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感动”
深圳市梅林中学 马恩来
一年一度的“感动中国”评选, 凭着CCTV强大的媒体优势,产生广泛的影响。但由于其评选标准及其事迹的可信度,早就受到众多有识之士的强烈质疑:“感动中国”,凭什么感动我们!然而,以独大自居的CCTV非但不能听取受众者的声音,反而变本加厉,继续制假造假,愚弄民众。2005年评选出的感动人物之一的“为战友守墓36年的陈健”就是CCTV与地方数家媒体共同炮制的虚假典型。
时光回溯到1969年8月15日,黑龙江逊克县逊别拉河突发洪水,上海知青金训华 为抢救国家财产(两根电线杆),跳入洪水不幸牺牲,后被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金训华的事迹当时被广泛报道,还为此发行了一枚纪念邮票。在那个时代,金训华的名字和雷锋一样响亮。
2006年2月9日,在CCTV播出的盛大颁奖典礼上,当年和金训华一起跳入洪水的陈健当选“感动中国2005年度人物”,登台领奖。此前媒体报道,陈健他之所以能够活下来,是因为金训华在洪水中托了他一把。因为感恩、内疚,也因为那份知青战友情,从那时起,陈健就在自己心里暗暗许下一个诺言,他要在那片黑土地上为金训华守墓一辈子。在这之后,陈健每年都来到金训华的坟前,为他扫扫墓,说说心里话。
而“感动中国”节目对陈健的颁奖词称:“一个生者对死者的承诺,只是良心的自我约束,但他却为此坚守37年,放弃了梦想、幸福和亲情。淡去火红的时代背景,他身上有古典意识的风范,无论在哪个年代,坚守承诺始终是支撑人性的基石,对人如此,对一个民族更是如此。”
历史与现实对接,善良的人们等来了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然而就在人们被感动的那一晚,有人则提出强烈的质疑。人们不是争论为两根电线杆是否值得牺牲一个生命,而是陈健为金训华守墓36年的事实是否成立。
当年与金训华和陈健一起的知青是最有发言权的。他们几乎一致肯定陈健没有守墓36年。就是连集体祭奠活动他也没参加。即便是他独自一人跑去看看,也顶多只算是扫墓。金训华妹妹金士英当年也追随哥哥的足迹,去了黑龙江做知青,现在回想起来很气愤:他很少去扫墓。包括当地的百姓,都觉得现在对陈健的报道“太离谱了”。
据说最早报道陈健事迹的是上海某小报的一位记者。就是他将扫墓“提炼”为“守墓”。然后是数家媒体竞相报道。就是这样一个疑窦丛生的典型,居然被CCTV再度“提炼”与拔高。并将之评为“感动中国年度人物”,去撩拨亿万民众的心。真的难以置信,一个间或(即便是每年)去扫墓者,竟被“提炼”为“守墓36年”。莫说堂堂的国家电视台,就是一个弱智也能区别“扫”与“守”的天壤之别的意义。国家电视台是党的“喉舌”,汇集的是纳税人养的精英,不可能是弱智,那么弱智者想必就是亿万民众了。幸好还有良知尚存的网站,不想把亿万民众当成弱智,甘冒风险,开辟专栏,将事实真相披露出来,并强烈质疑:是“感动中国”,还是欺骗中国?
我们长期以来生活在瞒和骗的世界里。我们的媒体凭着高超的“提炼术”,为了某种政治需要,提炼出多少“高大全”的英雄和模范,或纯粹精心设计制造出多少先进和典型,然后以革命或道德的名义去教唆人们不切实际地去学习效法。然而,当历史的真相一一逼近时,那些曾几何时的风云人物逐一褪去了身上的光环,有些甚至沦为反面典型。事实上那些被发现被包装的“英雄”,有些本身既不是道德的化身,更与崇高无缘;有些也只是出于人性的本能和社会的良知,做了本份的工作而已。从大红大紫,到灰飞烟灭,给了我们太多的教训和警醒。然而,令人气愤的是,在中国改革日益深化,公民意识日益觉醒的21世纪,我们的媒体依然制假贩假,矫情惑众!
在民主国家和地区,好象没有树英雄、树典型的习惯,那些动辄斥巨资于社会公益或救济事业的大慈善家,好象政府并没有刻意去宣传,去树立他们为英雄和典型,更多的感觉是:其品质与那里的土壤天然形成,去树立反而有画蛇添足之感。记得有个叫丁大卫的美国人,只身来到中国贫困的少数民族地区义务助教十余年,他用自己的积蓄和奖金,分发给工资少得可怜的中国同事,人们尊称他为“活雷锋”,他摇手婉拒。他说他只不过做了一件很普通的事,在他们国家,几乎每个人都会这样做。这就给人们提供了这样一个信息:千方百计去树英雄和典型,今天去寻找身边的优秀先进,明天又开英模报告会,是否反折射出社会的某种虚弱和底气不足?
庄子说过,“圣人不死,大盗不止”,更何况那么多的“伪圣人”“伪英雄”充斥我们的社会呢?我们折腾得太久了,也耗不起折腾了。在政治民主日臻昌明的今天,我们有理由拒绝任何虚假和欺骗。我们需要真实的生活,我们渴望平民至上的社会,我们呼唤自我感动而最终不再被感动的时代!
(200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