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凄美最美
记不得是哪一部西方的影片了,里面的女主角很美。她一出场,立即艳惊四座:明眸皓齿,秀眉微蹙,顾盼生辉。但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在她丈夫的丧礼上她的样子:一袭黑衣,凛然生威;低眉处,眼角似有泪痕;苍白清秀的脸上,笼罩着一种悠长的忧伤……无一处不楚楚动人!美人如斯,美复何有?
这就是凄美的魅力。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奇特壮丽的风光,画面开阔,意境雄浑,近人王国维称之为“千古壮观”,这是壮美;“晓带轻烟间杏花,晚凝深翠拂平沙”,杏花江南,杨柳依依,晓烟夕雾,春色旖旎,这是柔美;“飞花两岸照船红,百里榆堤半日风”,风和日丽,一江水平,两岸花红,榆树百里,这是秀美;但这些都不如凄美。请看:红笺小字,说尽平生意。鸿雁在云鱼在水,惆怅此情难寄。 夕阳独倚西楼,遥山恰对帘钩。人面不知何处,绿波依旧东流。(宴殊《清平乐》)夕阳独倚楼窗,远方青山斜躺,脚下绿波粼粼,好一派美景!可是在伊人眼中,“红笺小字,说尽平生意”,却是鸿雁不能传书!美好春光,罩上了凄凉,这般美丽,叫人黯然神伤!凄美如此,美复何言?
为何凄美最动人?
原来,在面对各种美的形态时,人们的审美心理异常微妙。公认的美人,比如玛丽莲·梦露,谁也不否认她有着作为女人最媚的美态,但是很少有男人对她怦然心动。为何?因为她太美,美得炫目,美得不可方物,美得可望不可即,美得让所有的男人都失去了追求的自信!美,必须是亲切的,必须是可以拥抱的,必须是你面对她时占有心理优势的。而凄美,因为她本身就有的悲剧的色彩,所以可以让很多自惭形秽的人也可以施舍同情,所以她的美最能引起人们的共鸣。很久以来,风流的男人们,喜欢李白的“美人卷珠帘,深坐颦蛾眉。 但见泪痕湿,不知心恨谁”,喜欢杜甫的“香雾云鬓湿,清辉玉臂寒。何时倚虚幌,双照泪痕干”,喜欢张九龄的“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情人怨遥夜,竟夕起相思”,就是因为这些可怜又可爱的女人能激发男人们怜香惜玉的柔情。作为男人,最令他自豪的,莫过于可以肆意心疼他心爱的女人,没有顾忌地拥抱他心仪的女人!
前两天,正是春浓时,却斜雨绵绵。晚饭后,我习惯地散步到彩田公园。微雨悄悄沾湿了衣裳,也沾湿了我的心情。忽然看到在路边,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有两朵九里香,(只有两朵!)静静地开放着。其中一朵已经遭风吹雨打,花容失色,憔悴不堪,快要跌下枝头了;另一朵悲戚地看着他的伴儿,那份柔情,那种悲伤的眼神……让我怦然心动!
凄美最美。
做人莫学王羲之
最让我感到受骗的历史人物,是王羲之。
“书圣”、《兰亭集序》、“东床快婿”,这三个名词让我对王羲之崇拜了至少20年。今天,我才发现我上当了。因为我看了《世说新语·仇隙第三十六》,中有这样的一段文字:
王右军素轻蓝田。蓝田晚节论誉转重,右军尤不平。蓝田于会稽丁艰,停山阴治丧。右军代为郡,屡言出吊,连日不果。后诣门自通,主人既哭,不前而去,以陵辱之。于是彼此嫌隙大构。后蓝田临扬州,右军尚在郡。初得消息,遣一参军诣朝廷,求分会稽为越州。使人受意失旨,大为时贤所笑。蓝田密令从事数其郡诸不法,以先有隙,令自为其宜。右军遂称疾去郡,以愤慨至终。
原来这就是“二王构隙”的故事。这“二王”,一个是王羲之(一般称为王右军,因他做过“右军”的官职),一个是扬州刺史王述(即上文的王蓝田)。如果上面的这段记载是千真万确的,(《世说新语》的故事有真有假,但从王羲之的经历来看,这段记载应该不虚。)那么,我对王羲之的失望可以说是到了极点。甚至可以说,“心中的丰碑瞬间倒塌了”!从上文至少可以发现王羲之的人格有如下污点:
第一,气量狭小。本来,这个王述声名在王羲之之下;论才华,跟“书圣”更有天壤之别。谁知王羲之仕途不顺(我估计这也跟他气量狭小的弱点有关。我认为,古今做官的,修炼个大肚量、厚脸皮乃第一要务,否则这官儿肯定做不长。陶潜公辞官不做,也是由于没有受得气的厚脸皮),在他53岁任会稽内史时,那个他一向瞧不起的王述竟然做了他的顶头上司(会稽郡守)!更何况这个王蓝田“晚节论誉转重”,就是说王述在晚年受到了社会的广泛赞誉。王羲之“尤不平”了:我王羲之哪儿都比你强,凭什么你这小子混得比我好?
有言曰“士别三日,刮目相待”,就是告诉我们不能把一个人看得太死。这个人小时候不如你,难道长大了也一定不如你?这个人青年时比你差,难道老年时一定比你差?我看王羲之是为声名所累,放不下他的臭架子,所以,他对晚年混得明显比自己好的王述忿忿不平,心中块垒难尽。现实生活中,我看到了太多这样的角色转换不过来的人了:本来,那个年轻人一直在我手下混着,受着我的荫庇,对我毕恭毕敬的,突然有一天升职到我之上,我如何服得下这口气?——于是,干出了这样的事情:
第二,阴损报复。有一天,王述的父亲去世了,本人留在山阴治丧,王羲之代理他任郡守。王羲之多次派人到王述家说要去凭吊,却几天不动身。后来终于去到王述家门口,自己也通报了;根据当时的礼节,有客人来吊丧,主人必须哭丧迎候。王羲之等到王述家人都哭起来的时候,王羲之却拔腿便走,留下王述一家人在那儿尴尬地干嚎。在人家大悲之日搞这种手段,你说王羲之阴损不阴损?
我心中的那个画扇题鹅、善良忠厚的王羲之哪儿去了?
第三,余恨难消。按理说,怨家宜解不宜结,和为贵。你王羲之在人家大丧之日出了口恶气,也就可以消气了。可是王羲之偏不,他余恨绵绵无绝期,还要不依不饶地跟王述干下去。后来,王述升任扬州刺史(扬州比会稽郡肥多了),王羲之还在会稽郡憋着,心中又不服气了。便派遣一个参军入朝,请求将会稽郡改称越州,这样在行政上可以升一级,可以摆脱扬州刺史的辖制了,他还可以在级别上跟王述平起平坐。这就像现在某某计划单列市费尽心机想改成直辖市一样,市委书记和市长可以升点级。王羲之的这种狭隘的想法当然受到了朝野一片嘲笑(没死的人,是没有什么“身后名”让别人崇拜的)。这时,王述忍无可忍,终于还手了:他秘密派人到朝廷一一指出会稽郡许多违法勾当,让作为手下的王羲之难堪。王羲之无奈称病辞职,并发誓不从政了。(这时才醒悟,唉!)
本来,王羲之当官之前,是个大大的好人。可是当官后,居然接二连三地做出了这样为人不齿之事。他的事例确能证明现在人们常说的一个“歪道理”有理:要想使一个人尽快地丧失人性,最好的办法是让他去做官。
学书当学王右军,做人莫学王羲之!
一叶行云端
悠悠岁月总能沉淀一些东西。闲暇时从记忆的仓库中把它们翻出来,拿到阳光下晾晒一会,再放回去——也许这样能保持它们的新鲜,不会褪色吧。
我经常把叶行云拿出来晾晒。叶行云是我的高中同学。岁月久远,已经是二十多年以前的人和事了;但因为经常晾晒的缘故,这人依然光鲜如昨。
记得语文老师有一次在讲课中闲扯到人物命名的典故,他说一个人的名字很重要,重要到可以决定一个人的命运,所以父母给孩子命名时一定要反复掂量,慎之又慎。他举了例子,说,毛主席,大名毛泽东,泽润东方,周恩来,恩情源源不断的来,胡耀邦,光耀本邦,赵紫阳,可不是一般的太阳,紫色的太阳,紫气东来,啧啧……老师还艳羡地咂咂舌。老师说这话后没几年,胡、赵二位先生的命运跟他们的名字似乎严重不符了。扯远了,回到正题。最让我难忘和感激的是,老师还顺便说到我们班同学的名字,他说全班就我和叶行云的名字最好——最文雅,有味道;不像你们那些人叫什么国柱、发家、永富之类的,俗。他说到这儿时,国拄、发家、永富们纷纷低下头,好像做了对不起祖宗的事情。老师说:“行云,多好的名字!身似行云流水,心如皓月清风。满怀浩然正气,一腔剑胆琴心。一叶行云端,我自游人间……”我当时就有些怀疑老师是否对叶行云的名字作过专门的研究,不然,怎么能一口气说出“叶行云”这三个字的这么多讲究呢?“李伦琰嘛,这个名字不错,雅致!”说实话,当时我是很想听到老师也把我的名字说道一番的,但是老师就说了“雅致”二字就没有下文了,让我在高兴之余不免有些失望。后来我问叶行云,他的名字是不是像老师说的意思,叶行云说他的名字是祖父起的,祖父是个老秀才,读过书的。至于是不是老师说的这个意思,无从考证。因为他的父母都病逝了,他现在跟一个远房叔祖过活,那个叔祖也是一个糊涂的人,一辈子光棍,问不出什么由来。他还问我的名字是什么意思,我说不知道,只知道是教书的父亲起的,而我的父亲也在我读小学三年级时离开了这个让他厌恶和恐惧的人世,我这辈子恐怕永远也不会知道自己名字的来历了。
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自从老师把我和叶行云归为“雅致”一类后,我们俩就自然而然地更亲近了,慢慢成了“互通咸菜”的一对。所谓“互通咸菜”,就是指两个要好的同学把自己从家里带来的咸菜互相交流。我们就读的高中在离家十多里的镇子边上,是本公社唯一的一所高中。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中国刚刚恢复了中断多年的高考制度。考上大学,是那时所有年轻人的梦想。尤其对我们农村孩子来说,考大学或者中专是我们跳出“农门”,告别“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唯一机会。但是由于学校规模很小,招生名额有限,很多农村的孩子初中毕业后就没能考上高中。我和叶行云是幸运的,被这所简陋的高中录取了。由于学校离家较远,学校每两个星期放一次假(把两个星期天挪到一起休息),让我们回一次家,从家里带够半个月用的米、柴、咸菜来。妈妈总是变着花样为我做咸菜,因为这半个月我天天、餐餐只能吃这点咸菜!腐乳、辣萝卜条、腌干韭菜……是同学们就餐时最常见的品种。但即使是最美味的咸菜,也耐不住餐餐都吃它呀!同学们自然而然地就交流起来了,通常是两三个关系密切的同学们组成相对固定的“咸菜组”,这样吃菜的花样可以多一点。叶行云的那个叔祖不会做咸菜,所以他只好自己动手学着做。他真是聪明!很快就学会了,而且做的咸菜有滋有味。他也很喜欢吃我的咸菜,我妈妈的做菜技术当然没得说,远近闻名的。记得有一年夏天天热,我带的腐乳长了蛆虫,叶行云看我用筷子把那些蛆虫一个一个挑出来,就说:“倒掉!吃我的!”我只好吃叶行云剩下的那半罐萝卜干。两个人吃一个人的分量,眼看吃完了,还有好几天才放假呢。我和叶行云就数了数萝卜干的数量,精确地计算出每人一餐只吃3条正好可以捱到放假。我俩慢慢咬萝卜干的“咯吱咯吱”声,至今仍然清脆地响在耳畔!
叶行云的地理成绩最好,好到地理老师都怕他了。我们那所高中的老师,大学毕业的没有几个,有几个甚至是解放前的初中毕业生。所以老师搞不懂课文的情况是常见的。每次地理老师上完课,总是不由自主地看看叶行云,看他有什么意见(这个满头白发的老师也真可爱),而叶行云往往能提出些看法,说得老师连连称是,叫我们记下。而我最怕地理,所以叶行云成了我最好的老师。但我的语文好(我是语文科代表),好到语文老师也怕我了。我还记得有时考完语文,如果用的外校试卷,语文老师总把我叫去一起做答案。叶行云最差的恰恰是语文。——我们成了最佳互补对象!记不清有多少回了,晚饭后晚自习前,我和叶行云晃荡到学校旁边的一个小山坡,舒舒服服地躺在那片柔软的草地上,看着天上流云弯月,交流着一天的学习心得。有一回,我们还谈到了将来。他说,将来大学毕业后,要做工程师,设计很多新的技术,使国家尽快富强起来。说完,他的眼中有梦幻般的色彩浮现。听他的口气,好像考上大学是不容置疑的事情。要知道,我们那所学校,每年考上大学的才三四个人呀,但我不想打击他的信心,不敢问他要是考不上怎么办。没有人比我更清楚叶行云了,他的人生希望就在考上大学。
每到开学,叶行云总为学费发愁。他叔祖老了,挣不来钱供他上学;而我,家里经济状况也是非常拮据,平时买牙膏也是拣最便宜的买,而且每次只敢挤出一点,这样一支牙膏可以对付一个学期。有一年开学没几天,叶行云忽然兴奋对我说:“你知道蜈蚣可以卖钱吗?6分钱一条呢!”我说不知道,心想,即使蜈蚣能卖钱,哪儿可以抓到它?他又说:“今天中午我们偷偷去抓蜈蚣,好吗?我知道怎么抓。”中午,我跟他到了学校附近的一个村子里,偷偷潜入了一户户人家的后院子。叶行云说,那些蜈蚣爱呆在石块下面,而且是稍微潮湿的地方才有,太干燥或太潮湿的地方就没有。我按他说的,去翻动石块瓦片,果然看到一条条蜈蚣在蠕动。但是我知道蜈蚣有毒,不敢抓。叶行云又教我:左手拿个小木棍,看到蜈蚣,要飞快的用木棍把它的脑袋压住,然后用右手的大拇指指甲,对准它的一边毒牙,用力一摁,毒牙就断了一个,剩下一个毒牙,咬不着人。别怕!我小心翼翼地试验了几次,很快就熟练了。一个中午,可以抓到十多二十条!有时候被村民发现,他们看到我们在房前屋后抓蜈蚣,不知道有何用途,还以为是好玩呢,摇摇头就走了,理都不理我们。就这样,一连几天中午,我俩几乎把附近的村子跑遍了,每人抓了几百条。可能是对自己的“抓蜈技术”信心倍增吧,有一次,我被蜈蚣咬了一口。被咬的手指立即肿胀起来,我痛得呲牙咧嘴。叶行云急得不行,忽然抓起我那只肿胀变色的手指就吮吸起来!我要他住嘴,他说:“我把毒吸出来!万一你这手指废了,我能担起这个责任吗?”原来他怕我怪他。后来我从书中了解到,一般的蜈蚣咬人不至于致残的。但是当时我俩都没有这个知识,害得叶行云差点把嘴唇都吸胀了!在星期天,叶行云叫我跟他一起到县城的土特产收购部去卖掉了那些蜈蚣,居然卖了十多块钱!这对于我们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财富!我和叶行云怀揣着那笔钱,趾高气扬地跑到新华书店(这可是我们向往已久的地方啊),他买了两本学习资料,我犹豫了好久,才下决心花了两块多钱,买了一本小说,书名叫《边寨烽火》。后来这本书差点被我背下来了。
叶行云的勤奋在班上甚至在全校都是出名的。有一次,校长在全校大会上说:“你们要是都像叶行云那样学习,还怕考不上大学?”高三那年,平时一向有些懒散的我忽然意识到不抓紧学习恐怕前途不妙了,于是跑到表哥家去把他那个新买的闹钟借了来,叶行云看我有了闹钟,眼中流露出羡慕万分的神情——有了闹钟,就可以掌控时间了呀!他常常在睡前发誓要什么时候起床看书,可是常常睡过了时间,为此他总是把自己恨得咬牙切齿。我看出了他的心思,说:“这钟我俩共用!”于是我俩商量好,把闹钟定在凌晨4点。为了不打扰其它同学,叶行云把闹钟揣在怀里,用被子捂得严严实实,闹钟一响,他飞快地把止响键按下。我也不知道他怎么总能从睡梦中那么快的反应过来。起床后,天还没亮,宿舍当时还没有安装电灯,即使有灯,怕影响别的同学休息,我们也不敢开呀。怎么看书呢?我们买了一个手电筒,买了一扎蜡烛。有风的时候,我们就躲在被子里(我俩的床位紧挨着),共用一个手电筒看书——手电筒费电池,我们没有那么多钱买电池。没有风的时候,我们就到宿舍墙外的角落里点上蜡烛看书。烛光摇曳,虫鸣如鼓,伴着我们沙沙的翻动书页声——这个镜头至今还清晰地印在我的脑海中!
可是,勤奋的叶行云,聪明的叶行云,被大家公认最有希望考上大学的叶行云,却在高考预考中落选!当班主任在一个狂风呼啸的夜晚,公布预考结果时(全校有20多人选上),我听到老师念到了我的名字,一阵狂喜从心底涌出。尽管这只是预考结果,但这是走向正式高考的必经之路啊。被念到名字的同学们一个一个地欢呼雀跃,我忽然注意到,叶行云不见了!我这时才发现叶行云落选了!
我赶忙到宿舍去找他,到老师那儿去找他,到那个小山坡去找他,到附近的村子去找他……老师也连夜托人打电话给他村里,找他,都没有他的音讯!
凌晨了,闹钟准时在4点钟响起来。清脆的铃声,异常刺耳。同学们都没有睡,都傻傻地坐着。我走出去,走出学校,往碧山走去。我知道叶行云喜欢一个人来这儿。可是碧山太大了,我走不完啊。我便走便喊:“叶行云!叶行云!”只有阵阵松涛,呜呜地呼应我。
此后一直没有他的音讯。二十多年了,我总在抓住一切机会打听他的消息,但是没有他的任何消息。甚至很多人都忘记或者不知道这世上有过一个叫叶行云的人了。
我常常抬头看天,看到白云朵朵,就想起那诗句:“一叶行云端,我自游人间。”叶行云,那片云,是你在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