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学校感受“和谐”
深圳市翠园中学 钱冰山
香港是法治的典范,依法办事的思想能渗透到每一个地方。笔者在香港学校交流访问的两年时间里,作为一个旁观者,能感受到“和谐”在校园里影响着老师们的生活,给他们因繁重工作而疲累的心灵带来一种抚慰。这种和谐,在教学管理中的突出体现是充分尊重个性,以人为本,依法办事。
1.课堂教学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
香港学校的课堂教学虽然没有那么严谨,但充分尊重老师的个性,尊重老师本人。课堂从某种意义上讲是老师的私家花园和自留地,不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入。科组要开展教学观摩活动必须得到科组教师的同意,观摩课堂教学同样要得到老师本人的同意方可进入课室,否则有权拒绝。学校领导检查课堂教学同样要征得老师本人的同意,不可能出现代表权力优势的“推门听课”现象,任何人都可以拒绝接受听课。当然学校领导要想了解老师的教学状况,方法是有很多的,任何方法都必须征得老师本人的同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香港教育统筹局,与学校的关系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上下级关系,只是合作关系。学校出于自身发展的考虑,一般会接受教育统筹局的督查,也可以拒绝督查。学校能否生存,教学质量能否提高,是学校行为,更是一种市场行为,而不是权力行为。
2.学期考试(高考和会考除外)遵循参与、合作的原则
学期考试是学校教学工作中一个重要环节,每学期只有一次期末考试。试题的制定是任课老师充分参与,每个人负责一部分,然后组成完整的试卷,最后大家讨论确定。批阅试卷时也不用密封,大家分工合作,批阅周期比较长,通常有一个月的时间,批阅完毕,各自登分,最后由科组统计。如果成绩差别较大,科组长还会进行微调,最后上报学校。没有人为制造紧张,制造不和谐。
3.假期补课遵循自愿的原则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香港学校也会要求老师补课(培优保底)。老师补课是没有经济报酬的,属于义务劳动性质。学校要求老师补课一是出于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校的竞争力考虑,一是满足个别老师的教学要求。因而老师补课不是群体行为,而是个人行为,以自愿为原则。同年级的老师,有的可以补,有的可以不补,所带的不同班级,有的班级需要补,有的班级不需要补,甚至哪些学生参加补课,都由老师自己根据具体决定。没有学校全体同步调的补课行为,更不会出现不尊重老师意愿的强制行为。学校负责提供后勤保障。
4.课外活动遵循“全员参与”的原则
香港学校的教学活动除了以课堂教学为主外,还有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课外活动要求老师全员参与。课外活动既有学科的专业活动,也有非专业的娱乐活动,五花八门,种类丰富。每天放学后都有,甚至周末都有。这些课外活动,注重的是老师、学生的参与,而不是开展课外活动的成绩,即使是参加全港比赛的活动也是如此。如果学校想在课外活动比赛中中取得好的成绩,通常会邀请校外老师专职承担辅导任务。
5.评价老师遵循公平的原则
香港学校老师工作量普遍大,但是老师们普遍工作得比较单纯,除了承担教学工作外,不需要争名夺利。因为,整个环境没有创造争名夺利的机会。老师的工作安排是有法律依据的,校长以下的任何老师(包括学校中层领导)课时量基本是相等的(行政工作不计算课时),评价老师主要依据是学生问卷、科组意见以及本人意见,不需要另外的考核,更没有“优秀”、“称职”、“不称职”等等级考核和其他的各种繁多的荣誉评定。学校基本上不炒老师,只要老师教学工作不出现重大失误,要炒老师必须有充足的合法的理由,而老师炒学校的现象也不多见。学校领导更不可能对老师说“今天不好好工作,明天就要好好找工作”之类的话。学校唯一的公开考核就是学期工作是否全勤,这很简单,以考勤表为依据。
5.教师大会遵循民主的原则
学校全体老师会议是学校教学管理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其内容大多是以布置工作为主。但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
领导在会议上布置完工作后,有一个很重要的议程,那就是现场征求老师的意见。老师们发言非常踊跃,怎么想就怎么说,甚至反对者也不避讳。这种讨论有时甚至会推翻领导的意见。有时讨论激烈了,时间拖长了,个别老师不愿意继续讨论下去,还可以自作主张,宣布散会。我所在的学校就有这样的经典故事。我曾经问领导,为什么会这样呢?领导告诉我,讨论意见越多,越说明领导考虑欠周到。要想树立威信,让老师们认可并接受,就需要领导考虑问题仔细周到。在会议上老师提出补充意见或者反对意见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意见交流了,心中块垒少了,工作起来气更顺畅了,再繁重的工作也只是身体的疲劳,心灵的疲劳却少了很多。
正是由于在教学管理中遵循上述一系列的原则,充分尊重老师的尊严和个性,以人为本,依法办事,学校的人际关系相对比较简单,学校氛围自然和谐,凝聚力自然增强,归属感自然增加。
200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