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讨论的题目是“笔墨官司笔墨打还是法院打”,似乎是二者
必居其一,非此即彼的。然而历史上(含近代现代)却也有出乎此二
途的另外办法———有一篇《还是打笔墨官司好》讲到了顾颉刚先生
拟起诉鲁迅先生,而终于未起诉,也没有怎样写文章反击,或亦一例。
宋代有一杜醇,《中国人名大辞典》称:“慈人,为诗质而请,
孝友称乡里。经明行修。学者以为模楷,庆历中鄞与慈始建学,醇
为之师。二邑文风之盛自醇始。”是一位既开风气又为师的儒士,诗
人,学者。但是他也遇到过“笔墨官司”。
王安石有一封《与杜醇书》,很有名的。其中有一段话是劝杜醇
“正确对待”此事的。“夫谤与誉,非君子所恤也,适于义而己关。
不适于义向惟谤是恤,是薄世终无君子也,唯先生图之。”“君子”
一词,曾被理解为“剥削阶级”,但是在历史文献中,其意义却不是
这样,同一“阶级”的人,可以有君子有小人,大概是要“经明行修”
“孝友闻于乡”等等才能称君子,王荆公认为,如果多计较旁人的毁
誉而不自己努力,就难以成为君子,所以劝杜醇不必“恤”旁人的毁
谤(王荆公自己有著名的“三不恤”,不恤或许就是不怕,不计较吧)
还是努力自己去走自己的君子之路———大概杜醇是接受了他的劝告
的吧。
抗战期间,钱穆宾四的先生写成《国史大纲》并先将《引论》部
分在报上发表,一时引起轰动———有毁有誉,有的反对意见且是十
分激烈的,钱先生与他的学生谈起时,曾说这是好事,如果一篇文章
一部书出来,没有人说好没有人说坏就不好了。孔夫子说得好,不如
其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并且也引用到这王安石《与杜醇书》
(见李埏先生文,上海人民出版社《钱穆纪念文集》)。
刘少奇遭到的“毁”“谤”可以说是最大最大的了。而且当时他
也被剥夺了发言权,可是他还坚信,好在历史是会有结论的———事
实上历史也真的会有结论,当年在笔墨上,法院上都有权有势的人,
而今安在哉。
笔墨官司除了笔墨打,法院打以外,也是可以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我行我素的,你说我“堕落”未必我就真会堕落,你说我抄袭,我不
告到法院也未必等于默认。孔夫子说的“善者好之,不善者恶之”不
能倒过来用成“好之者善,恶之者不善”把批评自己的人都视为败类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