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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8-11-12 10:34:25 来源:新闻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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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兰芳与孟小冬 |

孟小冬
貌似“天作之合”的梅孟恋,一直风波不断。在梅兰芳的著作中,对于与孟小冬的往昔,只字不提。而孟小冬在与梅兰芳分手后,坚决与他再无来往,可谓恩断义绝。孟甚至甩下一句,“我今后要么不唱戏,再唱戏不会比你差;今后要么不嫁人,再嫁人也绝不会比你差!”
这对台上与台下的“才子佳人”在结合后,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导致这样的悲剧收场?
婚后“金屋藏娇”
婚后,小冬却开始有空虚之感。她终日无所事事,感到离开了舞台就像鱼儿离开了水一样。她向梅透露过想重返舞台的想法,梅却以“男主外女主内”“朋友会笑我连自己的太太也养不活”为由阻挡。当时不少戏院老板及戏迷见孟小冬突然没有消息,到处打探,冯总裁决定让“金屋”秘密乔迁至长安大戏院不远的内务部街的一条小巷内。当时的《北洋画报》上最早披露过梅孟结合的消息,梅出面辟谣,弄得报社十分狼狈,后来又登出了《梅伶近讯》说,孟现在居住的“金屋”是梅租给孟住的,两人不过是房东房客关系。
梅兰芳为了让孟小冬打发时光,想请余叔岩上门教孟小冬学戏,余以体质瘦弱为由拒绝了。但又碍于梅的面子,替小冬介绍了名师鲍吉祥。多年后小冬与梅分道扬镳后,拜余叔岩为师,五载悉心侍奉余叔岩直至余师去世,此是后话。
小冬自幼学戏,没有受过系统的文化教育,但她不甘心做个只知唱戏的伶人,她在小楼辟一间书房,设置红木书桌,笔墨纸砚,一应俱全。每日按时临窗习字、阅读戏本、白话小说,梅兰芳还手把手教她画梅兰竹菊,或谈论梨园掌故,或推敲戏词字韵,可谓其乐融融。此后小冬曾骋请一位国学老师学习书法,补习文化,所以后来她写得一手好字,即在此时打下良好基础。
梅兰芳二夫人福芝芳那边,早已知道梅已别筑外室,但她城府很深,半年多来,竟能不动声色,缄口不提此事,对梅的一切外部活动,仍如往常一样,不加干涉,安心主持家政。
而那一阵,梅常去的好友冯宅(冯耿光家)发生了一起离奇命案,凶犯是一个迷恋“冬皇”的男学生,因得知梅孟结合导致了孟不再登台,对梅十分愤恨,怀揣一把小手枪,阴错阳差,却开枪错杀了梅党中坚分子张汉举。凶手被抓后袅首示众三日,而躲在金屋的孟小冬却对社会上已闹得沸沸扬扬的此事浑然不知。
这次福芝芳见冯宅发生人命血案,丈夫差点丢了性命,这一切又都是为了孟小冬这个小妖精惹的祸,于是找到了攻击的口实,吵闹不休。社会上一时也闹得风风雨雨,流言四起,种种绯闻,扑面而来。
摆在梅面前的路不外乎有三条:第一,与孟分手。考虑到他们婚后还不到一年,彼此相爱,孟小冬在这件事上毕竟没有什么过错,于心不忍。第二,保持现状。外界舆论一概不予理会,至于名声也就不多考虑了。第三,逐渐淡化。这次发生的意外事件,人言可畏,但“金屋”还不能丢失。不过“大本营”绝对应扎在无量大人胡同,即福夫人这边。经过权衡考虑,梅兰芳选择了最后一条即“逐渐淡化”的道路。因此这次冯宅血案发生后,他没有马上再去孟小冬那边。
接下来梅兰芳除了不定期地接受一些演出任务以外,主要精力是投入“访美演出”的准备工作。这样梅兰芳也就有了充分的理由,向小冬解释暂时不能多来“金屋”的原因。他们之间的关系也不能公开向外透露,孟小冬还必须继续过着与外界相对隔绝、金屋藏娇的封闭式生活,这让孟小冬多多少少产生了不满的情绪。在戏台上演惯了男角的孟小冬,本来心态就十分高傲,争强好胜,如何能忍受这般精神上的压抑?因此,孟小冬对梅的不满情绪与日俱增。
报复小冬天津复出
不久,又有一件事情使得孟小冬更加难以忍受。
1928年春节过后,小冬突然收到一份由家人转来的天津《北洋画报》,登有一则消息说梅兰芳到天津演出,带着福芝芳一同出门还是第一次。福是1921年嫁梅的,原是京剧旦角演员,但自嫁梅以后一直在家。
孟小冬认为这完全是做给她看的,愤而离开“金屋”回娘家住了一段时期。
和梅结合刚刚一年,就出现这种难以愈合的伤痕,往后日子可怎么过?孟五爷说:“有什么不好办的,他能去天津唱戏,你为什么不能去唱?”小冬得了父命,见母亲也支持,便下了决心,准备天津演出。孟五爷让女儿暂时就住在家里,每天用心排练,自己亦常督促指导。一面去信与天津联系演出场地,另外又找曾经合作过的雪艳琴商谈能否再度合作。雪艳琴答应和她一起去天津。
天津方面听说孟小冬将要复出,正是求之不得,特别是主办《天津商报》“游艺场”的沙大风,更是大捧特捧,并辟“孟话”专栏,诗文不断,竟称孟小冬为吾皇万岁。小冬天津之行未演先热。本来那里就有一批她的老观众,阔别两年,盛况更是可以想见。因此登台之日,声势极盛。春和戏院,连日爆满。
小冬在津演出期间,下榻大华饭店,出入各种交际场合,均作男装,不敷脂粉,受到各界赞美。演出结束,又在津小住数日。当有人向她询问与梅关系时,她一律不予回答。
孟小冬擅自离开“金屋”,而且去了天津风风火火地演了十来天的戏,又在天津逗留数日;返北平后,仍回娘家居住。这一举动,无疑是对梅的一种示威、反抗。
本来梅兰芳带着福夫人到天津演出,也并非存心要气孟小冬的,或许是福夫人提出顺便跟着去天津旅行一趟。做丈夫的,也就不好拒绝。他想不到小报竟会登出如此消息,无意中刺伤了小冬的心。更使梅想不到的是孟小冬竟然会用这种办法针锋相对地来报复他。他第一次尝到了小冬的厉害。梅只好学《御碑亭》里的王有道,前往“孟家庄”接回了孟小冬,还被孟五爷话中带“刺”地教训了一番。不过,好说歹说,两人总算言归于好,之后,孟随梅到广州、香港、上海等地演出、游玩,二人感情复苏。
裂痕戴孝风波
1930年,梅兰芳访美演出胜利归来,津平两地原已做好举行盛大集会热烈欢迎的准备,不料抵津之时,梅伯母逝世噩耗亦到。梅本兼祧大伯雨田一房(即两房合一子),雨田逝后,梅把伯母当作生母(梅4岁丧父,15岁丧母,即由伯父教养)奉养,而伯母在世时,对梅亦钟怜备至。梅返平后,即设灵堂,隆重治丧。
这天下午3时许,孟小冬得信剪了短发,头插白花,亦来到梅宅欲为婆母披麻戴孝。不意刚跨入大门,即被三四个下人拦阻。梅兰芳面露难色。当时福夫人怀胎已快足月,坐在灵堂恭迎前来吊丧的客人。梅只得说:“不看僧面看佛面。小冬已经来了,我看就让她磕个头算了!”福站了起来,厉声说:“这个门,她就是不能进!否则,我拿两个孩子、肚里还有一个,和她拼了!”
孟小冬万般无奈,哭着出了梅宅大门,发疯似地一口气奔回了娘家。说来可悲!小冬嫁梅已有3年,未入梅宅一步,院内假山,花园画廊,以及缀玉轩书房是个什么样子,连瞧都未能瞧过一眼。回到娘家,倒头便睡,就此一病不起。
1930年8月10日,小冬到了天津,寄寓皇戚詹家,延请中医调治。詹家女主人笃爱信佛,这对小冬影响极大,她和兰芳的婚姻,一次次受到刺激,已感身心疲惫,认为自己前世做了坏事,这才得到报应。为了摆脱烦恼,不再去和福二争宠斗气,她决心跳出这场不和谐的、难以忍受的“情爱”是非之地,整天不出大门,跟着女主人早晚焚起一炉香,潜心向佛。
8月12日梅兰芳办完丧事以后,不顾连日劳累,即趋车至东四三条孟宅看小冬,不想扑了个空。孟五爷认为梅兰芳无义,劈头盖脸一顿数落。梅讪讪离去,小冬三弟学科见姐夫哭得伤心,有些不忍,在兰芳出门上车前,便告诉他姐姐因病去了天津就医,地址不详。梅服丧期间,重孝在身,不便远行。于是他给《天津商报》记者叶畏夏写了封信,托他打听小冬在津的下落。
两个月后,即1930年10月下旬,天津朱作舟等发起举办为辽宁水灾急赈募款义演。梅兰芳、杨小楼、尚小云、孟小冬等均在被邀之列。孟小冬与著名坤旦华慧麟在明星戏院合演全本《探母回令》,上座极佳。所有演出场面川资,一切均由小冬自负。
叶畏夏也是生行票友,与孟小冬本来就熟,凭他新闻记者的职业洞察力,很快就找到了小冬在津所住的地方。起先小冬心灰意冷,看破红尘一心念佛,任凭叶君游说,誓不与梅兰芳相见,更未采纳叶的主张,与梅合演《探母回令》。叶原想借同台合演《探母》,从中调解,使孟梅重归于好,因小冬坚决不允而改和华伶合作。又因赈灾义演,慈善之举,小冬无法推托,接着又和尚小云合演了一场《四郎探母》。但她就是不答应再与梅兰芳公开同台、旧调重弹。梅也只有苦笑忍受。
正当孟梅感情处在几乎破裂的时候,小冬母亲因不放心女儿在津吃斋念佛,专程到津探望。叶畏夏抓住这一大好时机,硬是说服老太太做小冬的工作,并将老夫人接到梅兰芳下榻的英中街利顺德饭店,精心安排让梅氏向孟母叩拜求援。老太太本来就非常喜欢这位温厚柔顺、和蔼可亲、人称“梅大爷”的女婿,现在见他又如此百般哀求,并保证往后决不再让小冬受气,也就满口答应。
在母亲的开导与朋友的解劝下,小冬终于破涕为笑,一场风波,始告平静,并于12月16日在天津法租界马家口的春和大戏院演完一出义务戏《捉放宿店》后,小冬随兰芳和母亲返回北平。
梅孟这次表面上的和解,并未能达到真正相互谅解,不过是变成了相互忍耐。接下来,他们又维持了大约半年之久“貌合神离”的夫妻关系。
分手两败俱伤
梅孟真正分手的时间,当在1931年7月,是在6月5日梅兰芳第三次率团赴香港演出结束折回上海,参加了6月9—11日三天杜月笙祠堂落成典礼返抵北平以后。
其时,又有一件使孟小冬心寒而难以忍受的事情出现了。小冬听闻梅党中几位中坚人士和亲友,曾为梅的家庭纠纷,多次集会商讨抉择,想要帮助梅在“福、孟”之间作一决断。在众说纷纭难以肯定的情况下,梅党中魁首冯耿光就像拍卖行里的拍卖师一样,举起他手中的木锤“一锤定音”。他要梅舍孟而留福,所持理由很简单,他说:“孟小冬为人心高气傲,她需要‘人服侍’,而福芝芳则随和大方,她可以‘服侍人’,以‘人服侍’与‘服侍人’相比,为梅郎一生幸福计,就不妨舍孟而留福。”他这个说法,把那些拥孟论者列举的冬皇优点,什么梨园世家、前程似锦、珠联璧合、伶界佳话等等,全都压了下去,在座的每一个人都不敢再赘一词。
不过这一次孟小冬没有马上跑回娘家,也没有不告而别再去天津茹斋念佛,而是在一天晚上,孟约梅作了一次开诚布公的谈话,要求分手,梅自然不肯。孟说:“冯六爷不是已经替你作出了最后选择。他的话你从来说一不二,还装什么糊涂。”最后,孟很坚定地说:“请你放心。我不要你的钱。我今后要么不唱戏,再唱戏不会比你差;今后要么不嫁人,再嫁人也绝不会比你差!”
梅见孟小冬去心已定,话又说得那么刻薄,知道事难挽回,也就不再强留,但全身软而无力,便一屁股跌坐在椅子上。至此,梅孟前后四年有余的支离破碎的婚姻,终于走到了尽头,画上了失败的句号。劳燕分飞,各奔东西,这次事件标志着梅兰芳和孟小冬两人的最后分手。梅孟仳离,恐怕没有赢家,其实是两败俱伤。当年还有不少梅孟戏迷为之一掬同情之泪。
这年夏秋之交,孟小冬拜访了结拜姐妹姚玉兰,姚此时已是上海大亨杜月笙的姨太太。姚让杜月笙出面给在北平的梅兰芳打电话,告知小冬要在上海请律师,正式离婚。杜的意思是让梅兰芳拿笔钱出来,算作离婚补偿,从此与孟脱离关系。大亨开口,梅兰芳不敢得罪,一口应承给4万(折合今天人民币至少40万)。为付这笔钱,梅兰芳把他心爱的北平无量大人胡同的花园住宅卖掉,并于1932年全家迁居上海。
孟小冬在离开梅兰芳六年后,嫁与年长她二十岁的杜月笙。
梅兰芳孟小冬分手始末 |
2008-12-05 《文汇读书周报》 |
提及孟小冬,总绕不过另外一个人的名字——梅兰芳。坊间以梅孟之恋的题材或涉及梅孟恋情的作品较多,《梅兰芳与孟小冬》(李伶伶著,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特点在于将梅兰芳与孟小冬的人生历程两线并行,各自发展,两相呼应。以客观的态度、史家的笔触还梅孟之恋本来面目。
戴孝风波
1930年8月初,梅兰芳返平途中经过天津时,接到噩耗,他的伯母(即梅雨田之妻)去世了。因为他肩祧两房,伯母也就是他的祧母。尽管幼时,伯母对他很严厉,但他始终感念伯母的养育之恩。得到消息后,他马不停蹄,立即赶了回家。随后,梅家办丧事,一切陷于悲凄之中。
正是这次的丧事,引发了孟小冬戴孝风波。可以说,这是他俩分手原因之一。
对此,自称跟梅兰芳交情深厚的吴性栽(笔名槛外人)这样回忆道:
当时梅跟孟小冬恋爱上了,许多人都认为非常理想,但梅太太福芝芳不同意,跟梅共事的朋友们亦不同意。后来梅的祖老太太去世,孟小冬要回来戴孝,结果办不到,小冬觉得非常丢脸,从此不愿再见梅。有一天夜里,正下大雨,梅赶到小冬家,小冬竟不肯开门,梅在雨中站立了一夜,才怅然离去。所以梅孟二人断绝来往,主动在孟。
这段回忆中,有一个错误,那就是并非“梅的祖老太太去世”。梅孟之恋发生于1926年,而梅兰芳的“祖老太太”,即祖母早在1924年就去世了。老太太去世后不久,梅兰芳应邀赴日,在抵达门司后曾经公开发表谈话,讲了来日演出的目的,其中一句话是:“今年夏天,我祖母去世了,目前我还在服丧期间,但我还是特地到日本来了。”
关于戴孝风波,吴性栽只说了一句:“孟小冬要回来戴孝,结果办不到。”据说,当时的情况是,梨园艺人们纷纷前往梅家吊唁,有四大名旦中的程砚秋、尚小云、荀慧生,还有“五大名旦之一”之称的名旦徐碧云,以及王蕙芳、姚玉芙、魏莲芳、王少楼、王少卿、王幼卿等。每个人都身着孝服,进了灵堂,烧了香,磕了头。可是,当孟小冬头插小白花,神情哀伤地来到梅家大门口时,却被人拦了下来——连门都不让进。
这个时候,孟小冬自认身份和其他人不一样,她是梅兰芳的妻(她不可能承认她是妾),死者是梅兰芳的祧母,而她孟小冬就应该是祧母的媳妇,媳妇给婆婆戴孝不是理所当然的嘛。然而,正是因为她的身份,所以她才不能像其他梨园艺人那样进梅家吊唁。这是她想不通的地方,也是她万分气愤的理由。她认为,是梅兰芳正宗的妻子福芝芳从中作梗。
尽管孟小冬自以为她嫁梅兰芳,有媒人,有婚礼,有证婚人,也拜了天地,算得上是明媒正娶,但在很多人看来,特别是在福芝芳的眼里,他们的这个所谓婚姻,从来没有被承认过——否则,他们为什么躲躲藏藏了那么长时间,而不敢将关系公开?孟小冬所期望的“两头大”,更没有被肯定过。既然福芝芳始终没有认可孟小冬的身份,又如何能让她以梅兰芳妻的身份为祧母戴孝呢?
一向心高气傲的孟小冬被堵在梅家大门口,又引来不少人的围观,自觉面子大失。她福芝芳可以不承认,他梅兰芳难道可以不承认吗?又急又气的孟小冬不是暂且忍辱负重委曲求全,而是选择了反抗:她厉言要求面见梅兰芳。令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梅兰芳没有站在她一边为她据理力争——他本来就不是这样的人。他性情温和,从来不做撕破脸皮的事儿,更主张息事宁人。
梅兰芳好言相劝,让孟小冬离开。他的本意可能是为了不让福孟双方争锋相对,这应该是当时处理事端的最佳方式。但是,在孟小冬看来,梅兰芳不帮她说话,也让她难堪。这使她备受打击,自尊心也受到极大伤害。她突然发现,她最心爱的男人,其实也没有把她当回事。她开始怀疑,她在他的心目中,究竟是怎样的身份,妻?妾?她也终于有所醒悟,此时的她,别说是梅兰芳身边最亲密的人,甚至连一般人都不如,他们都能进门参加吊唁,唯独她不能。
绝望啊!孟小冬满脑子都盘绕着“绝望”两个字。她走了,不单单是离开了梅家,而是走出了北平,一下子就走到了天津。她在天津的一个姓詹的朋友家住了下来。詹夫人是个佛教徒,每天烧香念佛。孟小冬想起了她小时候曾经常常跟母亲进庙烧香拜佛。此时,她还不是佛教徒,但是,现在也只有青烟香烛能够平复她心烦气躁的阴郁心情了。于是,她投入佛的世界,以寻求心灵慰藉。
至于吴性栽所说,后来“梅兰芳在雨中站立了一夜”,似乎不太可信,倒更像是小说家言。就梅兰芳当时的年龄、身份和地位,他会那么做吗?
又两个月后,天津闻人朱作舟主办辽宁水灾赈灾义演,邀请了包括梅兰芳、杨小楼等在内的京城名伶。还在天津的孟小冬得闻梅兰芳将来津,并无欣喜之情。有好事者有意撮合他俩,拟让两人再次合作,孟小冬冷冰冰地拒绝了。因为是赈灾义演,孟小冬不好回绝,但只同意和尚小云合作。梅兰芳唯有无可奈何。
不久,孟小冬之母也到天津,再三劝和,两人似乎又重归于好,孟小冬随梅兰芳返回了北平。但是,破镜是难以重圆的,他俩之间的裂隙早已难以弥合。重归于好,只是假象,半年多之后,两人终于正式分手。
分手启事
感情总是两个人的事儿,梅、孟之间关系究竟如何,外人很难真正辨得清楚。于是,关于他俩分手的确切原因,便有了许多猜测。
有人说,是“血案”造成的。“血案”发生在1927年,他俩正式分手,是在1931年年中。这么说来,“血案”和分手似乎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有人说,是“戴孝风波”引发的。严格说来,这次事件更多的是在两人分手的天平上增加了砝码,似乎也算不上是直接的原因,毕竟在此之后,他俩又在一起生活了半年多。
有人将原因归结于孟小冬“是个涉世不深、不足20岁的单纯幼稚姑娘,对一切事物都看得不深不透”。可以将这样的说法理解为:单纯幼稚的孟小冬被梅兰芳骗了。这个说法更加牵强。孟小冬自幼学戏,六、七岁时就开始“跑码头”,是个在复杂混乱的梨园行摸爬滚打长大的姑娘,而非一位养在深闺、菽麦不辨的温室花朵。
还有人说梅兰芳在访美期间,孟小冬不耐寂寞,又生出新的恋情。梅兰芳得知后,斩断了情丝。此说,很多“孟”派大不以为然,甚至根本不予承认。
有史料说,1931年,在孟小冬聘请的郑毓秀律师和上海闻人杜月笙的调停下,梅兰芳付给孟小冬4万块钱作为赡养费。也有人说,梅兰芳给孟小冬钱,是他访美后回到北京时,得知孟小冬在天津欠了债,于是给了她几万块钱。不管怎么说,给钱是事实。孟小冬收了钱,却似乎并不领情。
在两人分手两年之后,即1933年——他们是1931年分手的,也就是梅兰芳访美归国后近一年——且早已一个生活在天津、一个迁居到上海,孟小冬竟在天津《大公报》头版,连登3天“紧要启事”,似乎因为不堪忍受别人针对她的“蜚语流传,诽谤横生”,为使社会“明了真相”,而略陈身世,并警告“故意毁坏本人名誉、妄造是非、淆或视听”的人,不要以为她是一个“孤弱女子”好欺负,她不会放弃诉之法律的“人权”云云。
本来孟小冬的这一公开声明,应是针对那些败坏她名誉的人的,可大概是那些人在她看来,是站在梅兰芳一边的,因此迁怒于梅兰芳,将他视作冤头债主,《启事》中,也就有点儿出言不逊了:
……经人介绍,与梅兰芳结婚。冬当时年岁幼稚,世故不熟,一切皆听介绍人主持。名定兼祧,尽人皆知。乃兰芳含糊其事,于祧母去世之日,不能实践前言,致名分顿失保障。虽经友人劝导,本人辩论,兰芳概置不理,足见毫无情义可言。冬自叹身世苦恼,复遭打击,遂毅然与兰芳脱离家庭关系。是我负人,抑人负我,世间自有公论,不待冬之赘言。
从这段话中,可以清晰地看出,梅、孟分手,乃孟小冬自认为梅兰芳“负”了她。也就是说,她当初同意嫁给梅兰芳,是因为梅兰芳答应给她名份,但是后来,梅兰芳“不能实践其言”。换句话说,她嫁了之后,没有如愿得到名份。也看得出来,她是有些怨恨梅兰芳的。那么,梅兰芳该不该给她名份呢?究竟是不是梅兰芳出尔反尔呢?不论其他,但从法律上说,无论梅兰芳内心愿望如何,他都不可能给孟小冬名份。
民国时,法律虽然并不禁止纳妾,但反对重婚,推行的是“一夫一妻”制。既然娶妾并非婚姻,所以纳妾行为并不构成重婚。也就是说,在婚姻存续阶段,一个男人只能纳妾,而不能另外娶妻,否则,构成重婚。王明华去世后,福芝芳扶了正,成为梅兰芳法律上的妻子。在这种情况下,梅兰芳又娶孟小冬,孟小冬的身份从法津上说,只能是妾,而不可能是妻。
梅兰芳是一位爱惜羽毛的人,也一直努力做一个有情有义的人,何况他当时,名气、地位都如何了得,如今却被人公开骂作“毫无情义可言”,应是如何恼火;孟小冬这一来,将给他的名誉带来怎样程度的负面影响,应是如何气愤;而破口骂他的人,乃是自己曾经深爱过的,这又使他如何尴尬,都不难想见。他完全可以从维护自己的名声出发,撰文加以驳斥,可是他却没有那样做。由此即便不能足见他对孟小冬的情义,也足见他的涵养与宽容了。
孟小冬在《启事》里,加重语气说到那桩劫案:
数年前,九条胡同有李某,威迫兰芳,致生剧变。有人以为冬与李某颇有关系,当日举动,疑系因冬而发……冬与李某素未谋面,且与兰芳未结婚前,从未与任何人交际往来……冬秉承父训,重视人格,耿耿此怀,惟天可鉴。今忽以李事涉及冬身,实堪痛恨!
她说她“与李某素未谋面”,并非事实。有人言之凿凿地说,他们不但谋过面,而且李某还曾数次出入孟府。也许李某是单恋孟小冬,孟小冬对李某并无其他想法。但是,为解脱自己与“血案”的关系而杜撰“素未谋面”,显然不合适,也无论如何不能以事过境迁早已忘记了此人作为借口。
看得出来,孟小冬在此,只知自己怒不可遏,却不顾甚至不知梅兰芳也同样在为那桩劫案承受来自社会的巨大压力。她是如此任性与烈性,也使人略窥两人不得长久的部分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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