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我也是鲁迅的遗物——朱安传》(乔丽华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9),深入细致地描绘了鲁迅的妻子朱安女士不为人所知的一生,材料详尽,立论谨慎,表述温婉。从1906年他俩结婚,到1936年鲁迅逝世,这位女性在巨人的身影下生活了整整30年,生前留下的只有几段话,鲁迅在日记中偶尔提及她,在公开的文字中不著一字。然而这并不说明她在鲁迅的生活中仅仅是空白。至少,她的存在,在许多方面影响了鲁迅的思想走向,强化了其广泛的议题——从旧时婚姻制度到社会制度,从妇女解放到社会解放。
捷克作家伊凡·克里玛论及卡夫卡的思想形成,谈到卡夫卡深恶痛绝的父亲时,指出那应该“不超出通常的父母的管束”。问题出在卡夫卡本人身上,他对于世界始终有着异于常人的观察方式,他喜欢将最常见的东西——钱、证券、交易、打字机,看作是具有神秘意义的对象,是一些“奇怪的谜”。(《布拉格精神》,伊万·克里玛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他对于父亲的做法有自己特殊的反应,并看上去毫无道理地退婚三次,就不奇怪了。
在很大程度上,人们也可以说,鲁迅的母亲对于鲁迅所做的,也不超出当时一般父母的做法。“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当时概莫能外。徐志摩与陆小曼再婚闹得沸沸扬扬,那已经到了1926年,距鲁迅结婚已经二十年。这一年鲁迅也不辞而别,同许广平双双南下而同居。而今天来看鲁迅对待他与朱安的婚姻,反应如此强烈,表现得如此决绝,是否也因为鲁迅本人?主要来自鲁迅这个特定的人及其特定的思维方式? 包办婚姻是一个大背景。在这个大背景之下,鲁迅与朱安处成这样,应该拥有许多具体的细节和脉络。如果这场悲剧中存在属于鲁迅本人的原因,无论它们是什么,都需要鲁迅本人来面对,是他个人所要承担的,而不能推卸给外部(他人、社会或制度)。个人与社会之间存在一定距离,从个人到社会,或从社会到个人,这中间应该有着许多中介和转换。一个人如果不能恰当处理好与自身的关系,承担起属于自己的责任,他看待社会及世界的眼光就会发生倾斜。
若今天的我们,能够看出当年鲁迅本人不能看出的问题,可以帮助了解我们自己距离鲁迅又走出了多少,得知我们自身做过的努力以及所获的视野。
危机的产物
鲁迅与朱安的这门亲事,从一开始,便伴随着一些阴影,且不是一件理所当然的美事。
1899年最初提亲时,周家正处于深刻的危机当中。祖父因为1893年犯下的科场贿赂案,仍然被囚禁于杭州府狱中,每年秋天家里要买田借贷,拿出一大笔钱,来保住他的性命。父亲发病于祖父入狱的第二年,至1896年去世。两代男性长辈缺席,由鲁迅的母亲苦苦支撑着这个家。按鲁迅的说法,原有四、五十亩水田已经变卖得差不多了。父亲去世之后的1898年,鲁迅的四弟夭折,鲁母几乎无法从一系列的打击中恢复过来。
这时候出现了远房亲戚谦少奶奶,与鲁母很谈得来,她将自己婆母蓝太太的侄孙女朱安说给了鲁迅。谦少奶奶的娘家姓赵,也许便是鲁迅小说中“赵家人”的来源。这一年朱安已经21周岁,比鲁迅大三岁(采朱正先生说,见《一个人的呐喊》,朱正著,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7)。安姑娘待字闺中,算大龄女青年。如果再找不到婆家,就有被当作“填房”的危险(作为第二个妻子)。朱家的祖上也做官,家境殷实,眼下的经济条件比鲁迅家强多了。因而有此一说:这门亲事之所以成立,是因为家道中落的周家需要接受朱家经济上的援助。乔丽华女史不予赞同,但是她也不排除在彩礼、嫁妆费方面,朱家有所让步,好让周家舒缓一些。
此时鲁迅已经离家求学。在这前一年即1898年,少年周豫才前往南京江南水师学堂学习,这个学校最吸引人之处是不收学费。鲁迅后来写到,“我的母亲筹办了一点旅费,教我去寻无需学费的学校去”,“筹办”即意味着不是一下子能够拿得出钱来。
在各自的危机中,这两家联合到了一起。从订婚到成婚,这中间走了整整七年,进展的速度实在慢了一些,有些不同寻常的味道。且不说从第一步订婚(“出口”),到第二步“请庚”(请问女方生辰八字),便花去了两年的时间;后来一再遇到成婚的机会,仿佛都没有抓住。1902年鲁迅离家去日本时,朱安已经24岁,祖父也已经从狱中回家;隔年1903年鲁迅回国探亲,安姑娘25岁,也是一个机会,但没有给他俩举办婚礼。绍兴有“养女不过二十六”的说法,朱家不断地来催促,显然是周家没有动静,缺乏行动力。
在日本的鲁迅与他族叔周冠五经常通信。周冠五后来回忆道,鲁迅来信中提过要朱家姑娘另外嫁人,而鲁母则叫周冠五写信劝说鲁迅,强调这档婚事是她求亲求来的,不能退聘,悔婚对于周家朱家双方都很不利,尤其是影响朱家姑娘的名声。继而鲁迅又提出,希望女方放足、进学堂。但是朱家的回复是,“脚已放不大了,妇女读书不太好,进学堂更不愿意”。这期间鲁迅释放出对于婚姻的不满,应该是双方家人都意会的。
如果不是朱家传来不实的小道消息,婚礼或许还要推迟。说是看见鲁迅在街头抱着小孩,身边走着日本女子,鲁母这才发电报称自己生病,让儿子“速归”。鲁迅大夏天回国,到家后第二天进洞房。这对于他本人来说也应该不完全意外。按周作人的说法,“鲁迅是在那一年里预备回家,就此完婚的。”事情至此,鲁迅虽然不乐意,但也没有表示出一定要反对,更谈不上反抗。
鲁迅在婚礼上的行为,还是让人感到意外,不是因为表现出格,而是因为太过恭顺。作为一个新潮海归,接受了几乎全部旧式婚礼的程序。戴帽穿靴不算,还装上了一条假辫子,跪拜行礼。第二天和第三天继续有着许多繁文缛节,鲁迅都一一照做了:“送子”、“头簪饭”、“拜三朝”、“回门”。只有一件鲁迅没有去做,即去老台门拜祠堂。他自己后来对日本友人回忆道:“那时家里人因为听说我是新派人物,曾担心我可能不拜祖先,反对旧式婚礼。可我还是默默地按他们说的办了。”
这是观察鲁迅性格的一个重要机会。乔丽华女史恰当地指出,“这对后来成为新文化运动先驱的鲁迅来说,无疑是不堪回首的一幕。”与其说他也有乖巧和循规蹈矩的一面,不如说他有强抑自己内心的一面。作为长子,他应该不愿意因为自己引来轩然大波,不愿意因此而让母亲和家人陷入周围嘲笑的目光之中,通过自己的让步,他为周家人保全了面子。然而,就像哈维尔说的那样,任何压抑下去的东西都不会自动消失,会以别的方式爆发出来,甚至加倍地爆发,因为这背后有一种要求偿还的冲动。
所有矛盾和不快的积累,在新婚的当夜已经开始释放。搀扶新郎上楼的周冠五注意到鲁迅看到新娘之后,“照样一声不响,脸上有些阴郁,很沉闷”。母亲不放心,深夜到新房隔壁去听动静,发现两位新人很少谈话,儿子看书,迟迟才睡。另一位佣工回忆道,新婚后第二天的早上,鲁迅的脸被印花被上的靛青所染,据此推测,新郎应该是埋在被子里哭了。有人认为这个细节不太可信,理由是当时正值夏天,绍兴不需要盖被子。但实际上,作为新婚,床上的新被是必不可少的道具。
新婚之夜到底发生了什么?周作人、周建人兄弟俩后来分别用抱怨的语调提及此,觉得母亲的选择对他们的大哥不公。
周作人提到了朱安的长相:“新人极为矮小,颇有发育不全的样子”,而媒人肯定知道这种情况,又是自家亲戚,因而是“很对不起人的”。后来一次与人交谈时,周作人在纸上写下了“侏儒症”三个字。个子矮小,是一个明显的生理上的缺陷,或许会令人反感。然而,朱安的身材是否到了完全让人不能接受的程度?是否够得上医学意义上的“侏儒症”?一般侏儒症的身高在1米或者1米2以下,朱安显然超出了这个高度。从照片上看,她应该有1米45,或者再稍高一点,接近1米5。而鲁迅本人的身高一般认为是1米58,也有说是1米61,反正鲁迅在身高方面一点不占优势。当然,不排除有人正好不喜欢与自己类似的形象,但鲁迅应该不是。翻遍他的文字,他从来没有对女性的长相有过任何挑剔。有人提到过朱安比许广平秀丽。
周建人用“全盘落空”的说法形容大哥,他指的是识字和放脚,这位小弟弟认为这是一些“极起码的要求”,然而对于这两条不能落实,鲁迅是事先知道的。在阅读这一点上,不得不服他们的母亲鲁瑞老太太。她通过私塾窗外的旁听掌握了阅读,而且读得又快又好,与鲁迅有许多交流。小弟弟还提到了琴姑,那是他们的表姐,与鲁迅青梅竹马,鲁母一度想让她做自己的儿媳妇,但因为长妈妈说“命相犯冲”,便放弃了。在周建人眼里,朱安不配自己的哥哥。“母亲极爱我大哥,也了解我大哥,为什么不给他找一个好媳妇呢?”
小弟兄俩有一个共同的盲点。作为年幼者,他们没有看到当时家里经济上的窘境,没有看到这种窘境给人带来的巨大局促,应该也不像鲁迅作为长子那样,深切体会到“家道中落”的羞耻感、挫折感、失败感。他们共同的母亲曾经为难到什么程度?鲁迅肯定是知道的,下面两个兄弟未必。从这个角度,也许能部分解释为什么鲁母一手操办了这桩悲剧,而鲁迅始终对她没有怨言,始终敬爱有加。在答应婚事方面,周家妈妈应该得到了大儿子的体谅和谅解。
弟兄俩提供的理由也许不够充分,但是他俩所描绘的鲁迅的情绪应该是准确的,那就是“失望”。不论听说如何,见面之后新郎仍然被失望所压倒。新婚之夜夫妻生活不和谐,这应该算是情理之中,更何况鲁迅风尘仆仆,旅途十分辛苦劳累。这年新郎25周岁,新娘28周岁,两人都需要时间来恢复各自身上的“自发性”。
鲁迅后来对许寿裳谈到这件婚事,这句话经常被人们所引用:“这是母亲送给我的一件礼物,我只能好好地供养它,爱情是我所不知道的。”
婚内退婚
抛开新婚之夜,接下来的事情,才更能说明问题。三十年的悲剧应该不是一个晚上所能决定的,也不是这一个晚上能决定得了的。从后来这对夫妻的悲惨结局再来看鲁迅在婚礼上百依百顺的顺从行为,也许应该再加上一个解释,那就是——这家伙有备而来。鲁迅最早的编辑也是终身朋友孙伏园的解释也说他早就主意已定:“结婚之前一切我听你做主,结婚之后一切我自己做主,那时你们可得听我。”
新婚第二天,鲁迅就搬回母亲的房中居住,接下来两天继续如此,第四天与周作人一道返回日本,这一走就是三年,未与朱安通过信。他一辈子没有给朱安写过一封信。朱安托人写信给他,他也没有回复过。婚后朱安始终跟随婆母居住。许多年我有个错觉,以为他俩没在一起生活过,朱安一直生活在老家绍兴,其实不然。
鲁迅于结婚后三年即1909年回国,在杭州和绍兴做事,先后担任浙江两级师范学堂的教员及绍兴府中学堂教师兼任督学,有一年半的时间夫妇俩同处于在一个屋檐下,还不算鲁迅经常从杭州回家。但是,夫妇俩形同陌路。鲁母多年之后得出沉痛结论:“他们既不吵嘴,也不打架,平时不多说话,但没有感情,两人各归各,不像夫妻。”鲁迅在给许寿裳的信中形容自己在绍兴度日如年,迫切希望朋友能帮助他在北京找到事情做。其中原因应该是多方面的,不排除尽快从朱安身边逃走。
1912年鲁迅接受蔡元培的邀请,来到北京在教育部当官员,后同时兼职北京大学和其他高校,至1919年七年时间,鲁迅独居于北京绍兴会馆,写下了《狂人日记》、《孔乙己》、《药》等小说。1919年他卖掉家中老屋,在如今西城区八道湾买了房子,携母亲与朱安定居北京,他为此写了一篇散文《故乡》,其中没有一个字提到一同前往的夫人朱安。这之后兄弟失和,鲁迅带母亲和朱安又搬至砖塔胡同。1926年鲁迅离开北京南下,他们夫妇在一个锅里吃饭有七年时间,抬头不见低头见。朱安尽最大的努力在生活上精心照料鲁迅,但是终究没有换来鲁迅的一丝温存。多年的婚姻生活不仅没有解除这两个人本来的危机,反而加强和深化了它们。
对鲁迅来说,不仅是避免接触,而且明显流露出对于朱安的嫌厌。朱安接受的是传统教训,言语中会引用《女儿经》。她遵循着古老的家规,每天早晨向婆婆请安,然后下厨房。她做得一手好菜,鲁迅在桌上吃饭,但是从不发表评论,身为妻子她只能从桌上饭菜的剩余来判断鲁迅喜欢吃什么。两人在思想上精神上的差距一目了然,然而夫妻关系处得如此僵硬、冷漠、死寂,却始终令人费解。
鲁迅的朋友荆有麟回忆,大先生与太太每天只有三句话,早晨太太喊先生吃饭,先生答应一声“哼”,中午太太喊先生吃饭,先生又是“哼”,晚上先生睡觉迟,太太睡觉早,太太总要问,门关不关?这时节,先生才有一句话,“关”或者“不关”。据砖塔胡同的邻居俞芳回忆,为避免见面,鲁迅还发明了一个办法,他把一只柳条箱子的箱盖和箱底分作两处,箱底放在他的床肚底下,放上要换洗的衣服;箱盖放在朱安屋门的右手边,里面放着鲁迅替换的干净衣裤。而箱底和箱盖上各自蒙上一块白布,外面人看不出来其中的奥秘。这么说鲁迅在外人面前还是有所顾忌的,他属于明知故犯。
鲁迅笔下把朱安遮蔽了,很少有朱安本人的感受得到记载,但是从其他人的复述中,还是可以零零星星地得到一些。对于鲁迅的做法,朱安是极为不满的。她虽然没有拿到一纸休书,但是实际上是在婚姻之内被“休”掉了,丈夫单方面终止了婚姻,她的大先生反悔了。再加上因为不公开,沉重的分量只有她本人来承受。婚后她学会了抽水烟,烟袋不离手。在回答婆母为什么不能有一个孩子时,她幽幽地说,大先生不愿同我说话,怎么会有孩子呢?
再能够忍受的人,也有爆发的时刻。朱安这个出名的性格温顺的人(这是鲁母采纳她的原因之一),有两次当众人面,撕下了鲁迅的伪装。第一次是在绍兴家中。鲁迅回北京绍兴探亲,朱安备席款待亲友。席间朱安当着许多人的面,指责鲁迅的种种不是。鲁迅的对策是沉默,一言不发。事后他对孙伏园说,“她是有意挑衅,我如答辩,就会中她的计而闹得一塌糊涂;置之不理,她也就无计可施了。”显然在鲁迅眼里,朱安的举动属于无理取闹。后来在北京还有过一次。鲁母寿宴,朱安穿戴整齐出来,向亲友下跪之后说道,“我来周家已许多年,大先生不很理我,但我也不会离开周家,我活是周家人,死是周家鬼,后半生我就是侍奉我的婆母。”说完话,叩了头,退回房去。鲁迅事后对人说,中国的旧式妇女也很厉害,从此所有的同情,都被她争取了去。他本人还是不认为自己在婚姻内有什么错。
当鲁迅与许广平南下弃她而去,朱安才看到她的路终于走到了尽头,她对砖塔胡同的邻居俞芳叹气道:“过去大先生和我不好,我想好好地服侍他,一切顺着他,将来总会好的。”她又打了一个比方说:“我好比是一只蜗牛,从墙底一点一点往上爬,爬得虽慢,总有一天会爬到墙顶的。可是现在我没有办法了,我没有力气爬了。我待他再好,也是无用。”
婚姻是把双刃剑,其中一方受到伤害,另一方也不能完好无损。在婚内退婚之后,鲁迅采取的是独身主义态度,他视自己为“单身”。这多少有些自欺欺人。他是感到压抑的,而且倍感压抑。对待朱安,他甚至有些暴躁。据孙伏园的回忆,有一天鲁母让他去劝劝鲁迅,什么事情呢?因为朱安给他缝了一条新棉裤,原指望等鲁迅“上衙门的时候”,偷偷地放在他的床上,希望他不留神能换上,万不料竟被扔出来了。结果鲁迅给孙伏园的回答是:“一个独身的生活,绝不能往安逸方面着想的。”选择这种方式近乎自虐,他对待朱安的态度也可以看作一种自虐的延伸。郁达夫曾经拿这个细节攻击鲁迅,说他不穿棉裤是为了抑制性欲。
在一个屋顶之下的夫妻,近在咫尺却不能相拥,不得不忍受着自身的折磨,以及来自对方存在的深度折磨。在对待朱安的态度上,鲁迅本人的内心就像一间“黑屋子”,针插不进,水泼不进,坚如磐石。他在《野草·复仇》这个著名篇章中描绘的场景,看上去十分适合于他和朱安:“他们俩对立着,在广漠的旷野之上,裸着全身,捏着利刃,然而也不拥抱,也不杀戮,而且也不见有拥抱或杀戮之意。”旁观的路人以为要发生点什么,但终于什么也没有发生。“于是只剩下广漠的旷野,而他们俩在其间裸着全身,捏着利刃,干枯地立着;以死人似的眼光,赏鉴这路人们的干枯,无血的大戮,而永远沉浸于生命的飞扬的极致的大欢喜中。”何谓“无血的大戮”?就是杀人不见血。
简言之,就他们的结合而言,虽然双方都有所不足,但总体上应该找不出特别突破底线的地方,鲁迅的母亲即使做了一件不得已和不恰当的事情,但是总体上没有损害鲁迅的根本利益。而婚后几十年鲁迅的做法肯定突破了底线,属于毁约行为——他既答应了母亲结婚;又不与朱安同房;有着婚姻的承诺,却让朱安独守终身。朱安的态度很明显,责任应该不在她那一边。
任何爱情都需要去迁就,任何婚姻都需要去磨合。就像童话《小王子》里说的,相爱的人之间是一个互相“驯服”的过程,在驯服中深入对方,允许对方参与到自己的生命中来,在互相驯服中让各自人性的大树得到成长。有人解释鲁迅作品中的恨意,是因为“爱得深”,这是一种似是而非的说法,爱只能通过爱的对象来学习,通过爱的经验来体验和获得,若不去具体地爱一个人,这个人便无法获知爱。爱祖国与爱一个人是如此地不同。
个人的归个人
退一万步来说,鲁迅在婚内独身的做法也是可以, 的,并非完全不能允许和不能接受。比起将朱安直接退回娘家,两害相权取其轻,的确是一个比较稳妥的办法。鲁迅甚至抓住了一次机会当面问过朱安。1923年与周作人失和搬出八道湾时,鲁迅问朱安是留在八道湾,还是回绍兴娘家?如果回绍兴娘家他会按月寄钱供应她的生活。而朱安表示哪儿也不去,她提醒鲁迅身边也需要一个烧饭洗衣扫地的,就这样“大先生带我来了”。这真是包办婚姻的可恨,遇到不合适的人,当事人无法抗诉,对婚姻中的两个人都是如此。
卡夫卡退婚因为什么?他需要写作。这几乎是一个微不足道的理由,在未婚妻面前,带点无理取闹的味道了,然而对卡夫卡这个特定的人来说,这个理由足以让他采取行动。白天他需要谨守一个保险公司办事员的外表,循规蹈矩,举止良好,他必须养活自己,在这个世界上肉体消耗这件事情必须由自己担当起来,他对此没有怨言,因此其他方面必须完完全全属于他自己。写作是一件耗费巨大心力的工作,他需要积聚力量,尤其是需要严肃地、一丝不苟地处理自己的内心世界,拥有不受任何打搅的安宁的夜晚。他退婚传达了一个强烈的信息:“我不是你们想象的那个我。”
就退婚而言,那位丹麦存在主义思想家克尔凯郭尔也有记载,人们有时候也会将鲁迅与他放在一块儿谈。克氏生于1813年,当时的社会气氛也十分保守,当他曾经爱上14岁的少女蕾琪娜,主动求婚又反悔,一度闹得满城风雨,因为女方正好是丹麦政府官员的女儿(一说是哥本哈根市市长的女儿),令克尔凯郭尔的行为更加不能容忍,被称为“哥本哈根的恶棍”。当他在街头闲逛时,身后会出现几个顽童,追着对他进行嘲讽辱骂,这让他看上去他有点像孔乙己了。克尔凯郭尔终身未娶,独身的理由是因为宗教。
与鲁迅在思想上关系最近、最著名的独身者要算尼采。尼采没有退婚的经历,他从一开始就抱定独身。尼采甚至说过,作为一个哲学家,必须摆脱职业、女人、孩子、祖国、信仰等而获得自由。1882年他认识莎乐美并陷入热恋,这时候他已经38岁了,但并没有因此而步入婚姻。这位从小被家中众多女性包围呵护的男子,独身的理由更加个人化,他与妹妹的关系到了可以互相干涉对方婚姻的地步。在理论上,“超人”的重要特征便是“去人性化”,或是“对于人性的克服”。
在孤独求败的总体生存情绪上,鲁迅与上面这几位是沟通的。尼采1900年去世,鲁迅1902年抵达日本,其时日本正处于尼采带来的思想风暴当中,来自绍兴的年轻人为之深深陶醉,推崇不已,他自己曾两度将《查拉图斯特拉》的前言译出来。他后来对人说过自己曾经想过要当“超人”,但最终还是放弃了。(见鲁迅《中国温和的“尼采”》,张钊贻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
然而,鲁迅采取独身的态度或视自己为独身,与上述几位有不同。上述几位独身完全可以是一种主动选择,如果是这样,独身者便可以更加自觉地承担起自己的角色,也更能相对清晰地应对环境和其他问题,不存在与他人纠缠不清的遗留事务。而鲁迅,独身是被动的,至少他认为是不得已而做出的决定,那么,在鲁迅与朱安之间,既存在一些含糊地带,她时时刻刻盼着她的大先生能够回心转意;也存在一些隔离地带,对于鲁迅来说,他不能以其他方式满足个人需要。
鲁迅到底为什么先是结婚,而后退婚,在婚姻内部实行严格的“一国两制”呢?本人尝试提出一个看法,即——这是因为鲁迅本人的思想和视野前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不能停留在过去的起点上了。从订婚到结婚这中间有七年,这正是鲁迅走向新天地、接受新思想的关键时期,在他面前展现了从来不敢想象的前景,他因此获得从未有过的力量和抱负,也因而拥有了其他许多野心,再不是揣着带有母亲体温的几块钱前往南京的那个少年了。他经历了几次重要的人生抉择,将一些更加重要的事业加诸于己身。
稍早一些,1903年他回国探亲返回日本之后,便将那首《自题小像》赠给许寿裳:“灵台无计逃神矢,风雨如磐暗故园,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不管其中的“神矢”是指祖国还是女性,最后这句表明了他意欲全身心地献身民族国家。而就在鲁迅回家完婚的前几个月即1906年3月,鲁迅完成了人生中也许是最为重大的转折,他从仙台医学专门学校退学,决定弃医从文,放着一个明确的前途于不顾,选择了一个壮丽的幻景事业。
笔者比较倾向于鲁迅在日本期间加入光复会的说法。许寿裳先生说的1908年也许还可以商榷,很可能再早一些。至少在当时,鲁迅十分认同这个无政府主义的暗杀团体,他痛苦地经历了徐锡麟、秋瑾的遇害,而光复会的政治纲领中提有“光复汉族,还我山河,以身许国”。这样一个说法待考:有人让鲁迅执行刺杀任务,鲁迅考虑到母亲可能没有人照顾,犹豫而未成行。下面这段话应该是鲁迅本人的,在解释为什么与朱安成婚时,他说道:“当时正在革命时代,以为自己死无定期,母亲愿意有个人陪伴,也就随她去了。”(见《鲁迅家世》,段国超著,教育科学出版社,1991年)。
至于1908年鲁迅在《摩罗诗力说》呼吁“为精神界之战士者安在”,也许是从革命第一线退下来之后,再度发起的冲击。
当鲁迅在革命、斗争的道路越走越远,他与朱安的距离应该是越来越大。前者应该视为鲁迅独立迈出的一部分,与朱安有关系,但是不能说取决于朱安。尽管他俩的结合有勉强,但也不能说是因为婚姻不理想,鲁迅才要冲锋陷阵的。那是鲁迅在一个大天地中的自我生长,其过程和果实都归于鲁迅本人。做“革命党人”也好,“精神界之战士”也好,哪怕“超人”,所有这些是鲁迅自己人生道路上不断重临的起点,是属于他本人的一系列转变和发展,所有这些朱安能够跟上当然更好,但是跟不得上也没有办法,怨不得朱安。
如果今天要找出鲁迅在婚姻中他独自要承担的责任,那么至少有这几条:
第一,他这部分理想主义的自我。从理想主义献身的角度,他更加不能忍受朱安,觉得还是采取独身更加合适一些,以便于将时间精力全部投身于伟大事业。然而如果是这样,也许鲁迅可以就他的理想主义抱负,与朱安有所沟通交流,征得她的同意,甘地在40岁上对妻子说,从今之后要杜绝性生活,为了心中更大的目标,得到了妻子的赞同。显然,鲁迅是一个不善于沟通的人,不愿意放下身段与妻子尝试交流。他也许真的以为“她是我母亲的太太,不是我的”。
第二,这不仅是母亲送给他的一件礼物,也是鲁迅送给母亲的一件礼物。当他与朱安走进洞房,受赠者也就成了赠与者,朱安转而成了鲁迅赠送给母亲的一份礼物,他从中应该体会到作为主动者赠送的满足,享受这份赠送的种种好处。朱安终身侍奉婆母,让鲁迅的母亲老有所归,成功完成了鲁迅给她定位的角色:特殊家仆。
第三,即使鲁迅抱定自己是独身,也不至于对朱安一定要表示出嫌厌的态度,避之唯恐不及,让这位女性始终处于屈辱之中。在八道湾大家庭时他与羽太信子用日语交谈,就是不与自己的太太开口。担任女学生们的教授之后,与异性相处他慢慢放松了,在家中喝酒之后能轮流拍打来家中女学生的头,就是不给予朱安任何善意温存。有一次,来访的女大学生许广平和其他女生与鲁迅开了这样一个玩笑:乘鲁迅不防,猛将鲁迅推入朱安房中,赶紧把门反扣上。鲁迅使劲把门拽开,满面怒容,大声斥责说“这有什么可以开玩笑的?”(见《鲁迅家世》)在独身生活中,鲁迅过得很压抑,这种压抑也会转化为对于朱安的加倍怨恨。
第四,他后来再次改变主意,离家出走,与许广平同居,结束了自己独身的神话,彻底抛弃了朱安。放在今天,鲁迅的做法就是“重婚”,跟一位女性不离婚,却跟另一位生了孩子,这只有放到当时环境中去理解。然而,当时环境会怎么理解和接受呢?这也是为什么周作人如此不赞成这两位结合的原因,认为这无异于“娶妾”、“多妻”。从表面上,鲁迅又回到了他曾激烈批判的旧式框架中去了,甚至比包办婚姻更加“旧式”。他的祖父周福清因继任太太蒋氏被太平天国掳去而怀有猜忌,后来娶了两房姨太太,此前应该还有一位,将家里银子花得如同流水一般。
乔丽华女史运用尽可能的材料写成了这本《朱安传》,对于鲁迅为什么始终不与朱安同房的问题,也感到困惑不解。她也想到了可能有个人原因。在谈到他俩新婚时鲁迅的反常,乔丽华写道:“从照片上看,朱安的身材确实偏于矮小,但鲁迅不喜欢她,肯定还有更深的原因。”在谈到多年婚姻中鲁迅的冷漠时,又写道:“鲁迅与朱安结婚多年而没有孩子,究竟是因为道德上的极端洁癖,还是有不得已的苦衷,有着外人所无法参透的隐秘的苦痛,这就不得而知了。”如果是个人心理上或生理上的原因,的确不为外人所知,但是那更是需要鲁迅自己面对的,需要鲁迅本人与这个原因相守候和相处。
总之他不能将自身刨除,将自身撇开,表现得跟没事人儿似的,仿佛一分不多一分不少,恰好是旧式婚姻制的不合理,高蹈地归结为仅仅是社会或者历史的缘故,甚至他本人也仅仅是被动的牺牲品:
“但在女性一方面,本来也没有罪,现在是作了旧习惯的牺牲。我们既然有自觉着人类的道德,良心上不肯犯他们老的少的罪,又不能责备异性,只好陪着做一世牺牲,完结了四千年的旧账。”实际上应该说,朱安不仅仅是旧习惯的牺牲品,而且还是鲁迅这个具体人的牺牲品;鲁迅自己也并不是殉葬品,对于朱安的被牺牲,他是有个人责任的,或者说,这场牺牲的仪式一大半是由他来主持的。
真实的或倾斜的起点
鲁迅为什么回避和丢弃婚姻中属于自己应该承担的那部分?将本来应该自己面对和担当的东西,一股脑儿推给外界?什么样的思维定势让他得出这样的结论?这里,既有他当时所接受的思想框架的原因(这应该放到观念史中去谈,希望下次有机会谈到),还有一个深层的原因,那就是他少年时祖父入狱事件带来的刺激。“有谁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吗?我以为在这途路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
祖父周福清科考行贿,即使在当时,也是轰动一时的大案,惊动了光绪皇帝。最后判决时,史上最胆小的这位皇帝亲自批奏,给了重刑:“斩监候”,相当于现在的“死缓”。周老先生原本在京城做一个小官(官位是花钱买来的),因为母亲去世回家奔丧,赶上当地考官是自己考取进士时的同届(他考中进士那年少报年龄七岁,见《鲁迅家世》),于是开了一万两银元的支票同时写上几个名字递上去,其中包括鲁迅的父亲周用吉,旋即东窗事发,属于行贿“未遂”。
事后有人出主意提出周福清这样做是因为“素患怔忡”,即有精神病,不想这位绍兴老伯公堂上振振有词,说自己不是神经病,并指出往届也有某人某人,也是通过打通关节如何如何,他不过是照例来了一下。放在今天,周老先生的这番言论,顷刻会让他成为“网红”。涉案的鲁迅父亲先被扣押,回到家中懊恼不已,一病不起。
家属的心情可想而知。用朱正先生的话来说,“顷刻之间从官员的家属变成了罪犯的家属。”鲁迅弟兄们因为避祸,被送往鲁迅母亲的娘家皇甫庄,期间鲁迅这位养尊处优的周家大少爷,原先看穷人也跟看花鸟字画似的,突然受到了周围环境的许多白眼。让我们再来看看周作人说的:
“我因为年纪不够,不曾感觉着什么,鲁迅则不免很受到些刺激,据他后来说,曾在那里被人称作‘讨饭’,即是说乞丐。但是他没有说明,大家也不曾追问这件不愉快的事情,查明说这话的究竟是谁。这个刺激的影响很不轻,后来又加上本家的轻蔑和欺侮,造成他的反抗的感情,与日后离家出外求学的事情也是很有关联的。”(见《一个人的呐喊》) 周作人的观察是准确的,祖父的入狱所带来的刺激,构成了鲁迅思想的最初出发点,形成了他观察世界的入口以及基本框架,他在心中感到忿忿不平,那是他一生愤世嫉俗的基础。
而这个出发点本身是倾斜的。即使科考制度本身有着种种弊端,即使其他人也做过类似的举动,或哪怕行贿事实上有多么猖獗,但无论如何,周老先生你不能做同样的事情。因为这样的行为违反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突破了人人应当遵循的社会道德底线。而后来,即使周福清老先生有一位后人成为了“现代中国的圣人”,人们愿意“为圣人讳”,但无论如何,这个行为本身仍然是恶劣的,事情本身铁板钉钉,过去和将来都不会是一件冤假错案。
因此,面对这件家族丑闻,鲁迅所要做的是在自己的内部消化它,把它认领下来,运用社会公正公平的立场,慢慢化解自己心中的怨气。固然,当年家族中某些市侩式的做法,对一个无辜少年采取蔑视,这的确不公,然而这件事情的根子在祖父本人,作为晚辈,他只能低下头来把这件事情咽下去,或者咬牙抬头把这件事情扛起来,而不能转而变成对于他人的积怨。在“看见世人的真面目”之前,鲁迅应该首先看清祖父本人行为的性质。当然这有些难,但如果少年鲁迅没有做到,成年的鲁迅应当能够看到和意识得到。只有这样,他才能建立起关于世界的恰当视野,而不是认为那仅仅是一个险恶的场所,如果是,那也有自家一份。
看来鲁迅没有能够做到自我消化这一点。袒护自己的亲人,人之常情,但是作为一个思想家,这样做危害了他的头脑的平衡和公正。在谈到祖父的事情及其所带来的影响,他总是感到内心不平衡。愤世嫉俗是对于世界和他人的永久性否定,他不能把一件事情从正面认领下来,他总是能找到一个侧面来否定它,抵制它。在愤世嫉俗的人的眼里,世界就是一个大阴谋,有一些力量在暗中作祟,他总是要寻找出隐藏在深处的某个原因或者动机,或许存在一个经久不散的“吃人的宴席”之类。后来的人们将这个进一步发展为“封建的”或“封建社会的”,并直接动手进行“强拆”。
对待祖父入狱的倾斜立场,一并也是鲁迅日后对待朱安态度剧烈倾斜的起点。作为一个降格考虑的结果,选择朱安记载了家庭不堪回首的一段往事、危机及难堪,是当时家庭的屈尊和屈服,也是鲁迅的屈服和屈尊;是家庭的无奈和疼痛,也是鲁迅的疼痛和无奈。把鲁迅放到朱安持平的位置上,等于把他放到一个屈辱的位置上,让他一辈子与朱安在一起,就得一辈子面对这个屈辱,与屈辱厮守在一起。在这里,原本真实的原因和动机被掩盖,那太令人难堪和难以接受,换成比如包办婚姻作为理由则容易令人接受一些。
许广平在给鲁迅的信中以这样的口气来谈朱安,在当时应该是很流行的:“旧社会留给你苦痛的遗产,你一面反对这遗产,恐怕一旦摆脱,在旧社会里难以存身,于是只好甘心做一世农奴,死守这遗产。”于其中,朱安成了与“旧社会”直接挂钩的一件“物品”(“遗产”),她的存在几乎就是万恶旧社会的象征,而不是一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其实即便是“旧社会”,也有许多有价值的内容可以保留延续到到今天。
最后不妨再来比较一下,将问题看得更加清楚。卡夫卡写给父亲的信中,虽然历陈父亲强势风格给他带来的性格损害,造成他终身不能去除的恐惧心理,但是他没有把这些看作是社会或制度的问题。他本人将这份负面的“馈赠”从内部加以自我消化,从恐惧的内心提取了“写作”,来作为自己的使命。写作没有让卡夫卡高踞于“庸众”之上,他也没有谴责过退婚中的女主角,没有就婚姻制度发表什么看法,尽管选择了外在于它。
他知道什么是他自己需要面对的。只有具备个人的自我承担,这个人才会有真正的自由和自主性。自由并不等于张臂高呼,不等于他体验自身时的心潮起伏和激荡,而是选择一个僻静之处,不管不顾地要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那也许仅仅属于他个人,只要不妨碍别人。从这种自由里才能提供自由的成色,呼吁建立保障这种个人自由的制度,也才能积累起人类文明。
如果说,卡夫卡属于“反思性”人格,通过反思完成了所需要的自我消化和转化,他将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责任承担起来。而鲁迅则属于“反射性”人格,他的思想情感架构在接受和感受外部世界的刺激上面,因为有了某些刺激,于是有了某些反应。在解释自己的所言所行时,鲁迅需要外部世界这个拐杖,通常把自己的要求说成是对于外部世界的响应。
鲁迅比卡夫卡大两岁,他俩属于同时代人,但却是不同的面向和道路,也为各自的后人提供了完全不同的起点。
注:文中为标明出处的材料,均来自《我也是鲁迅的遗物——朱安传》,乔丽华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9年。
(注:文中未标明出处的材料,均来自《我也是鲁迅的遗物——朱安传》,乔丽华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9年)
作为鲁迅“父母之命”的太太,一个目不识丁的小脚女人,朱安留下的话语不多,但句句都令人震撼,耐人寻味。鲁迅原配夫人朱安的传记,追溯了朱安69年的人生轨迹,重现了一位旧女性的苦闷之声,从中也可感受到朱安的存在对鲁迅一生的影响。
“老大姑娘”的婚事
周朱两家缔结婚约的时间,大致是在鲁迅去南京读书的第二年。周作人生于1885年,比鲁迅小4岁,当时在三味书屋读书,在他的日记里,留下了这一时期两家密切来往的痕迹。
事情还要从1898年前后说起,当时,鲁迅的母亲鲁瑞和朱家谦少奶奶关系非同寻常。当时两家隔了一道曲尺形的墙,喊话很方便。鲁瑞丧夫不久,小儿子椿寿又夭折,她的心情十分低落。这一时期,谦少奶奶时常约她一起看戏,打打麻将,给了她不少安慰。
正是在这段时间,鲁瑞为儿子相中了丁家弄朱家台门的安姑娘。1899年,朱安已经过了20岁,错过了最佳年龄,朱耀庭夫妇不愿女儿受委屈,成为人家的填房,所以宁愿将唯一的女儿嫁给东昌坊口周家,尽管周家破落了,但怎么说也是去做原配夫人。再说,朱家与周家也是姻亲,他们的婚事也算是亲上加亲。
自1899年周朱两家订立婚约,婚事拖了又拖。1903年夏,鲁迅也曾回国探亲,但婚礼并没有举行。绍兴一向有“养女不过二十六”的规矩,1906年朱安已经28岁了。
从朱安留下的不多的照片里,可以看到那一对窄而尖的三寸金莲。当时一般绍兴女子都缠足,否则就嫁不出去。可以想象,在她大约5岁至7岁的时候,母亲或族中的妇女就为她缠足,以便将来嫁个好人家,却没有想到,有一天这双小脚会变得不合时宜。
据周冠五回忆,鲁迅曾从日本来信,提出要朱家姑娘另外嫁人,而鲁瑞则叫周冠五写信劝说鲁迅,强调这婚事原是她求亲求来,不能退聘,否则,悔婚于周、朱两家名誉都不好,朱家姑娘更没人要娶了。作为让步,鲁迅又提出希望女方放足、进学堂,但朱家拒绝了。
多年以后鲁老太太怀着内疚对人说起她把鲁迅骗回国的事情。孙伏园是鲁迅的学生和好友,在1939年纪念鲁迅逝世三周年的会上他也说到这事:“鲁迅先生最初是学医的。他受的是很严格的科学训练,因而他不相信许多精神生活。他常对人说:‘我不知什么叫爱。’但是家中屡次要他回国去结婚,他不愿放弃学业不肯回去。后来家中打电报来了,说母病危,先生回国了,到家一瞧,房已修理好,家具全新,一切结婚的布置都已停当,只等他回来做新郎了。鲁迅先生一生对事奋斗勇猛,待人则非常厚道。他始终不忍对自己最亲切的人予以残酷的待遇,所以他屈服了。”
1906年阴历六月初六,鲁迅与朱安在周家新台门的大厅举行了婚礼。从1899年与周家少爷订婚到二人举行结婚仪式,朱安等了7年,终于等来了这一天。她想必也隐约听说了,周家少爷对这桩婚事不太满意,但既然和周家少爷订了婚,那么她死也要死在周家,没有退路。
1912年初,鲁迅离开了令他失望的故乡和家庭。2月,他离开绍兴到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担任部员,5月初与许寿棠一同北上,就任北京教育部部员。从此,朱安又开始了长达7年的独居生活。
举家迁居北京
鲁迅到北京后,住在位于宣武门南半截胡同的绍兴会馆。他一个人在北京的这几年里,几乎不与朱家通信。倒是朱家人曾给他写过信,可是他也没回信。1914年11月26日他收到朱安的信,在日记里写道:“二十六日云……下午得妇来书,二十二日从丁家弄朱宅发,颇谬。”鲁迅非但不感到高兴,反而说她“颇谬”,可见其对这位旧式太太的反感。
1919年,朱安的生活面临着一个大的转变,周家台门卖掉了,鲁迅在北京买下了八道湾的宅子,准备把家人接去同住。对朱安来说,她的心情很复杂:从此要离开故乡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这无异于和娘家人生离死别。可是,她又不能不跟着一起去,不能放弃她在周家的地位——尽管是极其可悲的地位。
作为鲁迅的“眷属”,朱安来到北京,开始了她在北京八道湾的生活。鲁迅最初的打算是希望一大家子人统统住在一起,兄弟永不分家。鲁迅和周作人都是当时新文坛上的风云人物,兄弟二人感情甚笃。可惜好景不长,两兄弟决绝分手,没有留下一点可以回旋的余地。鲁迅决定搬出八道湾。
自1919年起,鲁迅搬了3次家,朱安也跟着一次次地迁居。1924年5月25日晨,鲁迅携母亲、朱安迁居到西三条胡同21号的住宅,开始了他们在新家的生活。兄弟失和,鲁迅带着朱安一起搬出去过,这使她重新看到了希望,以为他终于回心转意了。
落地的“蜗牛”
不知是从哪一天起,朱安发现大先生的神情发生了某种变化。中秋节的时候,大先生和女学生们一起喝酒,在朦胧的醉意中拍打一个个女学生的头;又某晚,大先生替借住在家中的许广平剪头发……她第一次发现,一向冷峻的大先生竟然也有柔情的一面。
1926年8月26日,鲁迅在日记中记下了他离开北京,走向新生活的那个时刻:
他是和许广平一同出发的。北京车站上送行的人群中,没有母亲和朱安。她们站在西三条的门口,目送他远去的身影,直到消失在胡同尽头。
可以想象,在北京,朱安身边几乎没有能吐露心事的人,后来许广平怀孕了,因为涉及子嗣,婆婆的想法显然和她不会一致。有一回鲁迅自上海寄来照片,告知与许广平同居的消息,虽然早就预料到了,但朱安还是很难过。
当邻居俞芳问她“那你以后怎么办呢”,她一下子被触动了心事,显得相当激动:“过去大先生和我不好,我想好好地服侍他,一切顺着他,将来总会好的。”她又打了一个比方说:“我好比是一只蜗牛,从墙底一点一点往上爬,爬得虽慢,总有一天会爬到墙顶的。可是现在我没有办法了,我没有力气爬了。我待他再好,也是无用。”她说这些话时,神情十分沮丧。她接着说:“看来我这一辈子只好服侍娘娘(太师母)一个人了,万一娘娘‘归了西天’,从大先生一向的为人看,我以后的生活他是会管的。”
俞芳听了很意外,她久久地看着大师母,但一时想不出一句合适的话来安慰她。她想不到一向沉默寡言的大师母会对她说这些话,感觉眼前好像真有一只蜗牛落地跌伤了,再也爬不起来了。她记得大师母曾偷偷跟她们学体操,曾经也在老太太的劝说下剪去了发髻,不错,她一直都在努力,努力向上爬,希望有一天能接近大先生,可是,最终还是落空了……
自母亲去世后,朱安的生活贫困至极。因此,她听从了周作人的建议,决定出售鲁迅的藏书。1944年8月25日的《新中国报》刊登了这一信息,许广平闻悉,忧心如焚,立即给久未通音信的朱安写了信,加以阻止。信中指出:“……就望你千万不要卖书,我要尽我最大的力量照顾你,请你相信我的诚意。”得知鲁迅藏书有可能被出售,上海文化界进步人士都很焦急,不仅许广平,内山完造也出面写信阻止,该年10月,还推举唐弢、刘哲民二人去北京解释劝阻。
在来客面前,朱安的情绪显得很激动,她冲着客人说:“你们总说鲁迅遗物,要保存,要保存!我也是鲁迅遗物,你们也得保存保存我呀!”在困顿的岁月里,哪怕是作为“鲁迅的遗物”,她也被世人长久地遗忘了。万千辛酸,使她发出了这样的呐喊。
摘自《我也是鲁迅的遗物——朱安传》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