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远.那么近
在人际关系里,「空间」是重要的因素。我们与别人的「距离」,跟彼此的关系程度成正比。Edward T. Hall提出了4种「距离」,分别代表4种基本典型的关系。
零至18英寸,是亲密的距离,很明显,当我们跟挚爱亲朋接触时,常会保持这个距离。与爱人肌肤相接的亲热,与好友玩耍扭打,甚至安慰良朋。透过直接的身体触碰,胜过千言万语。因为你的体温、脉搏、呼吸直接传递讯息给对方,真情定假意,一碰便知。
18英寸至4英尺,是「个人的距离」。在这个距离里,你可以伸手抓住某些东西,是你心理上可以徒手控制他人的极限。别人在这距离流连,你会感到很安全舒服。因为在适当的距离下,香水发挥效用,你的口气、体臭不会那么容易给对方察觉,故此你可以自如的跟他面对面谈话。如果你跟陌生人交往,停留在你嗅到他涂的香水味的位置吧,大家也会自然些。
4至12尺,称为「社会的距离」。别人碰不到你的身体,也嗅不到你的香水味,于是一切交往也变得正式和规范。见客、见工往往就是在这种距离之下进行。见工的专家教你,与面试者保持眼神接触,让别人从你眼里看到你的自信吧。
12尺至25尺,称为「公众的距离」。这个距离让你对环境保持敏感,知道周遭发生甚么事,以便随时反应。如在地下铁车厢里,身旁一个似嗑了药的人突然药力发作,行为越来越怪异。车仍未到站,你便会把握时机走到远远,在一个仍能看到他的位置停下,从远处观察事态的发展。这种距离让你觉得比较「安全」,却又能掌握形势。
我想,如果有家庭暴力发生,夫妻可能会从「亲密的距离」退到「公众的距离」。不过,发生暴力事故的家庭往往居住面积狭小,能有「社会的距离」可退守已经很幸运了。想有「公众的距离」,真的要仰赖「公众」或「邻居」的协助,等逃出魔掌后才能享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