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合一”新证
邓德森
几十年前曾有一个响亮的口号,叫“人定胜天”,一般的解释是“人的智慧和力量可以战胜自然”,这个口号借助政治权威成了解释人和自然关系的铁定理论而深入人心。近些年强调保护环境,又有专家说要敬畏自然顺应自然。去年在宁夏看到腾格里大沙漠出现的一片片绿洲,林木已经成材,感到十分惊奇,是什么神奇的力量改变了自然?这是“顺应自然”还是“人定胜天”?近日看中央电视台“财富故事会”找到了一些答案。
故事讲的正是宁夏中冶美利纸业集团董事长刘崇喜的事迹。1985年,大学毕业不久的刘崇喜离开机关办造纸厂,已经扭亏转盈的造纸厂由于污染严重被曝光,勒令整改。在整改时他竟提出“不再向黄河排一滴污水”的豪言壮语,使数千职工大惊失色:投入数千万建设的污水处理系统,每天光向治污池投放药物就需18万元,他不是要把企业整死吗?刘崇喜却是经过长期调查研究后走的另一条生态治污的路子。说干就干,他派出500台推土机,向腾格里大沙漠“示爱”了。推平两万多座沙丘,采用方格麦秸秆治沙植树的方法。他规定职工每人每年必须种500棵树,于是身先士卒,率领数千职工,睡在沙坡下,吃在风沙里,一棵一棵种树。用了七年时间,投入4.8亿元,种树50万亩,修了200多公里路,铺管道筑渠20公里,引黄河水流入林区,修了五个人工湖,使这个年降雨量180毫米蒸发量却高达1900多毫米的大沙漠,出现了绿树连绵的林区、水鸟成群的湖泊!现已建成工业园,树木造纸,污水处理后排到湖里,竟可以直接饮用,用湖水灌溉树林,形成良性循环体系。每年减少用水9000多万立方米,50万亩林子五年可收回成本。更可贵的是,把腾格里大沙漠整整“劝退”了10公里,造福一方百姓,可谓是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得到了双赢,他所领导的企业成了我国西部最大的造纸企业。
这个例子好像是“人定胜天”的形象注脚。但是,“人定胜天”却应该有另一种诠释。
“人定胜天”典出《逸周书·文传》,通常被解释为“人类一定能够战胜自然”。其中,“人”指“人类”,“定”为“一定能够”,“胜”为“战胜”,“天”指“自然”,整个词组断读为“人/定/胜/天”。 其实,“人定胜天”的正确断读应该是“人定/胜/天”。宋·刘过《龙洲集·襄央歌》中写道:“人定兮胜天”,其中的“兮”字为语气词,“人定”应是一个结构单位,训释为“人谋、人强、人众”,这里的“胜”则为“优胜”、“胜于”的意思,而非“战胜”,所以,“人定胜天”并无“人类一定能够战胜自然”之意,而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人的因素(心地端正,肯积阴功等)比天命更为重要”。
华夏先哲两千多年前就提出了“天人合一”的理念,说的就是人与大自然的关系,它的核心,是把人类看作自然界的一个和谐的组成部分。人类与万种生物一样,都是由大地母亲哺育,靠阳光雨露滋润,才获得生命和生存条件的。刘崇喜具有远见卓识,办企业不是局限于人的眼前的利益,而是兼顾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他的改造环境,“不再向黄河排一滴污水”,正是顺应自然、尊重自然的体现,证实了“人的因素(心地端正,肯积阴功等)比天命更为重要”的真理,这才是“人定胜天”准确的诠释。
人类蹂躏自然,自然就给人类以惩罚;人类施爱于自然,自然就给人类以丰厚的回报,刘崇喜的事迹就是“天人合一”的新证。“可持续发展”理论,是在人类进入工业化社会以来,经历了无数惨痛教训之后才获得的。保护环境,已经成为新世纪全人类的共识。可喜的是如今环保问题已引起了人们的高度重视,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开发正在得到制止。
环保意识,是当代最先进和最科学的思想之一。建设和谐社会,除了人与人和谐相处,更要讲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科学发展观就包含着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中国的全人类的和谐发展需要更多的刘崇喜!
“美丽的诚信”辨正
邓德森
一个多月来,江西农妇陈美丽的故事在网上广为传颂,后来又有全国性通讯社加入报道, 甚至还上了中央电视台。
陈美丽的丈夫王云林因主动参加扑灭山火被滚落的石头砸中死去——有人说是“牺牲”,得到死亡赔偿金67000元。刚过6天,陈美丽就请人写了一张“通告”:“各位乡亲好友:如有与死者王云林生前有经济来往账目的,即日起请与其家属联系,以待清理解决。家属:陈美丽。”她用“死亡赔偿金”2万多元支付丈夫抢救的医药费和身后的丧葬费,剩下4万多元,全部用来还了债,还差1万多元债务,再也没钱偿还。人们热烈地称颂她为当今“中国最美丽的村妇”,有的媒体称她为“诚信英雄”。
诚信,是公民道德的一个基本规范,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信的含义到底是什么呢?诚,即真诚、诚实;信,即守承诺、讲信用。诚信的基本含义是守诺、践约、无欺。自从2001年以“诚信”为话题的高考作文问世以来,从莘莘学子,到商贾大亨,“诚信”词儿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已经成了许多人的行为标准。但也确实有些人只把“诚信”作为一个幌子,口里讲“诚信”,实则卖假货,搞欺诈,不作为,行贪欲。陈美丽的“诚信”品格给予切盼“诚信”的国人以精神抚慰,对“诚信丧失者”则是灵魂的拷问。譬如现实生活中就有些“老赖”,有钱不还账,和陈美丽行成鲜明的对比。
陈美丽的行为是师范毕业的年轻人黄鹤宣扬出去的,他本意是希望通过媒体呼吁,能引起相关责任人和政府部门的关注,给这个弱女子更多的实质性帮助。结果呢,各路记者蜂拥而至,陈美丽倒成了主角,而丈夫为救火而献身的英雄行为却成了背景。只上过小学的陈美丽面对记者只是一遍遍噙着眼泪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他们不怕辛苦,这么远跑过来,说明他们关心我”。邻居黄鹤说,媒体似乎只关注到陈美丽这一举动“美丽”,“可没有人关注她心里有多难过,对未来有多么担心!”
丈夫去世,陈美丽面临的是一个残破的家,一个64岁的老母亲,一个从小就因患脑膜炎智力严重受损生活无法自理的弟弟,一个7岁的大女儿,一个只有10个月大嗷嗷待哺的小女儿,还有近10年来家里欠下的所有债务。
陈美丽的处境引起了网民的热议。有网站用提问的方式,引出讨论话题:《妻子该不该贴通告为亡夫还债?》又就有人发表文章《在道德高调中陈美丽被推上祭台》,认为王云林的赔偿应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四个部分;但却没有一家告诉我们另外三项赔偿如何解决,为什么抢救费和丧葬费竟然是从死亡补偿费中支出,甚至没有报道赔偿义务人到底是谁。论者还说陈美丽用丈夫的“死亡补偿费”还“家庭债务”,还涉嫌侵犯了王云林女儿和弟弟的权利。如果因此而导致无生活来源的受扶养人不能保障社会所能接受的最低生活水平,这样的扶养人是应该受到谴责的。文章认为,弘扬道德,第一要合法,不能以侵犯他人权益的方式表现自己的“高尚”;第二要合人性、人情,要“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第三要特别保护未成年人,不要鼓励他们拿生命和健康去冒险。陈美丽不懂法律,分不清丈夫个人债务与家庭债务,也分不清监护人的财产和被监护人的财产,可以理解;但记者和评论家们不应该大肆吹捧这种侵权行为吧?何况被侵害的还是没有行为能力并且理应受到她们保护的弱者呢!
对于陈美丽的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自有“懂法”的人们去探讨,这里就陈美丽“还债”的举动颂扬“诚信”精神,还是符合社会客观标准的。陈美丽的“诚信”是一种“朴素的诚信”,她和丈夫的行为是“‘卑贱者’最高贵”又一个佐证。而现今那些卑鄙龌龊道德低下贪赃枉法丧失诚信的人,哪一个不比他们受的教育多社会地位高!不知道是“教育”出了问题呢还是社会风气出了问题。至于法律行家用法律来衡量这件事,这可以引起人们的思考,对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当然是有益的;但由此而苛求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的农妇,似乎有欠公允。陈美丽面对坚守诚信偿还丈夫生前欠款和扶养家中老小的两大难题她能做什么选择呢?很显然,二者是不可能兼顾的,如果从私心的角度考虑,她必定选择后者,而应付债权人相对还是比较容易的;她不会不知道还完了欠款,她将面临怎样沉重的生活负担,但是,她还是选择了前者,选择了诚信,这是怎样可贵的责任心?这是怎样博大的情怀?她是怎样的勇敢者?!她的人性的光辉也正因此更加耀眼!这样说来赞扬陈美丽的“诚信”精神一点也没有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