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有个律师叫张红兵。文革期间的1970年2月13日,其家人在一起辩论文化大革命的事情,其母亲方忠谋说,领导人不该搞个人崇拜,“我就是要为刘少奇翻案”。张红兵和他的父亲一起去揭发其母亲的“罪行”。最后导致其母亲方忠谋因“反革命”两个月后被枪决。
40年后,张红兵说:“我应该成为反面教材。”
张红兵说“我应该成为反面教材”, 就这一点而言,他的勇气值得肯定(有不少在文革期间做出违反人伦事情的人并不忏悔自己,而是一味归罪客观环境),但不值得同情。不仅张红兵不值得同情,那些文革期间跳上批判会主席台打自己被批斗的父母亲、祖父祖母的人,都不值得同情,因为他们的行为违反人性。
我也是在文革期间长大的。文革的确是一个使人变成兽的年代,但那时也不是人人都变成兽。因为这些违反人性的行为虽然和政治形势有关联,但在文革年代,有这种行为的人也是极少数。两千多年前,孔子就说过,父亲犯罪儿子不能告发。孔子的这一说法,表明了我国自古以来孝道的传统。“孝”字是由“老”字省去右下角的形体,和“子”字组合而成的一个会意字。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孝”的古文字形与“善事父母”之义是吻合的,因而孝就是子女对父母的一种善行和美德,是家庭中晚辈在处理与长辈的关系时应该具有的道德品质和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按照现行法律,尤其是刑法,犯罪嫌疑人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不具备强制作证的义务,这是基于亲情伦理和社会道德的保护。也就是说,孔子的这一说法既表明了我国自古以来孝道的传统,也在一定义意义上符合现代文明规范。
任何时代,一切违反人伦底线的行为,都应该从人性角度反思人性的丑恶,都应改成为反面教材,而不应该简单归罪于时代环境。这是我的一贯观点。
2016/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