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从广西南宁市隆安县讲学归来,写了一篇随笔《
少堂志林(556):“程少堂教授这堂课特别与众不同,特别新鲜”》,挂在语文味网上。这篇随笔中有一段话是这样的:
下午报告会结束后,隆安县教育局教研室主管小学的陆副主任说:“不少专家是把别人的东西拿来加工整理一下当成自己的东西来作报告,程教授讲的都是自己的东西。”我说:“是这样啊。现代著名历史学家陈寅恪先生在西南联大每次给新生上课往往开宗明义地讲:‘前人讲过的,我不讲;近人讲过的,我不讲;外国人讲过的,我不讲;我自己过去讲过的,也不讲。现在只讲未曾有人讲过的。’其‘四不讲’,成了其上课标志性的口头语。我这样的小人物自然做不到陈寅恪先生所说的‘四不讲’,特别是做不到自己过去讲过的不讲,但我的报告讲的都是我自己研究十几年乃至几十年的东西……”
我的文章中在这里用了一个省略号,表示有一些话没有写进文章中去。哪些话没有写进去?是这样一些话:
像学术界的学者一样,我对陈寅恪先生所说的“四不讲”高度尊重,高度崇拜。不过我对陈寅恪先生所说的“四不讲”也有点高度怀疑:陈寅恪先生的“四不讲”,大约的确指的是对同年级学生或同一批学生,如果不是同年级学生或同一批学生,作为教师,“四不讲”是很难做到的,即使做到了,也不一定值得提倡。
这就是省略的话。我不展开论证我这段话蕴含的观点,反正是,打死我,我也坚信自己的这个观点——对不同的学生,为何老师不能讲自己曾经讲过的学术观点?
今天下午,深圳有一位语文教师看了我挂在语文味网上的文章《
少堂志林(556):“程少堂教授这堂课特别与众不同,特别新鲜”》一文后,给我转发来一条微博,这条微博的作者是刚刚从外地调入深圳不久的一位女性高中语文教师,这条微博是这样写的:
陈寅恪的“三不讲”:“别人讲过的我不讲,书上有的我不讲,我以前讲过的不再讲”。我亦如是。[微笑]
我从没有和这位语文教师见过面,但知道她,她当然也是知道我的。这位老师有些才华,出过一些书(尽管现在出书不是什么很难的事情,但能出书总是值得称赞的),有一本书出版前,她不断给我的手机打短信,非常坚决地想要我为该书写序。对她的看得起,我表示感谢,但由于某种特殊的原因,我最后坚决地没有写(说“最后”,是由于她反复请求,沟通中间我曾退了一步,说因为只知道她的名字和她研究的课题名称,但对她研究的课题没有了解,写序没有把握,而我当时不可能有时间把她的一些论著大致翻看一遍,如非要我写序,就希望她能先写一个草稿给我。但她说其他名人给她作序都是自己写的。我说那就只能抱歉了)。特殊的原因是众所周知的,就是程少堂原则上是不给别人的书作序的,除非是他自己的学生、徒弟写的书。当然,我不写这个序言,还有一个原因是,我和你从未见面,你电话都不打一个,我就凭你几个短信就给你写序么?现在看到这位老师这样写的微博,觉得她不仅敢于将自己和中国现代文化史上一流大师陈寅恪先生相提并论,甚而至于敢与其平起平坐,尽管这条微博带点玩笑色彩,勇气也着实可嘉。在中国语文界,在深圳,她也真是敢啊。
我下次有机会专程去听一下她的课,看看是否真的别人讲过的她不讲,书上有的她不讲,她以前讲过的不再讲。我预先发个誓,不要说她做到了“三不讲”,她就是做到了“三不讲”中的任何一个不讲,我二话不说,当她面,从他们学校教学楼8楼跳下去,8楼要是低了,我就爬高点,从58楼跳下去。
201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