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考试科目新增语数外 其中九科可考两次
新快报记者王娟 通讯员粤考宣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获悉,经教育部备案同意,日前,广东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实施办法》规定,广东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种类型。合格性考试共有14门,较现有的增加了语数外3门;等级性考试包括物、理、化、史、地、生6门。高中学生必须参加合格性考试科目考试,参加高校招生录取的考生还需选择3门等级性科目考试。
《实施办法》要求,合格性考试科目中的语、数、外考试成绩,将作为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录取文化成绩依据。而等级性考试科目的成绩,2021年起将是高考重要组成部分,与高考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成绩合成高考总成绩,作为高校录取成绩依据。新的考试制度建立后,高考统一考试科目从6科减少到3科,而计入高考录取总成绩的3科等级性考试分散在高中3年期间进行,学生学业负担和备考压力会有所减轻。
此外,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的综合素质评价综评将贯穿高中3年,由5个操作环节组成: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学校和教师撰写评语、公示审核确认、形成档案材料。据悉,其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特别是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