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自清散文透露出的“性羞怯”与“恋童癖”
现代文学史上的散文名家朱自清,一生都没有停止散文创作,从二十几岁的学生时代直到五十岁去世那年,陆续有散文发表。但是,他的散文名篇,大多创作于二十五岁到三十岁之间。例如,《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写于1923年,二十五岁;《温州踪迹·绿》写于1924年,二十六岁;《背影》写于1925年,二十七岁;《荷塘月色》写于1927年,二十九岁。
朱自清结婚很早,十九岁那年,就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结了婚。二十五岁,他都已经结婚五六年,有好几个儿女了。论理,朱自清在二十五岁至三十岁之间,应该是一个比较成熟的男人了。但是,我们读他的散文却发现,事实并非如此,在他散文创作的巅峰时期,朱自清多次在文章中透露出他的“性羞怯”和“恋童癖”心理特征。
跟好友俞平伯一起在南京的秦淮河划过船之后,两人约定,以《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为题,各自写作一篇记游散文。这一篇《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就较早透露出了朱自清的“性羞怯”心理特征。文章中,朱自清坦承自己对于秦淮艳事是心向往之的。“我们这时模模糊糊的谈着明末的秦淮河的艳迹……我们真神往了”。当歌妓的歌声从沿河的妓楼、河上的船里飘来的时候,他们的心“不得不被牵惹着,震撼着,相与浮沉于这歌声里了”。但是,当他们真的在秦淮河里遇到歌妓卖唱的船只,被要求点唱曲子时,他马上就“很张皇了”。歌舫的伙计跳上他们的船,拿着摊开的歌折,请他们点曲子。朱自清的心里感到窘极了,“他(丁按:指歌舫伙计)跨过来的时候,我们船上似乎有许多眼光跟着。同时相近的别的船上也似乎有许多眼睛炯炯的向我们船上看着。我真窘极了!我也装出大方的样子,向歌妓们瞥了一眼,但究竟是不成的!我勉强将那歌折翻了一翻,却不曾看清了几个字;便赶紧递还那伙计,一面不好意思地说,‘不要,我们……不要。’”等到伙计走开后,“我的心立刻放下,如释了重负一般”。
也许有人会说,歌舫伙计请他们点曲子,朱自清之所以会那么紧张,是因为他并非欢场常客,他很单纯。但是,朱自清自己并未这样辩解。他说,他之所拒绝了他们,是因为自己“受了道德律的压迫”,心里其实是感到抱歉的。他自己的内心,早就因诱惑而屈服了,歌妓们的歌声,在他听来乃是“妙音”。“在歌舫划来时,我的憧憬,变为盼望;我固执地盼望着,有如饥渴。”他的内心经历了种种痛苦的挣扎,缠绵不已。而跟他一同游逛的俞平伯,表现就跟朱自清截然不同。俞平伯“因为推及(丁按:指妓女如同自己的妻子一样都是女人)的同情,爱着那些歌妓,并且尊重着她们,所以拒绝了她们”,“心意的活动比较简单”。因此,事情过去后,俞平伯能够做到“怡然自若”。
有一次,朱自清在N城的一座桥上,遇见一个女人。“我偶然地看她时,她却垂下了长长的黑睫毛,露出老练和鄙夷的神色。”那时,他“感着压迫和空虚”(《白种人——上帝的骄子!》)。
写于1926年(二十八岁)的《阿河》,就更加明白地透露出朱自清的“性羞怯”心理特征。那年寒假,他为了养病,住在亲戚家的乡下别墅里。亲戚家请了一个女佣,名字叫阿河。阿河刚到那里的时候,非常土气。亲戚的女儿把自己的衣服送给阿河穿,又和到她家玩耍的同学一起教阿河怎么打扮。不久,这阿河就“如换了一个人”。穿戴整齐,打扮也“楚楚可怜了”:“她的头发早已是刷得光光的,覆额的刘海儿也梳得十分伏贴。一张小小的圆脸,如正开的桃李花;脸上并没有笑,却隐隐地含着春日的光辉,像花房里充了蜜一般。”
面对这样一位姑娘,作者(朱自清先生)马上将他的“性羞怯”心理暴露无遗。“极愿和她说一句话——极平淡的话,一句也好。但我怎好平白地和她攀谈呢?这样郁郁了一礼拜”!元宵节的前一天晚上,作者在书房里看报,这时阿河进去,手里拿着三四支彩色铅笔,问他铅笔刨在哪里。他“不自主地站起来,匆忙地应道,‘在这里;’用手指着南边柱子”,他马上又觉得那样做还不够,就领着阿河走近了柱子。这时他显然已经非常紧张,“像闪电似的踌躇了一下,便说,‘我……我……’”。阿河一声不响地将一支铅笔交给他,他帮她刨好。阿河接过铅笔,“仍仰着脸”对着他,他“窘极了”,“刹那间念头转了好几个圈子”。回到自己房间之后,“我一直想着些什么,但什么也没有想出”。
“第二天早上看见她往厨房走时,我发愿我的眼将老跟着她的影子!她的影子真好。她那几步路走得又敏捷,又匀称,又苗条,正如一只可爱的小猫……这全由于她的腰;她的腰真太软了……真是软到使我如吃苏州的牛皮糖一样。不止她的腰,我的日记里说得好:‘她有一套和云霞比美,水月争灵的曲线,织成大大的一张迷惑的网!’而那两颊的曲线,尤其甜蜜可人。她两颊是白中透着微红,润泽如玉。她的皮肤,嫩得可以掐出水来;我的日记里说,‘我很想去掐她一下呀!’她的眼像一双小燕子,老是在潋滟的春水上打着圈儿。她的笑使我记住,像一朵花漂浮在我的脑海里……”。
看到这里,我敢肯定,绝大多数男性都会认为他爱上了阿河,会有所行动。当他得知阿河是一个逃婚女子的时候,他一定会想办法帮助她跳出火坑。但是,故事的发展基本不是这样。他只是把这个事情跟一位同事说了一下,那同事也只是逗趣一下了事。后来,阿河向朱自清的亲戚求助,希望他们能收留她,出钱帮助她结束她不幸福的婚姻。他虽然心里很愿意帮助阿河,但是,懦弱的他,没有任何像样的行动。终于,阿河归了镇子上的一个老板,“穿起了裙子,做老板娘了”。
显然,散文家是一个“有贼心没贼胆”的男人。这种“贼心”在大中学校语文课本恒久不变的范文《荷塘月色》里也流露过。就是“忽然想起采莲的事情来了”那一段,摘引了梁元帝《采莲赋》“于是妖童媛女,荡舟心许……夏始春余,叶嫩花初,恐沾裳而浅笑,畏倾船而敛裾”之后,遥想古时候帝王在荷塘与众美眉嬉戏的有趣光景,朱自清先生发出的感慨是:“可惜我们现在早已无福消受了”。这个时候,朱自清已经到清华大学中文系教书了,时年他二十九岁。
可能跟他在散文里多次流露的“性羞怯”心理特征有关,散文家还有别的不太正常的心理:他喜欢十二三岁的小姑娘,喜欢有趣的小孩,不喜欢自己的孩子。《温州的踪迹·绿》中,他把梅雨潭的绿水比作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他怎么对待这小姑娘呢?“我用手拍着你,抚摸着你……我又掬你入口,便是吻着她了。”这有点像猥亵未成年少女的心理。事实上,多种迹象表明,朱自清有“恋童癖”。
在《白种人——上帝的骄子!》一文里,他坦白道:“我向来有种癖气:见了有趣的小孩,总想和他亲热,做好同伴;若不能亲热,便随时亲近亲近也好。”他说自己在高等小学教书时,曾非常喜欢一个姓刘的学生(附设初等的学生,年龄一定很小),“有一个养着乌黑的西发的刘君,真是依人的小鸟一般;牵着他的手问他的话时,他只静静地微仰着头,小声儿回答——我不常看见他的笑容,他的脸老是那么幽静和真诚,皮下却烧着亲热的火把。”这应该是散文家一厢情愿的心理狂想。他自己承认,他曾屡次让那小孩到他家去,小孩总是不肯。此后两年内,那孩子死了。朱自清只好深情回忆“牵过他的小手,又摸过他的圆下巴”。对于陌生的孩子,无法摸他们,他就“用眼睛看他——一回,两回,十回,几十回!”
终于,尴尬的事情发生了。1924年夏天,在上海乘电车的时候,他“两次三番”地看一个白种人的孩子。白种小孩发现他看自己之后,下车之际,走近他时,“突然将脸尽力地伸过来了,两只蓝眼睛大大地睁着……和平、秀美的脸一变而为粗俗,凶恶的脸了!他的眼睛里有话:‘咄!黄种人,黄种的支那人,你——你看吧!你配看我!’他已失去了天真的稚气,脸上满布着横秋的老气了!”(《白种人——上帝的骄子!》)
也许有人会说,朱自清不是恋童癖,他是富有爱心的人,他爱一切的儿童。这是不符合事实的,因为,他并不很喜欢自家的孩子。他曾经觉得自己的儿女太吵闹,为之痛苦不堪。为此他曾给好友叶圣陶写信,“说孩子们的折磨,实在无法奈何;有时竟觉着还是自杀的好”。他事后承认,那虽然是“气愤的话”,但那样的心情,“确也有过的”(《儿女》,作于1928年)。
我推测,朱自清先生的“性羞怯”和“恋童癖”,并非出于自觉的“犯罪意识”,而可能是一种为他自己所不清楚、所不曾意识到的心理疾病。这从他的几篇文章,尤其是《白种人——上帝的骄子!》这一篇最后上升到种族歧视的议论,可以得到很好的证明。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在一定的年龄段曾经有过那样的问题,不等于他的一生都是有那样的问题的。陶渊明不是也在他的《归去来兮辞》里有过“觉今是而昨非”的说法吗?
朱自清细腻、多愁、唯美的散文风格,或许跟他的这种心理疾病有着直接的关系。
或许,我们的语文专家现在需要研究一个问题:这样一位显然有心理疾病的作家的散文,被作为精神食粮,如此频繁地提供给心智尚未成熟、定型的中小学生,是否合适。我不知道有关语文专家是从来没有发现朱自清先生的这种心理疾病,还是早就发现了却一直为尊敬者讳。
2007-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