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暗设思维陷阱
郭成杰
有不少教师讲完《〈宽容〉序言》之后,附加性地告戒学生:“宽容要有分寸,对正确的对象我们应该宽容,对错误的对象我们不能宽容”。这话听起来够辨证,似乎也能使说理更加圆满:其实却是狗尾续貂——这一段“狗尾”,不但告诉人们讲课者完全误解了作者用意,而且这种“误解”把作者也带入到中国人所特有的思维陷阱中去了。
这个思维陷阱就是:“一切都可以用正确和错误来划分。”
这种思维模式和房龙的《〈宽容〉序言》是不相容的。试想,如果把“正确”作为宽容的前提,宽容也就没有意义了——因为“正确”不需要我们宽容(赞成就行了),错误我们又不宽容,那么,“宽容”也就失去了对象,而没有对象的“宽容”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
看来,从“一切都可以用正确和错误来划分”的观点出发,这《〈宽容〉序言》讲的只能是“取消宽容”。
由此看来,这段“狗尾”与其说是对《〈宽容〉序言》的讲解,还不如说是对房龙的讽刺!
去掉我们头脑中固有的“一切都可以用正确和错误来划分”的教条思维,本真地阅读文章,我们会发现,作者房龙要讲的宽容是没有附加条件的,尤其不可以凭“正确与否”来简单判断。
因为要讲“正确与否”,就要有一个判断的标准,而标准往往是主观的,谁能保证主观的东西完全正确呢?
阅读课文,我们可以发现,无知山谷中的人们有一个判断标准,就是古老的律法;依据这一标准,他们有自己的判断,那就是“漫游者”是错误的,而无知老人和无知山民是正确的。
所以,他们杀死“漫游者”不用偷偷摸摸,而是在集市区光明正大地“公审”——守旧老人公开宣判漫游者“死有余辜”的群众对漫游者举起石块……
在无知山谷中,没有人知道自己正在杀死一个创新者,没有人知道自己正在杀死一个拯救者,甚至没有一个人的良心曾经产生过一丝丝的不安。因为从他们的角度,按照他们的标准,他们绝对在做着一个守护千年律令尊严的伟大事业。
由此可见,房龙的《〈宽容〉序言》是在告诉人们:因为认识事物的局限性,因为判断标准的主观性,你不能够凭自己的标准去判定某一个见解是正确的,某一个观点是错误的。如果你认识不到这一点,你难免会陷入到“无知山谷”中去,成为“无知山民”中的一员!
所以,房龙要讲的宽容是宽容“异见”。尤其是宽容你认为不正确的意见,宽容你所不理解的人。
不要认为自己在什么时间都是对的。只有这样,我们才会少一点自作聪明的可笑,多一点认知正确的机会。或许网上的一句名言会给我们一点提示:“我可能不同意你的观点,大拿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让“异见”共存,在争论中辩伪,应是我们正确的选择。
(作者单位:河南南阳市第二中学校 473055)
(选自《中学语文教学》200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