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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名家】孙绍振:《陈情表》—坚定而委婉的抗诏》
出处:孙绍振博客      阅读次数:1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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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孙绍振:《陈情表》—坚定而委婉的抗诏

 

坚定而委婉的抗诏

――-读李密抒情性公文《陈情表》

  孙绍振



“表”本是臣下奉给皇帝的报告,战国时期“言事于主,皆称上书。秦初定制,改书曰奏”。到了汉朝,将之分化为四品:“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议。”[1]本来章表奏议,同样是事关“经国之枢机”,具公文性质,应该是非私人的;但是,中国古代这种公文的功能却有分化,其中“章”用来谢恩,文风精要深邃,“表以陈情”,[2]却有抒情功能。但是,公文的抒情,与私人性质的抒情略有不同,有大体固定模式:先是“臣某言”,结尾多是“臣某诚惶诚恐,顿首顿首,死罪死罪”之类。抒情有了模式,便僵化了,“情伪多变”的官样文章就层出不穷。但是在特殊情况下,这种模式中,却能渗透着个人的真情,成为经典的如诸葛亮前后《出师表》,到了情理交融的高潮时,达到“临表涕零,不知所言”的程度,这种真情就成了后世的人格和文品的楷模。

李密的《陈情表》,最后的结语是:“臣不胜犬马怖惧之情,谨拜表以闻。”从形式上看也有套话之嫌,但是,从全文来看,拒绝皇帝的征召,是冒着很高的风险的,在汉朝,不奉诏有杀头的可能。李密的“惧怖”,可能是实在的。要彻底弄清这一点,不能满足于孤立地解读,最好和诸葛亮的《出师表》比照着分析。

诸葛亮的前《出师表》,本来是军事统帅向皇帝请示出征的报告,其性质应该与奏书类似。未来的胜负成败并无绝对把握,故诸葛亮坦然承担一切责任:“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从这个意义上说,他的诚惶诚恐“临表涕零”是十分真诚的。但是,统观全文,似乎并不完全是等待惩罚,相反是对皇帝的劝导、告诫,先两个“不宜”:“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内宫和政府部门“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后是,特别提出 “亲贤臣,远小人”是王朝兴衰的历史经验。这就不仅仅是规劝,而是教导。诸葛亮的身份特殊,刘备生前让阿斗称他为“亚父”,临终托孤于他,甚至说如果儿子实在不成气候,可以取而代之。诸葛亮没有像曹操那样擅权,将皇帝玩弄于股掌,最后让儿子篡位,而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忠于自己对主上的诺言。刘禅也对诸葛亮极其尊重,君臣之间毫无戒备,可以说很有感情。故诸葛亮在书面用语上充满了臣下的卑谦,而在涉及到政治原则法治规范上,在用人的原则上,则是导师式的语气。其特点是并不委婉,而是直接的,但是,又充满了亲切、真挚之感,反复自白一切都是为了“感激”“先帝”的“殊遇”。当此“危急存亡之秋”率师出征胜败尚未可知,故其“临表涕零,不知所言”,这种抒情就不是那种官样文章的套话。

而在李密(224—287)的抒情对象同样是皇帝(晋武帝),但是,关系却不一样,地位不像诸葛亮那样是帝之“亚父”,不能像诸葛亮那样对皇帝教导。他是亡国的旧臣,从性质上可以说是俘虏,可晋武帝给他很大的面子。地方官员,察举其为孝廉、秀才,都被推辞了。弄到皇帝连下诏书,(“拜臣郎中”, “除臣洗马” [3])他却屡不应诏,皇帝严厉责备(“诏书切峻,责臣逋慢”),地方官员“急于星火”地催迫,在这种情势下,还要坚持不出,实在是风险很大,没有坚定的决心和勇气固然不行,没有对自己为文的才气的自信也不行。这样,李密的“陈情”,任务就比诸葛亮要严峻做得多了。在皇帝责备得很严厉以后,还要硬着头皮顶着,这就要有充分的,不带一点水分的道理,文章又要做得相当委婉。一味不识抬举,弄得皇帝下不了台,也可能像和他同年生的嵇康(224年—263)那样遭到杀身之祸。

    李密将自己的情志以三个层次的文脉展开。

首先,文章的核心理念乃是“孝”,特别强调了“陛下以孝治天下”,这是皇帝自己确定的治国伦理的、政治原则(不但是一种日常生活的严格礼仪,而且是一种法律,嵇康就是以“不孝”的名义获罪的[4])。拒绝的理由是天经地义的,是遵循对方的治国准则的,是对方无可辩驳的。用对对方的原则反对对方,在中国古代叫做以子之予攻子之盾[5]。在西方当代修辞学中/论辩术中,以对方理由来肯定自己这叫做“justifying my position in your terms”[6](以你的道理来论证我的立场)。其次,进一步举出“凡在故老,犹蒙矜育”这不是空话,而是普遍贯彻了的,接着,列举出从层层察举到皇帝连下诏书,对于自己则的待遇“特为尤甚”。所有这一切层次越来越高的拔擢,都是自己理应舍命以报的。但是,由于和自己的“孝”有矛盾,因而不能不“辞不就职”。

如果仅仅是这样,从道理上,可能说服皇帝,但未必能打动皇帝,从文风上说,也不够委婉。因而,李密诉之以理后和动之以情结合起来,发挥表这种文体的“陈情”的功能,大笔浓墨地抒情。

这就是文脉的第二个层次了。反复强调自己对祖母的“孝”的特殊性。祖母对自己不是一般的亲情,而是无以复加的恩情。一是“生孩六月,慈父见背”“舅夺母志”小时没有了父亲,母亲被改嫁,又常生病,九岁时还不会走路。完全靠祖母“躬亲抚养”。二是,“既无伯叔,终鲜兄弟” ,“茕茕孑立,形影相吊”,长期孤苦伶仃,与祖母相依为命。三是,祖母多年卧病不起,自己侍奉“汤药,未曾废离”。四是,“外无期功强近之亲,内无应门五尺之僮”,除了自己以外,没有其他人可以代劳。五是,他没有回避自己“晚有儿息”,这一笔带过,恰到好处,没有这一笔,就可能留下漏洞,有了这一笔,抒情才更周密:儿子不能代替自己对祖母的孝心:老人家九十六岁了,“气息奄奄”,“朝不虑夕”,不知哪一天就天人两隔。留下终生的遗憾。六是,“臣无祖母,无以至今日,祖母无臣,无以终余年。”从自己方面看,没有祖母就没有自己的生命,尽孝是天职,从祖母方面看,没有自己在场祖母就“无以终余年”。什么叫做“无以终余年”?“祖孙二人,更相为命”,“更”就是相互,也就就是二人的生死是相互联系的,二者生命不能独存,自己不在场,祖母就死不成(瞑目?)。这是抒情逻辑,是绝对化的。李密料定皇帝是不会坐实了去理解的。前文的理和后文的情水乳交融,“区区不能废远” 的原由,让皇帝不但理解而且可能感同身受。

文章的情理交融,还表现在在语言上,对于皇帝极尽称颂之能事,把话尽量往好里说。

称以武力征服、篡夺魏王朝的晋,是“圣朝”,美称皇帝对自己的“诏书”是“国恩”。其统治是“沐浴清化”。其实并不尽是,而是个性上比较开放通脱而政治上比较专制的时代。鲁迅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中说:和曹魏有点关系的知识分子,如夏侯玄和何晏等“正始名士”,都为司马氏所杀。“因为他二人同曹操有关系,非死不可,犹曹操之杀孔融,也是借不孝做罪名的。”[vii][7]

对自己则用了一系列的贬词。把自己曾经报务过的蜀汉称为“伪朝”,说自己的目的就是为了“宦达”,在人品上“不矜名节”。“不矜名节”一笔带过。这里有李密的良苦用心:意在声明自己不在意那种忠于蜀汉,不事二主的名节,是为小心翼翼地避免在政治上触及禁忌的红线。为了求得政治上的保险,对自己则用了最低级的贬词,说自己的身份不过是“亡国贱俘”,把自己贬抑到“至微至陋” 甚至是“犬马”的程度。

文章尽情将矛盾在两个方面极化,一是“至微至陋”的“ 亡国贱俘”,二是蒙如此国恩,本该感激涕零,感恩图报,但因对祖母的孝道,不能应诏。二者统一起来的就是:不是不识抬举,而是若应诏则违背了陛下治国的孝道原则。

以上皆是拒绝的情理,但要让皇帝收回成命,不能完全直截了当地说出来。文章到最后,写自己夹在皇帝的诏命和皇帝的孝道之间,突出自己奉诏与尽孝不能两全,处于进退两难,迫在眉睫的狼狈:

诏书切峻,责臣逋慢;郡县逼迫,催臣上道;州司临门,急于星火。

皇帝的责备自己拖拉逃避,是严厉(诏书切峻,责臣逋慢)的,“州司临门”的催迫“急于星火”是迫在眉睫的。本来“诏书切峻,责臣逋慢”,直接点到皇帝,是很险的一笔,说明拒绝是坚决的,但是,笔锋一转,文章强调“郡县逼迫,催臣上道”是造成“狼狈”的直接原因,和皇帝拉开了距离:“臣之辛苦,非独蜀之人士及二州牧伯所见明知”自己的心思只胡皇帝才能体谅,这就委婉得很聪明。委婉是为了表示是坚决:应诏,则违背了皇帝的以孝治天下的神圣原则,不应诏,又可能触犯龙颜。文章的焦点把皇帝和自己的矛盾在坚守孝道这一原则上统一起来,解决两难的办法只在让地方官员(“有司”)不要“急于星火”地“逼迫”。文章精彩就在于,拒绝是坚决的,又是委婉的。但是,是不是真能得到皇帝的宽允,并没有十分把握,故最后的 “臣不胜犬马怖惧之情”,其中的“怖惧”就显得不是表这种文体的套话,而是真情。正是因为这种“惧怖”,拒绝又不能太僵硬,不能不带一点弹性,故文章给皇帝,为自己留下余地。

臣密今年四十有四,祖母今年九十有六,是臣尽节于陛下之日长,报养刘之日短也

这就为皇帝收回成命,设下了台阶,也为自己日后妥协留下了空间。

李密的冒险而委婉的抗命文章成功了。晋武帝看了此表后很受感动,特赏赐给李密奴婢二人,并命郡县按时给其祖母供养。从他后来的出仕看来,李密当时如此坚决勇敢地拒绝皇帝的任命,的确是因为对祖母一片真诚的孝心,晋武帝对他的宽宏大量,至少有部分是为其孝心所感动。

当然,问题并不太简单,李密被这样宽容,其特殊奥秘,还有探讨的余地。

公元263年,司马昭灭蜀。其子司马炎废魏,史称“晋武帝”。初篡魏政的晋王朝,其合法性的质疑的余地是很大的。司马氏对文人比较警惕。因而其命运就比较凶险。嵇康狂傲,在太学生中威信很高,影响很大。[8]对于晋王朝来说,影响越大,越是危险,他的政敌钟会曾对司马昭说:“嵇康,卧龙也,不可起。公无忧天下,顾以康为虑耳。”(《晋书·嵇康传》)偏偏嵇康却对这样险恶的形势满不在乎,实际上是不合作的态度,被司马氏集团视为异己,最后以牵连谋反的莫须有的罪名送上了刑场。实际上谋反是虚,钟会所诉“轻时傲势”“有败于俗”(《文士传》)是实。在这样的情势下,与之齐名的阮籍就比较谨慎,只在组诗《咏怀》中以比兴、象徵、寄托,藉古讽今,寄寓“悲愤哀怨”的情怀。得以苟全性命。而李密这样的不合作,却得到如此异乎寻常的厚遇,除了他排除对于蜀汉的尽“忠”守节的可能,而强调“孝”以外,也是当时政治机遇。对于晋王朝,蜀汉虽然灭了,东吴尚据江左,对降臣采取怀柔政策,对知识分子只要他不质疑政治的合法性,对其任誔,采取让步政策,这有利于笼络民心。以臣篡君的晋王朝,不能以忠为意识形态的核心价值,故以孝治天下。李密当时以孝闻名于世。不论是诏其出仕,还是允其尽孝,都表现出他对知识精英的宽宏大量,有利于从思想上巩固其王朝正统的合法性。

一年以后,祖母去世,李密守孝两年后出仕。一来,没有了理由,二来,时移世异,对蜀汉的怀旧,未免淡化。出仕也无伤于士人的“名节”。历任尚书郞、汉中太守。最后因为诗被免,可能,对于晋王朝,他的利用价值可能于限于人心不稳之时。

李密的幸运不但在于他如此坚决地抗旨而保全了性命,而且为中国文学史留下了一篇旷世的散文经典,历来得到很高的评价。南宋文学家赵与时在其著作《宾退录》中曾引用安子顺的言论:“读诸葛孔明《出师表》而不堕泪者,其人必不忠;读李令伯《陈情表》而不堕泪者,其人必不孝;读韩退之《祭十二郎文》而不堕泪者,其人必不友。”这种说法,可能偏重意识形态了,其实李密的文章在坚定与委婉,明理与抒情之间,分寸把握得实是精准。

历代评论家忽略了至少三点:

首先,当其叙事,其简洁堪称精绝。概括其四十四年之履历,只用了十四句(除套语“臣密言”)从“臣以险衅”到“晚有儿息”,共七十字。全为叙述,所用词语,皆为动词名词,几无形容词语,不事形容渲染,除了“之”“于”等,连虚词都少之又少,甚至句间的连接虚词都一概省略,其时间顺序,皆隐于平行句间。全文基本上句皆四言,间有七言,如第七句前加三言:“祖母刘”,第九句加一言“臣”,以表句间主语转换,不但避免了以文害意,而且使节奏短促整齐而有变化。四言叙述,皆为散句,不求属对,偶尔有所对仗,亦不着痕迹(“既无伯叔,终鲜兄弟”)。

其次,到抒情处,则不以如此简洁为务而诉诸属对(“外无期功强近之亲,内无应门五尺之僮”)与渲染(茕茕孑立,形影相吊)。抒情与叙述截然相反,其一句可足之意,化为两句对应之言。此时,句子之整齐与长短,与句间之排比对称,皆与情感之起伏相关。如,

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后刺史臣,举臣秀才。

诏书特下,拜臣郎中,寻蒙国恩,除臣洗马。

诏书切峻,责臣逋慢,郡县逼迫,催臣上道。州司临门,急於星火。

一连串的叙述皆为四言,然无单调之弊,原因在于,节奏统一,显形势之紧迫,逐句递增。在此基础上,进入直接抒情,则以稍长之对句转换:

     臣欲奉诏奔驰,则以刘病日笃,欲苟顺私情,则告诉不许。

情绪随句法之变而升华为情思之矛盾,然节奏舒缓,而随之又是四言短对

     臣之进退,实为狼狈。

节奏方有所迭宕,随即又有四、五言相间的对句:

    臣无祖母,无以至今日,祖母无臣,无以终馀年。

其三,一连串的对称句法以四言散句为基础,节奏紧张急促,杂以长言对仗句法,尽显语气之统一而丰富。既至与五言(“无以至今日”,“无以终馀年”)相杂,则是情绪节节提升。但是,至此却未曾用一感叹词语。而同为陈情之表,诸葛亮《出师表》所用感叹词良多。

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兴复汉室,还于旧都。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第一节引文,“也”字用三次,第二节引文“也”字用四次,第三节引文,“也”字用两次。“也”虽系虚词,并无具体意义,但于句则有情感肯定意味。如“大道之行也”“苛政猛于虎也”把“也”字去掉,变成大道之行,苛政猛于虎,语气就不那么坚定了。“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省去“也”字,“此诚危急存亡之秋”,语气同样不充分坚定。诸葛亮与刘禅,关系密切,语无保留,故反复用“也”字,以表所论皆无疑义。李密与晋武关系不同,故不敢随意用之如果按诸葛亮的模式他本可在

     臣侍汤药,未曾废离

后面加上“也”,变成:臣侍汤药,未曾废离也。

     非臣陨首所能上报

后面上加上“也”,变成:非臣陨首所能上报也

    臣之进退,实为狼狈。

后面加上“也”变成,臣之进退,实为狼狈也。

    是以区区不能废远。

后面加上“也”变成,是以区区不能废远也。

但是,他不敢轻易使用这么肯定,毫无疑义的词语,直到,到了情理交融到高潮的关键,才用了一下:

   臣密今四十有四,祖母今年九十有六,是臣尽节于陛下之日长,报养刘之日短也。

最后这个“也”字,如果去掉。变成“报养刘之日短”,肯定的意味弱了,在全文情绪的走向上,文气就自然从紧张走向缓和,富起伏有致之效而且全文语气也不够完整了。这个“也”字出现在全文难得一见的长的句子(由七言到十言的四个分句组成)中。显出自己对皇帝的认同很有把握。以下小至“乌鸟私情”大到“皇天后土”,甚至赌咒发誓的“生当陨首,死当结草”就顺理成章,不致冒犯天威了。

[1],范文澜注《文心雕龙》下册,人民文学出版社,1960年,第406页。

[2],范文澜注《文心雕龙》下册,人民文学出版社,1960年,第406页

[3] 《汉书·百官公卿表》说:太子太傅、少傅的属官有洗马之官,颜师古注引张晏说:“洗马原十六人,秩比谒者”,又引如谆注:“前驱也,《国语》曰:勾践为夫差先马,先或作‘洗’也”。后世皆称洗马。“洗马”即在马前驰驱之意,为太子的侍从官。梁代以洗马隶属典经局。隋唐于司经局置洗马,一变而为掌管书籍的官.

[4] 《三国志·魏书·王粲传》注引《魏氏春秋》:“初,康与东平吕昭子巽及巽弟安亲善。会巽淫安妻徐氏,而诬安不孝。”

[5] 典出韩非《韩非子·难一,原文是“以子之予,陷子之盾。”

[6]参阅Yameng LiuJustify My Position in Your Terms: Cross cultural Argumentation in a Globalized World ,August 1999, Volume 13, Issue 3, pp 297-315《以你的道理来论证我的立场:全球化时代的跨文化论辩》,

[7] 《鲁迅全集》,第三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年第531页。

[8]《世说新语·雅量》注引王隐《晋书》:“康之下狱,太学生数千请之。于是,豪俊皆随康入狱,悉解喻,一时散遣。”



最后更新[2018-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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