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教院通〔2014〕240号
关于举行2014年深圳市高中语文教学
大赛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教研中心(室)、各新区公共事业局(社会建设局)教科研中心,市局直属各高中:
根据本学期教研活动安排,经研究,决定于2014年12月中旬举行深圳市第七届高中语文教学大赛。本次比赛不指定内容,教师可选取最能代表自己教学水平的课例即代表课参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赛安排
罗湖、福田、南山、宝安、龙岗区通过比赛各选拔出4名选手,其他各区(新区)、市局直属各高中通过预赛选拔出1-2位选手,并将选拔出的选手的比赛课录像光盘(一式5份),于12月5日前,报送市教科院801室。
各区(新区)以区为单位集体报送选拔出的选手的比赛课录像光盘。各区(新区)和市局直属各高中给市教科院报送光盘时,请附本单位比赛结果文件。
二、决赛安排
市教科院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选拔出的选手课例录像进行评审,从中选拔出5位选手进行决赛。决赛奖项设特等奖2名,一等奖3名。未进入决赛的选手颁发二等奖证书。
三、决赛时间
决赛时间为12月18日(周四)上午8:30—11:25(上午安排三节课),下午2:00—4:30(下午安排两节课,课后简短评课)。每堂课40分钟。
四、决赛地点
深圳市坪山高级中学。(深圳市坪山新区中山大道与锦龙大道交叉处左转前行150米过红绿灯时右转即到。)
五、决赛抽签安排
参加决赛的五位老师,请于2014年12月17日(周三)上午10点到市教科院801室抽出场顺序签。
六、评委
各区(新区)高中语文教研员。
七、与会人员
高中语文教师代表,欢迎初中语文教师参加。
八、其他事项
(一) 请参加决赛的选手将参赛课例印200份,自带到会场。
(二) 请参加决赛的选手将教学简案(一张A4纸)印100份,自带到会场。其中15份交程少堂老师。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程少堂,电话:25913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