设置的便利而已,而真正起作用的地方正是那空无一物,容易被人视若无睹的地方。虽然老子把“无”作为主要对立面来考察具有很大的片面性,但这一思想却给了我们无比巨大的借鉴意义。
现实生活中,许多人经常把“无”当成“有”,整天躺在床上幻想自己要是中了五百万的彩票该怎么花而不思进取,虚度光阴,也有许多人无法正确对待“有”的问题。而老子的“有无”思想正是要在这点上指导我们:立身处世要时刻保持虚无的态度,做到“有功”而不自居;“有才”而不自傲;“有力”而不乱用;等等。处理好“有”与“无”的关系,去除掉“有”的束缚,发挥“无”的妙用,用虚无的态度去对待自己拥有的东西,才能真正地拥有他们。试一下,你会有不一样的感觉!



关于老子的“有、无”和辩证法关系的一些个人理解

人民网强国社区  作者:细雨踏歌


老子的思想一直是思想史上争论不休的话题,其中的“有”和“无”由于和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有着相似性,所以很多人都认为老子的思想是一种古老的辩证法,可我对此有些异议。
老子的“无”就是一个众说纷纭的概念,但在我看来,同样一个“无”字实际是两个层面的涵义。在“有生于无”中,“无”是作为本体论的最高本体来说的,没有任何规定性,因为一旦存在任何规定性都无法成为最高的普遍性,同时具有所有可能性,任何规定性都是由“无”的可能性中派生的,所以,这个“无”是哲学本体论上的本体,你甚至可以用基督教的上帝来比拟,据说上帝就是“无所在而无所不在”的,但同样也可用黑格尔的绝对精神来理解,因为同样具有“无所在而无所不在”或者说是“无所有而无所不有”,“无所在”或“无所有”是因为没有任何规定性,“无所不在”或“无所不有”是因为包含所有可能性。
黑格尔的“有、无”概念来源应当是老子思路,但黑格尔却是从佛家的“空”获得灵感的,我在我的《佛家之空和老子之无》已经论述过。我在此文中是第一个给出了佛学基础性命题“缘起性空”的逻辑证明,根据这个逻辑证明可以说明黑格尔是误解了佛家的“空”。
“有生于无”是老子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命题,“无”没有任何规定性却具有所有可能性,而“有”则必然地存在着“有”的规定性或者说是“有”的特殊性,在“有生于无”这个命题中,“无”作为是最高的普遍性,而“有”则相对于此“无”就一定存在着特殊性,正因为有这个特殊性的出现,“无”才呈现出“有”。
而“有无相生”的命题与“有生于无”命题并不在一个层面上,“有无相生”中的“有”是已经获得了自身的规定性或者说是获得了自身的特殊性,那么这里的“无”呢?由于“有”只是存在着自身的规定性或特殊性才成为“有”的,那么相对于作为最高普遍性的“无”来说,则必定存在着没有此“有”特殊性的可能性,因此,只要有这样的“有”就必定存在着对立的“无”,这类似于形式逻辑的“两分法”的定义方式。
因为最高普遍性没有任何规定性,所以,任何规定性都只能部分包含最高普遍性,总是存在着不在此规定性中的“有”。如果这样理解“有无相生”,那么它与辩证法的差别就呈现出来了,辩证法的“对立统一”主要是指事物内部或者说事物自身存在着对立而又统一的矛盾,但老子的“有无相生”主要并非是指事物自身,而是侧重于规定性和可能性的关系。
规定性和可能性的关系在运动中,事物自身的潜在可能性是渐渐转化为可呈现的规定性,我在《佛家之空和老子之无》中有:
老子的“无”或者说“道”是没有规定性的,没有规定性也就难以感觉到,你难以感觉的是不是显得很弱?可“无”却拥有所有可能性,所以老子云:“弱者,道之用。”比如一间空屋子你就可以使用,可装满东西的屋子就仅仅只是储藏室了,正因为呈现出弱,所以就意味着尽可能多的可能性,而事物在老子眼里就肯定是在变化中的,一个事物从开始,所呈现的规定性少因此就显得弱,在发展过程中,事物潜在的可能性渐渐地转化成规定性,因此就显得坚强强大了,而到事物所有可能性都转化为规定性时,事物就呈现出最鼎盛的面貌,可惜,事物的规定性继续发展下去就是已经呈现的规定性遭到破坏了,所以说“物壮则老”,然后,老则衰,衰而亡了。老子自己说:“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具体事物的发展规律在老子这里和“道”的运行是不同的。
以这样理解老子的“对立统一”与辩证法的对立统一应当是有明显的差别。老子只有“柔弱胜刚强”却没有“刚强胜柔弱”的说法,原因就在于老子的“柔弱”与我们通常理解的柔弱是不同的,所基于是思路在于规定性和可能性的关系以及两者运动规律。

《老子·四十二章》: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 
这句话恐怕也是很不容易理解的,可能有人会说,“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解释得不错啊,可如果按我理解,恰恰这个“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有问题,我估计应当是早期道家为理解“道生一”而加的注解,后来却成为老子文本内容了。
为什么我对此有很大异议?因为“万物负阴而抱阳”的思想,你在老子的其他地方是完全看不着的,按照通常理解,“一生二”也就是产生了“阴”和“阳”故而是“负阴而抱阳”产生了“三”,可问题是,“阴阳”概念就算在易经中都没有显明地提出过。我们再看老子的“有无相生”,按照前面的分析,“有和无”是无法用“阴和阳”来理解的,因为这里的“无”是指无这个“有”的特殊性的意思而并非是与“有”对立的意思,再看老子说的“难易相成”,老子说过“图难于易”,可从来没有说过一件事情由于是“难和易”的对立统一关系那应当是如何解决的。
如果按照我个人理解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那就是:由于出现规定性就是“一”,但一旦产生规定性则必然存在着不在此规定性的“无”,因此,“道”一旦生“一”--“有”,则必然有“二”--“有”和“无”,那么,“道”、“有”和“无”这三者的循环往复就出现万事万物,也就是“三生万物”。至于“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的思想并非老子本人的思想。老子认为的应当是,具体事物内部存在着规定性和可能性的关系,这个和基础性的“有生于无”是逻辑一致的,“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就是针对具体事物而言的,而“天道”与此不同的是,在具体事物消亡后,天道仍然保持着所有可能性而仍然可以循环往复下去。
易经一般也认为和对立统一有着密切关系,我在《否极泰来之否与劳谦君子之劳》谈到过,在我看来,易经所呈现的思想恐怕比辩证法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有着更丰富的内容,我在此文中提出一个“易经三段论推理”的观点,易经六十四卦中每一卦通过基础八卦形成的“二体”提供了一个大前提,而其中的“六爻”则可以说是小前提,六爻中每一爻则由于在此“二体六爻动态结构”具体情况和相应关系的不同,所以会呈现出错综复杂的变化,恐怕能给人以更多的启发并具有更有价值的指导意义。
如果要对佛学、老子和易经的哲学思想做一些非常简略的归纳,佛学思想特别注重事物存在的前提条件,任何事物存在无不在一定的现实条件中存在变化,而老子思想则侧重于具体事物本身的规定性和可能性关系,当规定性发展到极致后事物也就进入衰亡,而易经则是深入到具体事物本身的动态结构中给予一种具有非线性而复杂曲折的认识。可以说,儒佛道三家的思想是有异的,但异是因为认识角度的差异,我在强坛上说过:
僧肇云:诚以不异于异,故虽异而不异也。三家本异,然以异为异故不异于异则异而不异也,以易而不易故可一以贯之于异也。
有人对此恐怕都以为是故弄玄虚而胡说八道,但既然三家认识角度不同,那么,你若想全面认识具体事物自然就是要用自己的思维综合把握了,事物存在的前提条件和事物本身的规定性以及事物自身的结构需要认识去综合把握的,客观反映事物本来面目自然需要你的思维不异于事物才能正确反映具体事物。
本贴同样是属于自己的一些个人理解而已,未作仔细推敲,所以错误之处请见谅。


最后更新[201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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