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 嘉
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一些研究者开始有意识地把“叙事学”理论引入新闻传播学中,以一个全新的视角切入新闻内部,“并由此研究新闻叙事与新闻真实和新闻接受美学的关系”。①将叙述学引入新闻传播的研究,主要不是用它来替代已有的研究方法,而在于用这一研究视角来发现和理解其他方法所未能发现或分析的问题。
自“叙述”进入当代新闻的书写史,有学者从“新闻叙述”的视角对我国现当代新闻写作文本进行叙述范式的梳理:中国新闻实践经历了自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理想主义叙事、80年代社会启蒙的宏大叙事、90年代“为民做主”的快意恩仇。新世纪以来,在一批精英记者中开始出现“自我节制”、“保守”、“冷静”、“自省”等观念。②
记者在新闻报道中有意识地控制自我,压制凌驾于事实报道之上的价值判断情绪,对社会现实抱有更加清醒和理性的认识,体现出“节制报道”的新闻叙述观。至此,“节制报道”作为一种新的新闻叙述观被提出:“节制报道”之提出,可视为新闻专业主义的回归,是记者基于“应是什么”的价值判断至上到“是什么”事实呈现至上的叙述回归。
在突发事件报道中,记者往往面临着纷繁复杂的突发事态。此时,作为突发事件的叙述者,记者的首要任务即在重视时效性的前提下从纷繁复杂的事件表象之中挖掘本质,还原出一个无限接近事实的真相。
“节制报道观”在突发新闻报道中的实践
在2013年新近发生的一系列突发事件中,“节制报道”的观念逐渐在诸多新闻文本中体现,以下以“厦门公交纵火案”的系列突发报道为例,剖析当下“节制报道”观在突发事件报道中的体现。
2013年6月7日18时20分许,厦门市一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突然起火,共造成47人死亡、34人因伤住院。在官方公布这起严重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之前,各大媒体早已从网间流传的纵火嫌疑犯信息中,逐渐剥离出了纵火案的关键型人物——“纵火者”陈水总。
无疑,“厦门公交纵火案”占据了6月9日各大媒体的头条,多家媒体对火灾现场和犯罪嫌疑人陈水总进行了“再现”与“还原”。从呈现的系列报道来看,“节制报道”观念具体表现在:
首先,叙述者自觉地对叙述视角做了最大的限制
在《47人的生命“终点站”》(《新京报》6月9日报道)中,叙述者严格秉承了“所见即所知”的视角,即对事实的呈现都是记者亲眼看到或亲耳听到的信息,大量采用引述并将信息来源交代确凿。梵·迪克认为,“引述或准引述更接近事实,因为比记者本人对事件的直接报道更可靠”。③
其次,叙述者自觉规避了“合理想象”和“现场化”描述,多方采访以求还原现场
在突发事件报道中,记者往往不是事件的亲历者,只能通过对大量亲历者的采访再现事件情景。在《47人的生命“终点站”》一文中,叙述者采访了超过10位幸存者,将各个信源平衡拼接,并配制效果图,最终清晰还原了事态现场。
再次,叙述者更注重对事实的呈现
对“纵火嫌疑犯”陈水总的还原,有叙述者通过消息呈现而非人物特稿的体裁展现,更适用于突发事件对新闻报道的要求。如《陈水总:邻居眼中的一个怪人》(《南方都市报》,2013年6月9日)对陈水总的叙述即采用消息体,报道的标题为“寡言少语、性格古怪”、“因低保向有关部门陈情”、“微博称派出所把年龄搞错”、“一天向警方投诉邻居6次”等,报道内容重在陈列来自各个渠道的事实,并未对“纵火犯”陈水总的纵火动因进行大胆的“推论”,而是把从事实中推导“动因”这一冲动交与读者。
“节制报道观”在突发事件报道中的平衡
突发事件的报道因及时性、不可预知性等因素的影响,与“节制报道”的理念存在一定程度的对抗,如何平衡这种矛盾与对抗,亦是本文讨论的重点。
首先,突发事件报道的“及时性”与“节制报道”力求真实的矛盾
面对突发事件,新闻记者多被要求尽可能“快”地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而“节制报道”则要求记者通过事件亲历、多方调查以完成对事件尽可能“真实”的还原,这就不可避免地增加时间成本。平衡此种矛盾,新闻生产者可以凭借对经验的把控,根据信源的可靠程度排列选择,同时根据突发事实的核心关键进行把握,以求在降低时间成本的同时,缩小新闻报道与事实之间的距离。
其次,突发事件的“不可预知性”与“节制报道”力求真实的矛盾
突发事件的不可预知性表现在对事件发生、发展甚至结果的不可预知,对采访对象真实身份及真实感受的不可预知等方面。只有通过多方人士叙述事情,才能让读者看到事件的全貌以达到“节制报道”的要求。因事件参与者的叙述可能并非完全的真实,需要记者去多方面地采访调查,不能只听一面之词,必须通过多元的声音,尽可能将完整真实的事件呈现在读者面前。④
再次,突发事件对“全面报道”的要求与“节制报道”强调真实的对抗
突发事件的报道,记者会遇见采访不到或还原不了的事实,诸多记者面临此问题时往往做出超出自身实际叙述能力范围的“超视角”叙述,以求达到“全面报道”的叙事效果。这类“超视角”叙述不仅表现在对死去之人心理活动的描写上,而且在新闻中存在大量的人物心理和感受描写。⑤“节制报道”则更多地要求记者摒弃这种片面追求阅读效果而超出自身叙述能力、超越事实本身的主观臆想。
“节制报道观”在突发事件报道中的意义
在当今复杂的媒介环境中,“节制报道”中“拘谨”、“冷漠”、“自我节制”、“保守”、“对事实要求严苛”的叙述理念,丢掉大刀阔斧的“英雄主义”、“理想主义”情结,具有诸多现实意义。
首先,避免记者主观臆断,对突发事件进行刻板化界定
在多家媒体对“纵火嫌疑犯”陈水总还原后,一个“寡言少语、性格古怪”的访民形象出现在读者面前。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呈现在媒体中的报道,众多新闻叙述者并未超出“事实”以外的主观臆测或情绪性的暗示,只是将陈水总的生活片段通过其他人的回忆与口述展现在读者面前,如《陈水总:邻居眼中的一个怪人》一文中,记者多方搜索新闻线索,借他人之口交叉呈现,详尽交代每个信源。这种近乎“毫无感情”的记录源自记者内心的“克制”,避免出现对“访民”形象“刻板化”雕琢、情绪化揣测与贴标签。
其次,在突发事件复杂的新闻环境下,“节制报道”近乎冷漠的叙事风格,为记者提供了自我保护
对于新闻生产者来说,突发状态下的新闻生产本身就承担着风险与压力,报道不实极易面临“真实”的反扑。在新闻官司平均胜诉率较低的大环境下,新闻记者们发现,能够支持新闻话语与其他干涉性权力相制衡的最有力的武器,不是别的,正是对事实本身的无可争辩、精确的报道。⑥这种基于社会生态的逼迫而产生的“节制”叙述观是社会互动的产物,是新闻专业主义的延伸。
再次,对突发事件,新闻记者有“节制”地报道,是自省精神和理性的回归
任何突发事件对于新闻记者来说,无疑是一块“大肥肉”,新闻记者往往为了追求新闻报道的表现效果而不顾有限的叙述能力,缺乏自我约束和自我反思的明确意识。冷静而有节制的叙述是新闻记者自省精神和理性的回归。
注释:
①陈晓明:《新闻叙事论纲》,《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6年第3期
②⑥王辰瑶:《“节制”报道:一种新新闻叙述观》,《新闻记者》,2012年第10期
③【荷】梵·迪克:《作为话语的新闻》,华夏出版社,2003年版,第90页
④王擎:《灾难性新闻报道叙述者探析——以华尔街日报对日本大地震的报道为例》,《现代传播》,2012年第3期
⑤王辰瑶:《嬗变的新闻》,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44页
(作者单位: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来源:青年记者2013年12月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