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局直属各单位(学校):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核心竞争力的意见》(深府〔2012〕22号)和《深圳市基础教育系统2015年“教师队伍建设年”实施方案》(深教〔2015〕107号),加快推进我市名师队伍培训培养工作,发挥名师的辐射、引领、示范作用,根据《深圳市基础教育系统“名师工程”实施方案(2014年修订)》(深教〔2014〕454号)、《深圳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深教〔2011〕287号)等文件,现就做好第二批深圳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室申报
(一)资格条件。
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必须是《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认定深圳市基础教育系统第四批名师和第一二三批名师复审结果的通知》(深教〔2015〕262号)公布的名教师。根据深教〔2014〕454号文件“原则上所有名师都应该开设工作室”和深教〔2015〕107号文件“一名师一工作室”的要求,原则上所有名教师都应申报。
上述名师中,已担任广东省校长工作室、教师工作室主持人的,已担任深圳市名校长工作室、教科研专家工作室、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的,且未完成培养周期工作的,不承担这批名师工作室任务。
(二)申报程序。
1.名师填写《深圳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2)。
2.名师所在学校和区教育局(含新区公共事业局,下同)提出意见,主要为是否同意申报人担任工作室主持人,是否为其提供场地、设备、经费和运作过程的各种支持,并在申报表上审核盖章。
3.市教育局审核,确定并公布工作室主持人名单。发布文件,统一制作工作室牌匾,分发至各区、各校。
4.各区教育局负责为区内市级名师工作室挂牌;市直属学校由市教育局负责。
请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通知本单位名教师开展申报工作,将本文所附《申报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由区教育局、直属学校汇总填写),于7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交市教育局师资管理处,相关电子表格一并发送到指定邮箱。
二、工作室组建
名师工作室应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下,由主持人负责完成组建工作。工作室的成员、学员招募按深教〔2011〕287号文件的要求进行。深教〔2015〕262号文件在册的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必须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分配,按学科匹配和地点就近为原则,担任一个名师工作室成员,接受培养。
广东省第一批、第二批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已由省教育厅粤教师函〔2014〕135号、粤教师函〔2015〕47号文件公布。相关省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中,具备我市名教师资格的,应建立名师工作室;不具备名教师资格的,应担任名师工作室成员,接受培养。
三、工作室职责
工作室应按深教〔2015〕107号文件要求,在名教师的主持下承担“六大职责”:
(一)制定一个三年规划。名师工作室要结合本工作室特点、学科建设与发展需要等制定三年规划,规划要有工作室背景分析、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工作计划与安排、工作机制与策略、重点项目与活动、预期成果与保障等,确保工作室工作效能。
(二)带出一批骨干教师。名师工作室通过名师引领,团队行动,带动一批,辐射一片。引领成员、学员加强师德修养,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学习教育教学专业技能,提高综合素质,培养一批致力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创新的名教师、骨干教师后备力量,促进青年教师岗位成才。
(三)完成一项课题研究。名师工作室应坚持课题引领、研究推动,应围绕本学科教育教学当中的热点、焦点、难点等问题开展课题研究,主动承担教育改革攻坚任务,力争形成一批对我市教育教学改革具有重大引领作用、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高水平、标志性研究成果。
(四)开展一些培训活动。落实深教〔2015〕107号文件提出“一个工作室就是一个培训中心”的要求,名师工作室每周期至少开发 1 门教师继续教育主讲课程。充分带动工作室师资团队,积极参与全市“继续教育周”以及各单位开展的培训活动。积极参与名师送培到区、到校活动,对薄弱区域、学校教师集中开展订单式送培上门。
(五)建设一批学科资源。名师工作室应根据各个学科课程标准和教学要求,组织开发系列课前导学、教学设计、教学课件、微视频、创新作业和经典试题等学科资源。市教育局定期组织对工作室学科资源建设情况进行审核、评比、推广。
(六)带动一个学科发展。名教师一定要以工作室为平台,带领团队主动承担各级示范课、观摩课等公开教学任务。要当好学科发展的带头人,组织开展学科内听课、评课和教科研交流活动,提升青年教师的学科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带动本学科的建设与发展。
四、保障与支持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深教〔2015〕107号文件要求,为名师工作室建设提供“六大支持”:
(一)给荣誉称号。名师工作室由名教师担任主持人,工作室以主持人命名、挂牌。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颁发聘任证书,并为名师工作室授牌。
(二)给工作平台。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组织好各名师工作室的组建工作。各单位(学校)要为名师工作室开展活动提供专用场地,合理安排其工作量,为其开展活动提供保障。
(三)给专家指导。加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研训工作,组织主持人分批参加高端研修。建立工作室主持人再培养制度,邀请全国知名的教育教学专家担任导师,建立名师专家指导团队,1名学科教学专家负责指导7-9位名教师。
(四)给经费支持。争取市级财政支持,在工作室周期内每年安排4万元专项经费。工作室主持人负责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经费专款专用。各单位(学校)不得将经费挪作他用或无故限制使用,并尽可能根据实际需要给予支持。
(五)给学习机会。对各级教育部门组织开展的国培、省培及海培计划等名师高端研修项目,优先选派工作室主持人参加。鼓励工作室主持人走出去、请进来,与外地名师开展跨区域交流学习。
(六)给发展通道。工作室主持人的经历与业绩作为名师参评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省级以上优秀教师等的重要依据,对优秀的主持人予以优先推荐。同时,多方搭建讲座论坛、成果出版等展示平台,学术沙龙、名师联谊等交流平台,媒体报道、微信网络等宣传平台,提高工作室及其主持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考核与督导
完善名师工作室年度考核和周期考核制度,加强对名师工作室各项工作(特别是“六大职责”)的考核。加强考核结果运用,使名师工作室考核真正体现工作室的建设和发展水平,使考核结果真正成为主持人、成员和学员个人专业发展重要依据。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协助市教育局做好区域内市级名师工作室的申报组建、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和支持保障等,区域内工作室建设情况将纳入对各区教师队伍建设专项督导范围,推动工作室建设工作有序、有效发展。
附件:1.深圳市第二批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推进时间表
2.深圳市第二批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3.深圳市第二批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
深圳市教育局
2015年6月24日
(联系人:陈益清,82105172,李辉波,82108476;邮箱:jiaoshisz@126.com;材料报送地址:市民中心C2089市教育局师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