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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读阿甘本《剩余的时间——解读<罗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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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阿甘本《剩余的时间——解读<罗马书>》

读阿甘本《剩余的时间——解读<罗马书>》(一)

 (2011-05-27 01:33:40)

阿甘本的著作,内容庞杂,视野开阔,信息量极丰富,不过,作者拥有极为清晰的头脑和强韧的逻辑思辨力,语言又十分流畅,因此总体来说,读阿甘本仍然是一种不可多得的享受,而内容与信息上的浩翰,又对读者的信心与耐力提出了极高的要求。

剩余的时间》是阿甘本解读《罗马书》的一个尝试,他试图将《罗马书》中弥赛亚主义重新置于显明之处,也就是说,将保罗重新置于弥赛亚主义的语境之中,因此,阿甘本想恢复基督教中的弥赛亚传统,他将弥赛亚降临前的所有时间称之为剩余的时间,那么,在那个时刻之前,所有的时间都是等待的时间,等待的时间被称为剩余的,这倒是很恰切的一个说法。当然,我对基督教的弥赛亚传统不是特别了解,甚至对整个基督教传统都所知了了,因此不敢对阿甘本的这种解读的视角作更进一步的评论。

值得我注意(惊异)的是,阿甘本对《罗马书》解读的方式:他选择了《罗马书》的第一句话,作为全部《罗马书》的总纲性文字,而这句话只有十个词,尤其让我感到吃惊的是,这十个词所记载的内容只不过是对保罗的一个简单的介绍,即Paul, a servant of Jesus Christ, called to be an apostle, seperated to the gospel of God。《剩余的时间》仅是对这十个词的一个解读吗?那为什么副标题显著地题为解读《罗马书》呢?难道在阿甘本看来,这十个词已经蕴含了《罗马书》的全部奥义了吗?作为《罗马书》的起首一句话,作为对耶酥基督的使徒之一的保罗的一个简略介绍,这十个词有着如此丰富的容量吗?或许,这种怀疑本身即是对神圣的一种亵渎,而从阿甘本的选择以及详细的分析来看,我们的怀疑更显得不恰当。我们在很多经典文本里可以看到,开头的几个字或几句话往往是此经典的概括性总纲或纲要,比如我们注意到《中庸》文本起首三句话: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内容何其丰富,不仅蕴含着《中庸》的几乎全部内容,而且还溢出了《中庸》,如果用囊括宇内来形容,我觉得都不为过;当然,《中庸》里也提到莫见乎隐,莫显乎微,而《剩余的时间》所选择的《罗马书》第一句话,正好就是对隐与微的一种解读,从莫见乎隐,莫显乎微的角度来看,阿甘本的文本选择,是极其明智的,这一点与列奥·施特劳斯所说的最细微的表面往往即是事情本身的观点所表达的意思几无二致,而隐微的阅读,正是后者所极力推崇的读书方法。这不由得让我们想象:西方文本,于隐微处显大义,中国经典虽然同样重视隐微之处,但着眼点却经常是宏大开阔的天地、性命、神道设教的内容。

阿甘本的解读,首先从名字开始。这也是必然的,因为《罗马书》起首那句话,所介绍的无过于保罗这样一个名字。保罗曾用名扫罗,保罗自己将他的名字从扫罗(Σαυλος改为保罗(ΠαυλοςPaulus,也就是说,保罗自己将他的名字中的一个字母作了替换,即用Π代替了Σ。据阿甘本考证,扫罗是一个皇族的名字,有这个名字的人,在相貌方面而且在精神气质上都要胜过所有以色列人。但当用Π代替了Σ之后,“无异于把一个皇室名字降到了最微不足道的地步,从最高贵变为最卑微——在拉丁文中,保罗意为‘小,没什么重要性’,在哥林多前书159里面保罗把自己解释成‘使徒中最小的(ελαχιστος)’”。(第12页)在此之前,阿甘本曾考察了圣经中上帝对亚伯拉罕和撒拉的名字的改变,亚伯拉罕(Αβρααμ/Abraham)原名亚伯兰(Αβραμ/Abram),撒拉(Σαρρα/Sarah)原名为撒莱(Σαρα/Sarai),上帝在他们二人的名字中各加了一个字母,给亚伯拉罕加了一个α,给撒拉加了一个ρ,关于后者,阿甘本引用斐洛的话评价道:“看起来似乎只是增加了一个字母,却实际上创造了一种与神和好的新境地。它以伟大取代了渺小,以普遍取代了特殊,以不朽取代了有死。”(第11页)由此可见,保罗改自己的名字正好与上帝改亚伯拉罕和撒拉的名字用意相反,前者使自己由高贵变得卑微,这是凡俗者面对上帝的态度;后者使卑微者超越了卑微而进入神圣之境,而唯有上帝拥有这样的能力。那么,保罗通过将自己的名字由高贵改为卑微,是想向上帝表明自己的态度,即一种谦卑的态度,从而也向世人昭示,自此之后皇世血统的扫罗死去,上帝的仆人保罗诞生,他的使命即是承担传播弥赛亚讯息的上帝的使者,因此,保罗通过改名的方式向上帝与世俗宣示,个体在上帝面前的卑微性和无价值性,保罗这个名字,显示他只是弥赛亚的一个记号或符号(signa)。但同时,根据阿甘本的分析,保罗的改名“实现了由使徒清晰而坚决地表明过的、决不妥协的弥赛亚法则,根据这条法则,在弥赛亚降临之时,软弱和卑微的事物会战胜世俗界以为强大和重要的东西(林前127-28:‘神却拣选了……世上软弱的,叫那强壮的羞愧……以及那无有的,为要废掉那有的’)”。那么,由保罗的改名,更为普遍更为一般性的隐喻在于:“弥赛亚把专有名字从人身上拿走,从那时起,人就只能有个非正式的名字,一个昵称了。自保罗以后,我们所有人的名字都只是记号(signa),只是别名了。”而作为上帝的仆人,奴仆,保罗这个名字与奴隶的身份一样,实际上并不是一个真正的名字,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代称。这一点在古希腊的社会习俗中是极为常见的,即主人在命名自己的奴隶时,并不是给他一个有意义的名称,而只不过是凭主人的一时兴致所赐予的名字,有时甚至用希腊语的二十四个字母作为其奴隶的名字,这更加显示奴隶的无地位、无身份的特征。保罗的改名,突出地彰显了弥赛亚时刻的神圣性,这种神圣性抹去了一切世间可名之物的高贵,不得不促使世人反思自己在上帝面前的地位。

 

阿甘本:《剩余的时间——解读<罗马书>》,钱立卿译,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1月第1版。

阿甘本分析了保罗改名的真实意涵,并列举了历史上对“改名”这一关涉到个体符号的行动的解析历史,尤其是圣经中上帝对亚伯拉罕与撒拉的名字的改变,与保罗本人的自行改名相比较,从而证明了保罗改名的弥赛亚意义,即通过改名,也就是说由高贵的皇室之名改为卑微的奴仆之名,保罗使自己变为耶酥基督的使徒,将自己的使命确定为弥赛亚的仆人,而这样一种身份确认导致的必然后果就是,相对于弥赛亚而言,作为个体之价值变得微不足道,神圣性超越了世俗性。
其后,阿甘本提出了一个方法论上的问题,即如何对历史存在者(比如语言)进行意义考察。任何历史流传下来的概念或词汇,其意义都是与历史本身纠缠在一起。当一个历史阶段过去之后,其中所留给我们的词汇,其多种多样的含义中的一种既定含义有可能会变得过时而被忽略或摒弃,但阿甘本提醒我们,在面临这样的情形之时,我们必须谨小慎微。阿甘本解读《罗马书》的目标之一即是厘定这一文本中所包含的诸多词汇的含义及其历史变迁,这里的词汇不仅仅是那些具有抽象意义的概念或学术术语,而且包括特称名词,甚至一个具体人物的具体名字,比如“保罗”这样的人名。至此,我们理解了阿甘本起首先讨论保罗改名这个事件的良苦用心。
阿甘本所选取的考察原则(之一)是“不对一部文本历史价值作出评价”,也即是说,面对宗教文本中所出现的奇迹描述,如使徒行传2:3中所讲的“舌头如火焰显现出来”这样的描绘,不进行真实与否的历史评价。从这个意义上来看,阿甘本所关注的是,宗教文本中所蕴含的哲学意义,而非对这种文本进行历史考察。
紧接着“保罗改名”这一事件的讨论之后的,是对“仆人”这个词的分析,其目的是为了确定保罗称自己为“弥赛亚的仆人”究竟意指什么。“仆人”在古典时期最为突出的是其法律意义,即相对于主人而言的奴隶,这种主奴关系是由法律予以确认的,并成为整个古典时期的奠基石,支撑着庞大而又复杂的上层生活方式。阿甘本指出,新约词典在追溯“仆人”一词的语义史时,往往将上述古典时期的法律意义与闪语中相应词语的宗教内涵加以比较,但同时又指出,这种比较对于理解保罗对“仆人”一词的专门用法意义不大。其原因在于,保罗使用“仆人”一词虽然涵摄着世俗法律意义上的主奴关系,但其意更在于想强调作为仆人的自己在与弥赛亚事件相遭际中的态度转变。通过对“奴役的”与“自由的”这一对词语在宗教文本中出现之情形的比较,阿甘本指出,保罗以奴役与自由所指是两大民族即犹太人与罗马人,前者以希伯来律法(神圣律法)为基本准则,因此对他们的言说方式即是希伯来律法,而后者则需要罗马法(世俗法律)的约束,因此只能根据罗马法来向罗马人进行传道。同时,阿甘本引用《民法大全》对人的规定:“所有的人,不是自由民就是奴隶。”这样以来,保罗所面对的是作为整全的人类,弥赛亚主义是整个人类所面对的终极处境,就此意义而言,自由与奴役的世俗区别已经毫无意义,当弥赛亚来临的时刻,面对上帝,人的唯一身份只是仆人。因此,阿甘本得出一个保罗意义上的仆人的含义:“作为弥赛亚降临的结果,一切由法律法规和社会环境造成的对自由与奴役间的区分,届时都将荡然无存。”并引用哥林多前书7:20-23的一段话作为证明:“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份,仍要守住这身份。你是作奴仆蒙召的吗?不要因此忧虑。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因为作奴仆蒙召于主的,就是主所释放的;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仆人。”在蒙召之时(弥赛亚降临之时)主的面前,原是奴仆的,必将得解放而自由,原为自由人的,必将成为耶酥基督的仆人,而得解放的,所解放的只不过是世俗世界中由对立之主人身份确立起来的仆人身份,此一解放了的仆人身份在同时立即就转变为神圣仆人的身份,即与其世俗主人(自由人)一起共同成为上帝的仆人。阿甘本通过这样一种分析,意在指明保罗所一再宣称(在《罗马书》中保罗共提到“仆人”这个词达47次,超过新约中全部次数[127次]的三分之一)自己是“基督的仆人”这样一种语词结构“显示了保罗正处于全新的弥赛亚境遇之中”,并“阐明了所有律法情形正在发生特殊变化的原则”,这个原则正是由弥赛亚时刻所决定的。为了进一步显示弥赛亚在保罗生命中的核心地位,阿甘本再次引用他所集中诠释的由十个词所组成的《罗马书》首句:“Paul, called (as) a servant of Jesus Christ, an apostle seperated unto the announcement of God.”(保罗,奉召为耶酥基督的仆人,特派来传神的福音的使徒。)在引用时,阿甘本特意打破了原文的语序,以突出强调这句话中“召唤”一词的中心位置,他认为这个词构成了这一句话的“概念枢纽”,阿甘本以此强调并得出一个相对来说更为合理的结论:“在任何一种情况下,弥赛亚的召唤都是保罗个人历史的核心事件,也是整个人类历史的核心事件。”
最后更新[201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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