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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国家主席”之争谁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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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主席”之争谁输?

回顾“国家主席”之争,毛泽东首输一着棋

作者:一清

http://blog.ifeng.com/article/1719500.html

 

1970年前后,在毛泽东与林彪之间,爆发了一场“设不设国家主席”的争论。这一场争论后来以生死搏杀为结束,留下历史沉重的一笔。

当事件过去将近四十年了,我们回头重新检视时发现,有关这一场涉及到国家体制的论争,毛泽东不是赢家,林彪也不是赢家,但毛泽东输了一着棋,不仅是输给了林彪,也输给了历史。这一场论争中,包括所有当事人在内甚至国家,没有谁是赢家。

本来,国家设立“国家主席”,这是我国1954年宪法规定的重要制度。从国家制度上来说,国家主席,对内代表着国家,行使着向全国人大提名国务院总理人选,根据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组成人员,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等职权;对外代表国家,从事国际交往和友好往来,有利于国家与国家之间友好交流的实现。同时,设立国家主席,也是符合我国各族人民习惯的和愿望的。毛泽东同志作为国家主席,受到了当时各族人民的衷心爱戴。

(毛泽东收藏的广东书法家麦华三手抄版195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可见《宪法》在毛泽东心中的位置是很重要的)
 
一、毛泽东要求改变国家体制,不设国家主席

这一制度,在我国实行了很多年。但到了1970年的37日,毛泽东在为四届“人大”的召开准备自己的意见时,竟然提出了“改变国家体制,不设国家主席”的建议。

毛泽东为什么要提出这个建议呢?一国主席的存废,决不是小事一桩,它牵涉到国家体制的改变。因此,毛泽东有这样的想法,是很不合常情的。毛泽东曾经说过,他不太喜欢主客之间的迎来送往,认为繁琐。但这不是主要的。真正的原因可能与他在自己辞去国家主席后,刘少奇担任国家主席期间,自己感到“大权旁落”有关。1959年前,毛泽东一直是担任国家主席的,此后,由刘少奇担任国家主席,一直到文化革命。这段时间里,毛泽东自已也承认确实产生了失落。现在,刘少奇已经不在了,毛泽东主张不再设立国家主席。

建议提出地是武汉,毛泽东让汪东兴回北京向中央政治局转达他的意见。38日,有关毛泽东意见的讨论会议如期在北京召开,但林彪当时在苏州,没有与会。周恩来委托叶群向林转达毛的意见,并报告以政治局会议讨论情况。9日,林彪的意见来了,是通过黄永胜和吴法宪转述的:“林副主席赞成设国家主席。”

林彪没有同意毛泽东的意见。

这是在有关“国家主席存废”议题上,林彪第一次与毛泽东的意见相左。但不管怎么说,这是一个党员的基本权力。这种不同意见,应该是正常范围之内。

三月中旬,有关筹备四届人大的政治局会议一直在进行着。毛泽东在审阅《关于修改宪法问题的请示》时,再次表示“不要设国家主席。”

但是,林彪还是没有同意毛泽东的意见。林彪认为,一个国家,如果没有主席,很多问题不好处理。因而他让秘书给毛泽东的秘书打电话,传达的原话是:“林副主席建议,毛主席当国家主席。”

毛泽东没有想到林彪会如此的执着,不听话,因而让秘书回了一句王顾左右而言他的话:“问候林彪同志好!”(见《汪东兴回忆》当代中国出版社)

二、历史材料文本无法推证林彪是搞阴谋

林彪的两次连续与毛泽东持不同意见,这自“文革”以来,甚至从新中国建立以来,是第一次出现重大意见分歧。

在接下来的行为中,毛泽东通过删改有关文件,表达了对林彪的不满。四月初,在阅审“两报一刊”文章时,毛泽东删除了人们所熟悉的林彪用来歌颂毛泽东的一些用语,如“毛主席是当代最伟大的马克斯列宁主义者”、“把马克斯列宁主义提高到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并写下批语:“都是些无用的,引起别人反感的东西。不要写这些话。我曾讲过一百次,可是没有人听,不知是何道理。请中央各同志研究一下。”(见《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十三册 中央文献出版社)

周恩来看了毛泽东的批件,立即在政治局范围里作了传阅。林彪也看到了毛的批件,林彪没有吭声,他保持了沉默——无论作为一个党员,还是一个公民,他都有权利保持这种沉默,因为在牵涉到国家宪法这样的大问题上,每一个人都有发表意见的权利和保持沉默的权力。

林彪想了很长时间,他突然明白了什么似的,意识到他所表达的“不同意见”以及随之保持的沉默可能导致的结果,党内斗争的经验告诉他,他必须有一个明确的发言,方可说清点什么。于是,一个星期之后,他打破了沉默。411日夜,在苏州的林彪通过秘书打电话向政治局转达了他为什么要坚持设国家主席的明确意见。共有三条。我们不妨看看,究竟有无道理:

一、关于这次“人大”国家主席的问题,林彪同志仍然建议由毛主席兼任。这样做,对党内、党外、国内、国外人民的心理状态适合。否则,不适合人民的心理状态;

二、关于副主席问题,林彪同志认为,可设可不设。可多设,可少设。关系都不大。

三、林彪同志认为,他自己不宜担任副主席的职务。(《毛泽东传》中央文献出版社)

从林彪的这个表态来看,林彪搞的不是阴谋,是阳谋。所讲的每一条,都在理,算得上是“有理,有利,有节”。为了排除毛泽东对他林彪是不是有觊觎“主席位置”的疑虑,林明确表示:即使是副主席,他也“不宜担任”。

对此,林彪的意见应该是完全充分表达了。我们不能因为他后来犯下了滔天之罪就否认他当时表达的意见,并带上特别的眼镜去挖一些什么材料以证明他一开始就是“自己想当国家主席”。至少,在他明确自己无意于担任国家主席的文字表述上,是无可挑剔的。正像党史专家王年一在他的著作中所表达的:“林彪身为中共中央唯一的副主席,地位仅在毛泽东一人之下,身体又的确很不好,他是不是对任国家主席很感兴趣,不得而知。即使林彪想当国家主席,这也不是反党行为。(王年一:《大动乱的年代》河南人民出版社)

应该说,林彪的几条意见,只要认真对待,还是完全站得往脚的。在“文革”结束后的1982年,张友渔和王德祥两位大法学专家在权威报纸上撰文,也认为“设立国家主席,是我国的宪法规定的重要制度”,而“不设国家主席是不妥的”。(见1982428日《北京晚报》,198263日《人民日报》相关文章)

但是,毛泽东还是坚持他的观点,在看到林彪建议的第二天,即412日,毛泽东在林彪的建议上批示道:“我不能再作此事,此议不妥。”7月,又第四次提出不设国家主席,说“设国家主席,那是形式,不要因人设事。”(见《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十三册)

三、毛泽东没有能尊重党员的基本意见,也没有摆正自己的合适位置

从组织原则上看,也不是政治局里的人都完全同意毛泽东“不设国家主席”意见的。及至到了19708月的庐山会议上,政治局五位常委中,至少林彪、康生、陈伯达是同意设立国家主席的。周恩来因为地位特殊,不好表态。就算林彪是玩阴谋,毛泽东也应该以组织的程序来解决此等问题,而不是动用个人长期在党内所形成的影响,压制“大多数”的意见,并导致党内的重大决裂。在庐山会议各组的讨论中,政治局委员的大多数、中央委员的绝大多数都是赞成毛泽东当国家主席的。当然他们不知道在这些讨论中,叶群、吴法宪们掺了不少的私货。但是,为什么“让毛泽东当国家主席”的这个话题能获得几乎全体中委的一致支持呢?一方面是毛泽东的影响和在党内的地位,另一方面也表明了宪法所规定的“设国家主席”这一重要制度在人们心中的地位是不可动摇的。要改变国家体制,要动摇宪法的基础,绝对不是可以随意任之的行为。潜意识告诉所有的中委,不会有人在“大法”面前作出随意改变的,他们根本就不相信毛泽东会突然提出“不设国家主席”职这样涉及到《宪法》根本大法的核心问题。我们细看庐山会议的所有发言材料,可以感觉得到人们在这个问题上的明确态度以及在会议上出现“有人反对毛主席当国家主席”话题时人们所表现出来的“震惊”。

由于我们党内所形成的特有传统,毛泽东有时候在摆正自己的位置方面,做得有些缺失。如:1965年,日本共产党对中共关系很好,其总书记宫本显治率代表团来访,日共对苏共支持日共内的反对派一事非常不满,但日共还是不赞成中日两党在联合公报中点名批评苏共。刘少奇在北京主持政治局会议,政治局表示同意日共的意见。会谈后,刘少奇即向在广州的毛泽东汇报。毛泽东说:“中央同意的,我可以不同意。”(见《毛泽东晚年的理论与实践》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这样,政治局的意见就被生生的否决了。是的,个人“可以不同意”,但是,那只是一个人的意见,按照我党的原则,应该是少数服从多数,表达不同意见后,再采取一种讨论的方式,以求取得一致,这样就可以避免个人专权的结果。这次在国家主席的设置问题上,毛泽东就没有能处理得很好。蠃了庐山会议的一时结果,但输了党的原则,也输了毛泽东的个人名誉,并因之引起后来系列重大恶果。

(宪法展开本,可见第二章第二节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内容。)
四、庐山会议结下的“九·一三”恶果,与“林彪坚持设国家主席”有一定的关联,但没有实质上的关系

如果林彪是“自己要当国家主席”因而坚持要设国家主席的,以至于闹成了庐山会议这样的“炸平庐山、停止地球转动”的不“团结”和由此引伸出的“九·一三”恶果,这与林彪最初“坚持要设国家主席”没有本质上的联系。在确定一个人是不是反动的,或者反党的、反革命的,不能只凭推测,特别是不能舍本逐末、丢弃现成的材料不顾,而要“透过现象看本质”,这不是一种法治精神。在过去冤假错案盛行的时候,恰恰就是我们太过于“透”过现象“看”另外的东西了。现在系列当事人的回忆材料,并不支持“林彪是自己想当国家主席”的说法。即便是林彪“自己想当国家主席”——正如党史专家王年一所言,这也不是反党行为。党组织、党中央也完全可以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办法来解决党内之争。但恰恰是这样的一个话题,造成了庐山会议风起云涌、诡象环生的局面。这中间的东西是值得引起我们深思的。

好在,历史已经走出来了,虽然在此后的1975年、1978年两次修改宪法时仍然做了“不设国家主席”的决定,但历史证明它是错误的。改革开放后,我们的宪法恢复了“国家主席”设置,国家的发展,才在一种健康的制度保障下,向着大国和强国的路上迅跑。

 


最后更新[2008-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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