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版权”
3月2日星期三 雨
前段时间,香港媒体大肆报道“版权”的有关问题,连地铁广告里都有宣传正版出版物的广告。我知道这主要是针对网站免费下载MP3音乐和电影等现象引起的。因为媒体专门报道了在香港涌现了一个收费网站,专门提供给人们下载MP3音乐的,有几十万首歌,每首歌收费7-8元HKD。我咨询了有关同事,他们都说这很便宜,比在市面买光碟要便宜很多。平时我们在闲聊时,也提到国内免费下载音乐、电影等,他们立即会谈到版权,当然也谈到自己在家里下载音乐或者电影,但一般不会很多,好象有一种“欲抱琵琶”的感觉。
但最近我见到的二则通告,让我对版权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我在学校的复印机前看见有这样内容的通告:
贵校与本协会签订的“特许协议”并不授权复印作业、练习卡、练习簿、练习单张、作业单张、测验、考试卷,以及其他拟供“消耗”或一次使用的作品。根据现行的《版权条例》,任何人未获版权拥有人的特许,在贸易或业务的过程中,又或是为贸易或业务的目的,管有侵犯版权的复制品,以期作出任何侵犯版权的行为,即属违法。——香港版权影印授权协会
另外一则的内容如下;
校长大鉴:“特许协议”不授权复印“作业”等消耗性作品。为保障大众的知识产权,香港特区政府已严正执行《版权》条例。根据现行的《版权条例》,任何人未获版权拥有人的特许,在贸易或业务的过程中,又或是为贸易或业务的目的,管有侵犯版权的复制品,以期作出任何侵犯版权的行为,即属违法。请提醒贵校老师及员工“特许协议”不授权复印“作业”等消耗性作品,并将附上的通告张贴于贵校影印机当眼处——香港版权影印授权协会
通告的意思是说;凡是老师复印各种书本的资料时,数量必须控制在老师自己用的范围内,不能出现学生人手一份的现象,如果需要学生人手一份,必须去书店购买,否则视为侵权和违法。为此,我又专门咨询了有关同事,他们对此的解释是:学校、老师一般会遵照这个通告的要求去做,很少出现侵权和违法的现象。并且也谈到香港版权影印授权协会对学校还是很信任的。
我又明白了一些事情:为什么香港的电脑卖的比国内贵,因为每台电脑都有一套价值昂贵的windows xp和word正版软件;为什么学校的电脑软件相同的会有很多套,因为卖软件的公司会跟学校签定协议,每套软件只能用在几台电脑上;为什么我在大量复印自己编的资料时,有人会善意提醒版权问题;为什么学校老师的办公电脑虽然是笔记本电脑,但操作系统等还是win98或win2000,因为要更新操作系统需要花很大一笔钱,不像国内,一个单位只需要买一张正板软件或者盗板软件就可以了。
在国内,目前知识产权的保护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打击盗板的力度也加大了很多。但类似学校大量复印书本资料等现象还是普遍存在的,好象还没有认识到版权问题这个高度上来,甚至还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至于市面上的盗板和网站的免费下载更是习以为常了。
看来,要真正认识到版权(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并自觉的维护版权,我们要走的路还很长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