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健
“辛苦”,人们常挂在嘴边。它的意思很明确,指人“辛勤劳苦”。但是这个词是怎么发展过来的,还可以玩味一下。我们“逆流而上”,对这个词进行一下溯源,看看它的形成到底“辛不辛苦”。
“辛”和“苦”本来分别指称一种味道,即我们现在所说的“辣”和“苦”。《尚书·洪范》里说:“润下作咸,炎上作苦,曲直作酸,从革作辛,稼穑作甘。”意思是说:向下润湿的水产生咸味,向上燃烧的火产生苦味,可曲可直的木产生酸味,顺从人意而改变形状的金属产生辛味,种植的百谷产生甜味。要真正明白这种解说的内涵,恐怕要深入体会当时的五行观念才行。不过,不难看出,在先秦时期,“辛”和“苦”就已经开始表示味道了。现在有的人喜欢吃重庆火锅,有的人喜欢吃炒苦瓜,这是一种调和的美味,和臭豆腐“闻起来臭,吃起来香”是一个道理。但是纯粹的辛辣和苦涩是非常不好吃的。董仲舒《春秋繁露·五行之义》说:“若酸咸辛苦之不因甘肥不能成味也。”他的意思就是单纯的“酸咸辛苦”之类的味道,如果离开了“甜”的调和,是无法成为真正的美味的。如果只有一股刺鼻的辣味,重庆火锅也没法变成令人垂涎的美食。
“辛苦”凝结成一个相对固定的词来表达“辛勤劳苦”的意思,在先秦古籍中就已经出现了。比如《逸周书·小明武解》:“淫乐无既,百姓辛苦。”“既”就是“完、尽”的意思。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君王)淫乐无度,使得百姓困苦不堪”。《左传·昭公三十年》:“吴光新得国,而亲其民,视民如子,辛苦同之,将用之也。”这是说吴光新近登临君位,与人民“同辛共苦”,负担起建设的大业。
我们不禁追问,“辛”和“苦”这两个字又是怎么获得“辣”和“苦”的意思的呢?这得从它们的本义说起了。先说“苦”,“苦”是一个形声字,《说文解字》:“苦,大苦,苓也。从草,古声。”清代学者桂馥在《说文解字义证》中提出:“苓当为蘦(音líng)。本书:‘蘦,大苦也。’《释草》同。馥按:即黄药也。”如此看来,“苓”是“蘦”的假借字,《说文》本来的说解应该是“苦,大苦,蘦也”。沈括《梦溪笔谈·药议》说:“此(蘦)乃黄药也,其味极苦,谓之大苦,非甘草也。”简而言之,“苦”即“蘦”,本指“黄药”,是一种苦草,所以字从草,由此引申出来“苦味”的意思。
“辛”字的情况就比较复杂了。《说文解字》:“辛,秋时万物成而孰(熟),金刚,味辛,辛痛即泣出。从一从谷。谷,辠也。”许慎解说“辛”字,附会了阴阳五行的说法,可能是参考了《尚书·洪范》的材料,有待商榷。许慎认为“辛”从“谷(音qiān)”,“谷”是“辠(罪)”的意思,人若违法犯罪,自然会受到惩罚,因此会痛苦流泪,这和“辣”的感觉是一样的,许慎算是说对了一半。其实“辛”是一个象形字,甲骨文作、等形,高亨《文字形义学概论》说:“古代一种刑具。两边有刃可以割,尖端锋锐可以刺,有柄。割人之鼻耳,刺人之面额皆用之。”由此延伸出痛苦、流泪的意思,再引申到辛辣的味道,算是“得其指归”。当然,细细琢磨起来,这样的引申似乎还是有点绕弯。或许,“辛”字本来和“辛辣”的意思无关,只是后来作为表示辣义的假借字。
有个成语叫“含辛茹苦”,实在是非常生动。“含”是“含食”的意思,“茹”是“吃”的意思。将“辣”和“苦”放在嘴中“咀嚼”,何其“辛苦”哉!(此文发表于2014年第2期《咬文嚼字》)
◎俞 群
在报道抗震救灾时,某报做了一个标题:《sǎ向人间都是爱》。这个“sǎ”字,该用“洒”还是“撒”呢?在编辑部引起了争议。据我所知,为“洒”和“撒”头疼的,远不止一家报社。
说起这个“洒”字,真可谓身世复杂。《说文解字》上说:“洒,涤也。”它最初读xǐ,原来是“洗”的本字。古人用字分得很细,涤面曰“沬”,涤身曰“浴”,涤手曰“澡”,涤足曰“洗”,而这一切的总称便是“洒”。可是后来,“洗”字媳妇熬成婆,取代了“洒”的地位;而“洒”则摇身一变,成了“灑”的假借字,读音也由xǐ变为sǎ。潮涨潮落,云起云飞,如今,“洒”又名正言顺地成了“灑”的简化字。
“撒”呢,同样有一个演变过程。它最初的写法,恐怕认识的人不多:朊。上面是繁体字“殺”,下面是个“米”字。《说文解字》上说:“朊,散之也。从米,殺声。”本义是抛撒米粒。也许写起来不胜其烦吧,后来便出现了俗写的“撒”字,从手,散声,“散”也兼有表义作用。
“撒”是一个多音字。它可以读sā,义为松开,张开,如“撒手”“撒网”;也指排出,泄出,如“撒尿”“撒气”;还可表示尽量施展,如“撒野”“撒娇”。“撒”的另一个读音是sǎ,义为散布或者散落,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洒”和“撒”狭路相逢,不但音同,而且义近,难解难分。于是,“sǎ向人间都是爱”陷入了用字困境。
该怎么解开这个结呢?笔者想提出一个大致的区分方法:
如果“sǎ”是人的自主动作,主要看“sǎ”的对象。“灑”的本义是把水淋在地上,因此凡是呈液体状的东西,倾向于用“洒”。“在花上洒水”,“在锅里洒油”自不必说;“抛头颅洒热血”,“一洒同情之泪”,也理应用“洒”。“撒”的本义是以手抛米,因此凡是呈固体状,特别是颗粒状的东西,倾向于用“撒”。比如,“撒豆成兵”,“在伤口上撒盐”,以及“撒传单”“撒糖果”之类,皆以“撒”为规范。
如果“sǎ”不是自主的动作,而是一不小心造成的呢?这时的“sǎ”其实只是一个比喻,为了减轻记忆的负担,不妨参照上面的原则,仍是液体用“洒”,固体用“撒”。比如,“酒洒到衣服上”,“汤洒在锅台上”……;比如,“米撒了半袋”,“黄沙撒了一地”……这样处理应该符合大多数人遣词造句的习惯。
还有一种情况,即sǎ是一种自然现象,和人的行为压根儿无关。这时,不论液体、固体,皆应以“洒”为首选。且看杜甫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其中有一句是“茅飞渡江洒江郊”,“茅”并不是液体,但他用的正是“洒”字。又如散文中常见的“花瓣一片片洒下来”,“花瓣”也不是液体,着一“洒”字,无疑能激发落红如雨的想象。此处的“洒”,其实就是“飘洒”的“洒”。
以上三种情况,sǎ的对象都是具体的物体,如果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呢?用“洒”还是用“撒”,理论上都是能够成立的,但首选的同样应该是“洒”。这是因为,“洒”和“撒”相比,洒的方法更多样,更灵活,因此有更强的适用性。毛泽东在他的《清平乐·蒋桂战争》中,早就有这样的用例:“风云突变,军阀重开战,洒向人间都是怨,一枕黄粱再现。”“怨”可以“洒”,爱当然也可以“洒”,“sǎ向人间都是爱”用哪个字,毛泽东早就给出了答案。由于“洒”的方向通常都是向下的,如果说的是一种向上的动作,也许用“撒”更为贴切一点。比如,某航空报做过一个标题:《把青春sǎ向蓝天》,相比之下,“撒”字更显力度,更有气势。
最后还要补充一句,如果“sǎ”字是一个构词的语素,到底选用哪一个字,还要受到相关词语的制约。比如“年轻人播sǎ爱情”,前面用了“播”字,后面用“撒”字才能呼应;“满嘴喷sǎ污言秽语”,前面用了“喷”字,后面别无选择,只能用“洒”。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词语何尝不是如此?
(刊于《咬文嚼字》2014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