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贵旧贵试比高,阶层分作千万绦。
人性自非天命出,物性助成作利刀[1]。
我的一位广东好友在其新浪博客发博文《嫉妒与被嫉妒》,大意是因利益而起的嫉妒在人际关系中产生了难受、恨懑。其文嫉妒的因素涵括居住条件、阶层、收入、职位、嗜好品味、甚至美貌的妻子、富有的郎君。在广东那样的环境中经常有人说:“被嫉妒了”,我的好友觉得:被嫉妒者可能太彰显自己的优越感,没有低调的生活。
嫉妒与被嫉妒是人性元素的一个映射,但观察表明不是人人都有嫉妒心或感到被嫉妒。从纯心理学即意识方面来看,适当的嫉妒可以激发一个人的努力,不能自控的嫉妒可能会做出损人不利己的行为。
“人性”的内涵是指人的本性即本质,外延则根据研究者的角度和参照物的不同而不同。生理学家和心理学家从大脑的意识中分析出人性是指感性(各种生理器官的受动性、生理欲望)和理性。更多的思想家参照动物考察人性:柏拉图和黑格尔都偏重精神和理性,柏拉图认为理念是人的最高灵魂,黑格尔甚至认为没有理性精神人的不配称“人”;亚里士多德认为人具有节制自己欲望的本性;亚当·斯密认为人的本性是具有交换性;马克思认为,人是“自由的存在物”,人的“类本质”包含人与自然、人的意识(感性和理性或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自由本性(《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1手稿第4节异化劳动,马恩全集42),与动物相比,在自由的存在方面人的自由本性的这种力量具有“普遍性”(同上)或“万能”性(刘丕坤单译本人民出版社1979,P49),但又具有受控性(受自然、社会和主体能力的制约)。孔子的孙子子思说 “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中庸》第22章);子思的人性和物性分别是指,阴阳五行的运行于人形成的仁义礼智信,运行于物形成的万物之变化。
《嫉妒与被嫉妒》所说的人之嫉妒性均由财富、地位和阶层的差异引起。中外古代的贵族要以祖先几代物质富有标称,对于财产被分会称之为“被嫉妒”。物质财富不多的人被人批评了称他人“嫉妒”、自己“被嫉妒”,并自称“精神贵族”,平日总是寻找上代人也是精神贵族来为本代也是贵族立根据。这两种贵族都显示了他们要炫耀或在财富或在精神层面高人一等、决不能与他人平等的意识。现代中外都有人和媒体也遗传了先人的这种习性,热衷于翻寻自己血管里是否流淌着“贵族”的血液,一旦寻着便急急广告自己高于众人。
在古希腊荷马(约前9-8世纪)的《尼贝龙根》之后的希腊文学中的“出身光荣”(血缘贵族),是与物质贵族要以连续有7个富有的祖先为条件被同等看待的;在古罗马,金钱贵族与血缘贵族是融为一体的;个人财富是“首领”维持其地位和权威的主要条件。在中国古来就有“富不过三代”的规律说和训诫。7代与3代相比,后者的子弟显然不如前者的子弟能够自律自制。同样,本代向上追溯光照本代的贵族祖先,前者有可能翻或“寻”得出来,后者可能翻寻出来的绝大多数是小农小手工业者小商小贩贫民等“贱民”以及破落的祖宗,等等。翻寻物质富有、政治富有、精神富有的上几代是贵族的习性,而不是翻寻上几代都是贫雇农、雇佣工人、乞丐和文盲等“贱民”的习性,在中外自从人类社会产生等级以来沿袭至今,没有更变的,只是包装不同,反映的都是希望与别人“不平等”、“要在人之上”的意识。在有“被嫉妒”意识的人群中,一旦其中有人有“不能低人等”之欲,便有“嫉妒”的意识,这两者是连体儿:一旦出现比自己“高贵”的“新贵”出现,这些“旧贵”便会产生对“新贵”的嫉妒,当然其中不妨会产生“正能量”的激素用符合当下伦理和法律的手段赶超“新贵”。
在子思的意识中,其儒家的人性是固定不变的,他称之为“天命”即“天理”(《中庸》第1章“天命之谓性”)。可是在中外的历史书中都有过远古人类因食物不够吃老人的习性的记载。这种习性随着生产的增长和这种习性带给吃者患疾病和情感的副作用,这种习性便消失了。可是我们在现代也看到报道,在大饥荒年代或身处生存绝境时这种习性又以吃死人的个案的形式出现。就此把子思的“尽人性尽物性”变化一下,把“物性”改造为自然的属性和人化的自然的属性,那么人性与物性是相互作用的,生物遗传的属性与环境、后天习得的习性是相互影响的。按照历史唯物论的观点,人类社会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交互变化的进程。马克思说,“在一切生产工具中,最强大的一种生产力是革命阶级本身”(《哲学的贫困》马恩全集4,P198),历史是“各个新的一代所承受下来的生产力的历史,从而也是个人本身力量(前述的意识和实践能力)发展的历史。”(《德意志意识形态》马恩全集卷3,P81)因此,嫉妒与被嫉妒的意识是与人类的经济和精神生活条件相互作用的历史变化分不开的。
亚当·斯密《国富论》(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72年)第2章“论分工的原由”,把不同的社会分工看成是交换的结果,把人与人天赋上的差别、职业和能力上的差别例如哲学家和挑夫的差别都归因于交换。而对于交换,他认为“这种倾向,为人类所共有,亦为人类所特有,在其他各种动物中是找不到的”,这种交换倾向不仅造成“唯一能够造成才能上的巨大差别的职业上的巨大差别……也使这种差别成为有益的”;他还说,哲学家和挑夫的差异比同种类动物之间的差别“少得多”。由于斯密在“这种倾向,是不是一种不能进一步分析的本然的性能,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不是理性和言语能力的必然结果”上不做断言,且又说“这种倾向……亦为人类所特有,在其他各种动物中是找不到的”,因此他既没有把交换与人的生产历史的变化相联系,又形成了与动物相比这是人的本性使然的结论。这样,他就把人们因为分工和交换产生的职业和能力利益上的差别看成是天然合理的。自然,若顺着这个逻辑,一个利益等级上的人看不起另一个利益等级上的人,后者嫉妒前者和前者被嫉妒,都是不能谴责和抱怨的,都是“天命”和“天理”。
斯密的交换决定社会分工的理论不受其后的一些经济学家的待见。斯卡尔贝克说,“排他性的私有财产的权利是人们之间进行交换的必要条件”,“交换和分工是相互制约的”;穆勒说,商业是分工的结果;萨伊则把分工看得比交换重要,认为交换是偶然的、非基本的东西、社会没有交换也可以存在,只有在文明的社会中交换才会存在(1844手稿第3手稿第3节《需要、生产和分工》)。马克思在后来的著作和约20年后的《资本论》第一卷中发展了这些观点:人所居住的不同地域的自然资源的差别产生的自然分工,在生产力的发展基础上发展出了私有制,私有制基础上的各自自然分工领域的剩余产品及其生产的片面性和需求的多样性,产生了普遍的互为供求矛盾和压力,这种矛盾和压力导致了物物交换并最终发展为以货币为媒介的市场交换,并由此使自然分工转换成社会分工。从此,市场与社会分工、私有制有了相互作用,在这种相互作用下,人与人之间的职业、财富、贫富和文化差异,及其等级观念便是油然而生的事情。市场经济的基础私有制和社会分工是两个同义语。私有制和社会分工把人分成了不同的利益阶层或阶级。古代贵族和现代贵族都会嘲笑“穷人”。精神贵族其实是物质贵族的伴儿,两者都是经济等级制度、政治等级制度、文化等级制度的产物,简言之也是阶级差别的产物。
古罗马的“塞尔维乌斯·土利乌斯时代(公元前576—535年)……塞尔维乌斯把全体人民按财产的价值分为五个阶级,其结果是把各不同氏族中最富有的人集中于一个阶级中。第一阶级财产资格是十万阿司,第二阶级是七万五千阿司,第三阶级是五万阿司,第四阶级是二万五千阿司,第五阶级是一万一千阿司” (马克思《路易斯·亨·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马恩全集45, P554)。
亚里士多德(前384-前322年)的《雅典政制》(颜一译苗力田主编《亚里士多德全集》第10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叙述了自第一次伊翁开辟的政制到亚氏所处时代的第十一次政制的变革和特征。在德拉科的第二次政制时期以前的“古时政体……官员们的委任依据的是门第高贵及富有”(P4)。德拉科政制时期的法规规定,9位执政官从拥有不少于10米那自由财产的人中选出,将军与骑兵将官从拥有不少于100米那财产的人中选出(P5),“这一政体中的组织形式就是这样一种性质,大多数人为少数人所奴役,平民们起来反对显贵阶层,派别之争十分激烈”(P6);第三次是梭伦政制时期,梭伦订立了一个延续了上百年的法律,根据财产把人们划入四个阶层:干湿总计500麦第姆诺(桶)户、马户即骑士(300麦第姆诺)、有牲口户(200麦第姆诺)和雇工(小于200麦第姆诺);各种官职分配给前三个阶层的人担任,并按各阶层财产的多寡分派,雇工阶层仅仅得到参加公民大会和陪审法庭的权利(P8)。到亚里士多德时代有官职的人没有一个属于雇工阶层(P9);财政官必须从500麦第姆诺阶层中抽签产生的规定至亚氏时代还在运用(P9)。在《雅典政制》的叙述中,贵族的不同阶层之间、贵族与平民之间不断因财产权和政治权而斗争,“嫉妒”和“嫉妒”成为古代希腊社会在君主制、寡头制、僭主制和具有平民倾向的体制之间不停变动的一种人性动力。
在中国,千年历史的变迁不过是古希腊人性动力穿上了中华民族服装用另一种技巧和智慧的演绎罢了。
2014年7月19日星期l1l六
待续
[1]和贺知章《咏柳》韵
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
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
贺知章(元659-744年),字季真,唐代越州永兴(今浙江萧山)人,是李白好友,其诗仅存20首。绦音涛-丝织带子。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1246608-8129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