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感官和人心都活跃起来(续)
第二,缺乏赤子情怀。
这种缺乏,不是实感层面的,而是指作家的心灵,是比较深的欠缺。赤子情怀,是大情怀。有这个情怀的作家,才会对世界保持好奇,对人性怀着悲悯。所谓赤子,就像刚刚出生的婴孩;赤子之心,就是像婴孩那样纯洁无暇、超越善恶的心。孟子说,“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这意思是说,伟大的人,都有一颗像婴孩一样纯洁善良的心。同样,伟大的作家,也得具有这样一颗晶莹剔透的心,才能达到那“通而为一”的大境界。过去,很多作家都局限于现实的善恶得失,身上的束缚太多,没办法跳脱出来;因为情怀和格局太小,作品的气象也小。王国维在论到李后主的词时说,“眼界始大,感慨遂深”,眼界不大,作品就无法写得深;而作品要写得深,有时并不一定是要写得复杂,单纯有时也是一种深。赤子就是单纯的人,同时也是看得深的人。王船山在说到庶民时,说庶民既是“至愚”又是“至神”,赤子应该就 是这样一个集“至愚”和“至神”于一身的人,是有大心的人。
心的容量若太小,由此派生出来的作品的承载能力也必定有限。而没有赤子情怀,一部作品即便是在俗世层面描述得再好,再严实,它的精神境界,也难以往上走。赤子情怀能帮助作家以童心、好玩之心来看待世界,从而发现这个世界更高远的一面。这个世界既复杂,又简单。从人间万象上看,这是一个复杂的社会;但从精神发展的线索看,这又是一个简单的社会——从精神意义上说,亘古以来的冲突,无非都是善与恶、爱与恨、希望和绝望、现实和梦想之间的冲突,直到今日,支配这个世界的,还是这些基本价值。
一个作家,对这些人间价值,是不能过于执着的,一执着,就落到了俗常的道德范畴里了。而庸俗的道德,有时是写作的天敌。胡兰成劝作家在写作的时候,要有一点“好玩之 心”,就是要让作家不要过分执着于价值的差别,而要写出那种“无差别的绝对之境”,这才是新境界的文学。价值过于分明的世界,是不适合文学生长的。文学世界往往是混沌的,暧昧的,模糊的,无解的。你如果能够把你的写作推向一个两难的世界,一个无法抉择的世界,一个有矛盾但又永远解决不了这个矛盾的世界,它的境界就大了。
在我看来,中国作家中,最具赤子情怀的人,就是曹雪芹;境界最广大的文学作品,就是《红楼梦》。《红楼梦》是由实写虚的,王国维说它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这个悲剧,和别人写的悲剧到底有什么不同?曹雪芹在处理这个悲剧时,是怀着怎样一种情怀来写的?很多人都注意到了,《红楼梦》里有悲伤,但没有怨恨。这是很有意思的。造成了这么惨重的悲剧,为什么作者(包括代表作者情怀的贾宝玉)心里一点怨恨之气都没有?这值得追问。《红楼梦》不是一本怨恨之书,而是一本还泪、赎罪之书。贾宝玉看到一个个青春女子或死或离,他的心里,一直充满的是愧疚之情。他不仅觉得自己亏负了林黛玉,也亏负了其他女子,包括宝衩,也包括他的母亲。很多人对宝玉最终和宝钗结婚,时有所恨,其实大可不必,因为宝玉自己都不恨,我们又何恨之有?《红楼梦》的悲剧,不是要激起我们的怨恨,恰恰相反,作者是要告诉我们,有一种悲剧是没有可恨之人的,仿佛是天定的悲剧——这种悲剧,岂非更加令人伤怀、心痛?
研究《红楼梦》的人很多,注意到这一点的人,并不多。牟宗三先生原本是研究哲学的,但他关于《红楼梦》的一些文字,理解力比多数人都深。我很喜欢他对《红楼梦》的看法。他有一篇文章,叫《水浒世界》,里面论到《红楼梦》时,见解精深:
人们必得以林黛玉之不得与宝玉成婚为大恨,因而必深恶痛绝于宝钗。我以为此皆不免流俗之酸腐气。试想若真叫黛玉结婚生子,则黛玉还成为黛玉乎?此乃天定的悲剧,开始时已经铸定了。人们必得于此恨天骂地,实在是一种自私的喜剧心理。人们必得超越这一关,方能了悟人生之严肃。同理,读《水浒》者,必随金圣叹之批而厌恶宋江,亦大可不必。须知梁山也是一组织。《水浒》人物虽不能过我们的社会生活,但一到梁山,却亦成了一个梁山社会。自此而言,宋江是不可少的。不可纯以虚假目之也。必须饶恕一切,乃能承认一切,必须超越一切,乃能洒脱一切。
《红楼梦》是超越一切,饶恕一切的,它所写的,比恨更深——因为爱比恨更永久。“必须饶恕一切,乃能承认一切,必须超越一切,乃能洒脱一切”,这个境界,惟有具赤子情怀者,才能企及。《红楼梦》的悲是大悲——大伤悲和大慈悲,曹雪芹的心也是大心——世俗心和赤子之心的合一。对于这个悲剧的研究,牟宗三先生很早以前还写过一篇《红楼梦悲剧之演成》,连载于一九三五至一九三六年出版的《文哲月刊》,他当时说,《红楼梦》的悲剧是“天下之至悲”:
有恶而不可恕,以怨报怨,此不足悲。有恶而可恕,哑叭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此大可悲,第一幕悲剧是也。欲恕而无所施其恕,其狠冷之情远胜于可恕,相对垂泪,各自无言,天地黯淡,草木动容,此天下之至悲也。第二幕悲剧是也。
《红 楼梦》是第二幕悲剧,“天地黯淡,草木动容”,可通篇读下来,几无可恨之人,甚至你想饶恕也找不到饶恕的对象。一部几乎没有写坏人、恶人的小说,却共同演成了一曲旷世悲剧,这怎能不让人惊为天书?这个看法,牟宗三显然受到了王国维的影响。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写于二十世纪初,他“由叔本华之说”, 把悲剧分为三种:
第一种之悲剧,由极恶之人,极其所有之能力以交构之者。第二种,由于盲目的运命者。第三种之悲剧,由于剧中之人物之位置及关系而不得不然者;非必有蛇蝎之性质与意外之变故也,但由普通之人物、普通之境遇,逼之不得不如是;彼等明知其害,交施之而交受之,各加以力而各不任其咎。此种悲剧,其感人贤于前二者远甚。何则?彼示人生最大之不幸,非例外之事,而人生之所固有故也。若前二种之悲剧,吾人对蛇蝎之人物与盲目之命运,未尝不悚然战栗;然以其罕见之故,犹幸吾生之可以免,而不必求息肩之地也。但在第三种,则见此非常之势力,足以破坏人生之福祉者,无时而不可坠于吾前。且此等惨酷之行,不但时时可受诸己,而或可以加诸人;躬丁其酷,而无不平之可鸣:此可谓天下之至惨也。若《红楼梦》,则正第三种之悲剧也。兹就宝玉、黛玉之事言之:贾母爱宝钗之婉嫕,而惩黛玉之孤僻,又信金玉之邪说,而思压宝玉之病;王夫人固亲于薛氏,凤姐以持家之故,忌黛玉之才而虞其不便于己也;袭人惩尤二姐、香菱之事,闻黛玉“不是东风压西风,就是西风压东风”(第八十一回)之语,惧祸之及而自同于凤姐,亦自然之势也。宝玉之于黛玉,信誓旦旦,而不能言之于最爱之之祖母,则普通之道德使然;况黛玉一女子哉!由此种种原因,而金玉以之合,木石以之离,又岂有蛇蝎之人物、非常之变故行于其间哉?不过通常之道德、通常之人情、通常之境遇为之而已。由此观之,《红楼梦》者,可谓悲剧中之悲剧也。
太 深刻了。确实,《红楼梦》的悲剧不是“蛇蝎之人”造成的,也不是“盲目的运命”造成的,而是“由普通之人物、普通之境遇,逼之不得不如是”;也就是说,这是常理中的人和事所造成的悲剧。《红楼梦》里没有坏人,也没人有制造悲剧的本意,即便是“贾母爱宝钗之婉嫕”,“信金玉之邪说,而思压宝玉之病”,王夫人 “亲于薛氏”,都属情理中的事,无可指摘,因为宝衩也有她的可爱之处;宝玉和黛玉虽然“信誓旦旦”,但那是两人的私事,一旦到真正的婚配时刻,宝玉遵循孝道,顺从自己最爱的祖母,也是“普通之道德使然”,在封建社会,每个人的婚姻都要听从长辈的,这无可厚非。因此,这一悲剧既超越了善恶的因由——极恶之人,也超越了因果的设置——意外之变故,却在“通常之道德、通常之人情、通常之境遇”中,发现了非常的罪责,那就是每个人都在其中、每个人都有责任的无罪之罪,无错之错。是每一个人都置身于一个错误的时代,并由此构成了一个错误的时代,才造成了这个悲剧。那谁来承担这个悲剧的责任?没有人需要具体承担,同时每一个人都要来承担,包括最爱林黛玉的贾母、贾宝玉,他们也都得在这个悲剧中承担一份责任。没有犯错的人,但每个人都犯了错;没有悲剧的制造者,但每个人都参与制造了悲剧;没有哪一个人需要被饶恕,但每一个人其实都需要被饶恕……这就是《红楼梦》的精神哲学。
《红楼梦》的情怀实在太大了,它是宇宙的,也是终极的,同时又是人间的;它超越善恶,直指本心;它既有赤子之心的温润,又有饶恕一切的宽广,它的丰富,无书可及。遗憾的是,中国文学史有这么一部伟大之书,熟读它的人虽然不少,但真正进入它的境界、它的情怀的人,实在不多。当代作家一直飞腾不起来,总是匍匐在地面,当可在这部书里,找到自己和伟大文学之间的差距。
第三,缺乏健全的精神维度。
文学是精神的事业,灵魂的叙事,这点,没有人会怀疑。但是,精神是有不同维度,灵魂是有质量大小的。中国小说中,《红楼梦》是一个例外,除此,小说几乎都是关乎社会、国家、民族、历史的,不太有超越性的母题,也不太思索个体人生的困境,或者个人精神所遇到的难题。这种现实主义的传统,是中国小说的主流。即便是五四时期,中国文学接受了西方文学的影响,这种关注现实、人伦的话语面貌,也未发生根本的改变。鲁迅的《野草》写到了个人的痛苦和彷徨,但过于晦涩,未必每个人都能理解;张爱玲的小说写到了人与人在存在意义上的疏离感,以及孤独与爱情之间的关系,但过度执着于一己之私,也有人会觉得她的世俗气里有很狭窄的东西;直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之后,西方现代主义的文学潮流再次影响中国,中国作家的精神视野才变得开阔起来,从而知道在国家和人伦之外,还有许多普遍意义上的生存难题,需要文学来表达。
总的来说,只有单一的现世层面的文学关怀,显然是不够的。由此建立起来的精神维度,也是残缺、不健全的。尤其是在追问人生的意义、存在的价值方面,中国文学还相当匮乏。很多的作家,很容易就和现实达成了和解,他们在作品中所贯注的精神追问,也很容易就消失于无形,就这点而言,一些中国作家缺乏坚定的、穷根问底的、决绝的勇气——这种勇气,鲁迅身上有,别的作家身上呢,就很少。为什么要强调这种勇气?就是要作家明白,人生的很多真相,是只有在穷根问底的过程中,才会显形的。沿着作品中那条狭小的精神路径一直走下去,走到心灵的深渊,把一切伪装的生存饰物都揭开,看看我们的心究竟要什么,我们的精神究竟在哪里才能居住下来,这样的文学,才是寻根的文学、找灵魂的文学,才是值得为之垂泪的文学。可惜,随着消费主义潮流的冲击,这种文学精神几乎已经丧失殆尽。
有一段时间,我比较推崇须一瓜的小说,就是看到她把写作还原成了追问的艺术,同时又告诉我们,生活是禁不起追问的。她的小说,有一种特有的逼问生活真相、辨析心灵细节的写作品质,有时,生活中的一个眼神(如《淡绿色的月亮》中的那个丈夫,在面对歹徒时的犹豫),一个普通的案件(如《穿过欲望的洒水车》中的人物失踪),一次偶然的见面(如《有一种树春天叶见红》中导致童大柱背叛爱情的那次“给他条件”的见面),都可能对一个人的精神、对一种完整的生活带来致命的颠覆。生活如此脆弱,人的内心如此不堪,而这,正是我们每一个人每天都要面对的坚硬的现实。
陈希我也是一个喜欢追问真相的作家。他的长篇小说《抓痒》,追问的就是生存之痒,他的笔触凶狠、毒辣,让人难受,但你必须承认,这也是一种现实——隐匿在现实之下的现实。比如,他在《抓痒》里写到婚姻中的新娘,本来是喜庆的事,但陈希我非得追问到底:“那些新娘,妆化得多么艳丽!她真的长得这么漂亮吗?像公主。她能保持多久?这婚纱是租来的,即使不是租来的,她能长久穿着它吗?即使是头婚的年轻的新娘,她很快也要沦为烂肉的妻子,大腹便便的孕妇,手脚麻利的母亲,理所当然进进出出厨房和卫生间的家庭主妇。……”这样看世界,真是充满阴暗和绝望。它令人不得不想,人活着的意义在哪里?婚姻和爱情的精神基点在哪里?没有这个意义基础,现实和婚姻都是荒谬的。
北村也是一个要将精神困境追问到底的作家。他最近的几部小说,像《愤怒》、《我和上帝有个约》,都是通过一个案件,将人物心底的风景,一点点地逼视出来,追问到最后,意义问题就浮现出来了。有意义的匮乏,就会有拯救的渴望,这是北村一直关注的问题。记得多年前,北村写过一个中篇小说,里面的主人公,在一次吃饭的时候自问:我每次吃饭,重复着上牙打下牙的动作,有什么意义呢?这样的问题,出现在中国作家笔下,多少有点让人觉得奇怪。但是,这种意义拷问,在西方文学传统中,就显得非常普遍。像卡夫卡、福克纳这样的作家,无不在追问人之所以为人的价值和尊严在哪里,其存在的意义又在哪里。人生是禁不起追问的,一追问就漏洞百出,一有漏洞,人就活得恐慌——而没有漏洞、不会恐惧的人生,一定是肤浅的,或者是麻木的。
西方有很多作家和哲学家,把人的存在状况讲得很透彻,这样的精神维度,对于深化文学的灵魂空间是很有价值的。美国有一个哲学家,叫赫舍尔,他写过一本书,名字就叫《人是谁》,是本很好的书。他说:
人的存在之谜不在于他现在是什么,而在于他能够成为什么。……我们对人所了解的,不过是人身上潜在要素的一小部分。描述人类现在是什么,是很容易做到的;但我们无法设想人类能够成为什么。
已 经有的那种存在,是存在的现实性;未知的那种存在,是存在的可能性。文学的价值,不仅在于要表达存在的现实状况,更要竭力探求存在的可能性。中国文学有时 过于屈服于存在的现实,把已有的现实存在,看作是合理的,不可更改的,以致在存在的可能性上,几乎不作任何想像。这种精神上的屈服性,是中国文学进一步深 化自己的大限。赫舍尔说,“我们认为自己是什么样的人,我们就会成为什么样的人。”而文学作为一种梦想,不正是要坚定地提醒人们,生活不应该是这样的?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不懂得(尽管是朦胧地或偶尔地),生命如果不能在某种永久性的事物中得到表现,便是令人沮丧的。我们都在寻找一种信念,相信有 某种值得为之受苦的事物存在。没有一个人不曾感到迫切希望了解某种比生命、斗争、痛苦存在得更永久的东西。”人会问“我是谁”这样的问题,牛不会,马也不 会。人想追求更高的活着的意义,其他动物不想。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看到一个男童挥打鞭子驱赶一匹马,马上就想,如果牛和马知道自己的力气要比人大得多的 话,人类将对它们无可奈何。人知道自己是谁,马估计不知道。
因此,中国作家 有必要强化自己在精神追问上的力度。中国的儒家文化,主要是一种现实性的文化,但跳脱出来追问人生的意义的思想,并不是一点没有,而是不明显,需要强化。 除了缺叩问人生的意义、生存的价值这一精神维度,中国作家身上,似乎还缺和无限存在、超验世界对话的维度。不仅作家身上缺,其实整个整个社会都缺。尤其是 这半个多世纪来,整个中国都蔑视传统、践踏传统,新的一代,几乎都不相信这个世界是有值得敬畏、值得为之殉难的事物了。这种对文化的损害,有时比其他任何 物质文化遗产的焚毁,都要来得严重。中国的传统上,是讲人要有敬畏之心的,要敬天,敬地,敬畏大人,一旦把敬畏的层面抽掉,人就和动物无异了。像广州屡屡 发生的飞车抢包事件,那些被抢的女性的包里,可能只有几十块钱,但一次又一次,都会有人为着包里的一个旧手机、或者那几十块钱,不惜以牺牲别人性命的代 价,把它抢走,甚至当场把人的手剁下来,甚至把被抢的人摔死在路上。为微小的财物,不惜采取极其残忍的方式伤害一个人的生命,这样的新闻,看起来真是触目 惊心。今天的人都怎么了?今天的教育还讲羞耻之心、恻隐之心吗?以前的强盗作案时,是要蒙面的,占山为王是要躲在密林里的,那个时候人还是有羞耻之心,还 是知道抢劫、做强盗是见不得人的,所以,他们作案一般要趁夜黑风高的时候进行,但现在不是,光天化日之下,就可以骑着摩托车,公然把人的包抢走,不顾人家 死活地把人摔倒在地,扬长而去。这些人还知道敬畏和害怕吗?中国古代以来,一直是讲报应,讲来世,讲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讲子孙后福的,这些都是很朴素的东 西,看起来迷信,其实对人是有教育作用的,它使人在作恶时心里会发怵,手会发抖,会想到自己会不会不得善终,会想自己这样会不会把子孙的福气都败掉,当他 这样想的时候,约束就来了,灵魂就会起来审判他了,这些,就叫道德律。
人光有法律管他 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他的心里要有道德律在管他,这个管,才是无时不在、真正有效的。这个道德律,是通向人的良心,通向超验世界的神性的。如果把一切超 验层面的敬畏都取消掉,人活着只讲现世,人死如灯灭,真的死了就没了,那生前就赶紧吃吃喝喝吧,及时寻乐,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对。中国文化里也有及时行乐的 思想,但同时它也提醒人,你要为你做的事情负责。你说不准,冥冥中是否会有一个规则,有一天会起来惩罚恶人。人一这样想,他的灵魂就会不得安宁,就会害 怕。有的时候,害怕对人是一种必要的保护。你懂得害怕,那表明你还有自我约束。可是,我看现在的一些孩子,什么都不怕,不怕父母,不怕老师,不怕任何人, 这个孩子长大之后,怎么得了?一个不懂得害怕的民族,放纵起来是很恐怖的。你看现在的一些人,可以把一个仅仅是没随身携带身份证的人打死,他们怎么就那么 勇敢?你看现在的一些贪官,一下就贪几个亿,甚至几十个亿,他们的胆子怎么就那么大?他明明知道自己几辈子也花不了这么多钱了,可他还是要贪,他对世界的 公理轻蔑到了何等程度?
这些看起来都是 社会问题,其实和作家的写作有关。在一个渎神的时代,在一个精神被物质吞没的时代,作家有时是一种精神秩序的守护者、建构者,他要提醒人们思索活着的意 义,他也要通过对内心世界的挖掘,不断深入到更高远的精神空间里,让人对那个未知的、神秘的世界充满敬畏。一部文学作品,如果能够写到读起来让人觉得害 怕,让人觉得恐惧,让人不得不敬畏一个更高远的世界,这种作品,才堪称是伟大的作品。陀思妥耶夫斯基就是这样的伟大作家,他使我们意识到,人心里是有两种 力量在争斗的;《红楼梦》就是这样伟大的作品,它让人觉得没有心心相印的爱情知己,人世是没有希望的。中国作家若能强化这样一些心灵思索,他的精神维度才 有可能走向健全,他的写作才有可能重获整体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