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中有一段对话很值得一说。有一位叶公对孔子说:他的家乡有个做父亲的偷了别人的羊,儿子去告发了,大家都认为这个儿子非常正直。孔子则不以为然,并针锋相对地对叶公说:我们那里对正直的看法不是这样的,我们认为“父为子隐,子为父隐”,正直就在其中。

对孔子的这段话历来有种种非议,在现代,更是有人严厉批评孔子这是在以亲情破坏法制。其实,孔子的这段话确实是牵涉到法律法治法制和伦理道德的一些根本问题。

孔子(前551年9月28日<农历八月廿七>——前479年4月11日<农历二月十一>)
在孔子看来,亲情是人类的天性,维护亲情也就是维护社会伦理的根本基础。父子之间、夫妻之间相互告发,其带来的伦理道德损害要远远大于偷羊之类错误行为所带来的伦理道德损害。用孟德斯鸠的话来说,就是:“妻子怎能告发她的丈夫呢?儿子怎能告发她的父亲呢?为了要一种罪恶的行为进行报复,法律竟规定出一种更为罪恶的行为......为了保存风纪,反而破坏人性,而人性却是风纪的泉源。”
当然,我国自古就有“大义灭亲”之说。我们认为,问题是“大义”必须大到超过维护亲情的必要。所以,孔子谈论“父子相隐”的道理,取的是“攘羊”这样的例子。我们想一想,孔子作为大思想家、大教育家,他不可能不反对偷羊的,但是这和“大义”毕竟还是有很远的距离。
我们回忆一下在“文革”期间曾鼓励人们相互揭发,芝麻绿豆的事也往“大义”上靠,弄得夫妻即使在床上、即使关了灯也不敢放肆胡说。如果我们能够想到“父子相隐”,就会明白它的道理了吧!
注:《论语》是儒家学派的经典著作之一,由孔子的弟子及其再传弟子编撰而成。它以语录体和对话文体为主,记录了孔子及其弟子言行,集中体现了孔子的政治主张、论理思想、道德观念及教育原则等。与《大学》、《中庸》、《孟子》、《诗经》、《尚书》、《礼记》、《易经》、《春秋》并称“四书五经”。通行本《论语》共二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