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园里的生命哲学——史铁生《我与地坛》赏析
生和死,是永恒的哲学命题。有人谈生因之苦恼,有人论死为之色变,也有人三缄其口不置可否。叔本华在他的《悲观论集卷》中开篇就指出,人生来只以受苦为目的,因此死亡似乎是脱离悲惨世界的一种不错的方式,苦难“直至死亡才结束”,这与卢梭的“当我呱呱落地的时候就已进入竞技场,直到身死时才能离开”①的观点无二。但美国哲人诺尔曼.布朗则不能接受死亡,他认为“生本能与死本能的重新统一只能被设想为历史过程的终结”②。更多的人则是顺生顺死,把握现时生活,不去追究死亡,更遑论谈及二者了。
但中国文人的生死观则大多居于豁达,所谓“民不畏死”,死当然难以奈何他们。东晋葛洪知道“有始者必有卒,有存者必有亡”,“死者,人理之常然,必至之大端”③,这点与汉代扬雄“有生者,必有死;有始者,必有终”④的看法相同。而孟子虽然提出“生亦我所欲,死亦我所恶”,但他生不苟且死不躲避,能够为义而慨然舍生凛然赴死,并没有失其本心。再者如庄子所言的“死生为昼夜”,则将之视为瞬息间的交接,“生亦何欢,死亦何苦”,一念之间就可能与死神打上交道,存亡之理要在达观。
生渺渺,死茫茫,捉摸不透,猜测不清,而正是由于这种难以解释的朦朦胧胧之情景,才催发了古今中外的学者们不断探索的欲望。于是,史铁生便又拿起笔,在字里行间诉说对生命的真切感悟,对生死的哲学思考,所以就有了这篇被誉为上世纪九十年代十大经典作品之一的《我与地坛》。
地坛是明清帝王祭祀“皇地祗神”的所在,过去每年夏至便是她的沸腾之期。然而时过境迁,当年热闹场景而今云散烟消,曾经圣地却成了“一座废弃的古园”,以至荒芜冷落如同野地,忍受着被人遗忘后的孤独和寂寥。或许可以说,地坛也经历了一番生死的轮回,而且最终大彻大悟。她以静物的身份聆听了死神的宣示,又以思想者的姿态进入了无余之涅槃。她不张扬已有过的繁华,任凭人们从记忆中洗去那些于今看来似乎多余的影像。
可是园子荒芜但不衰败,她虽然让风雨带走了浮夸的琉璃,剥去了炫耀的朱红,却还留下有素朴的殿阁、苍幽的老柏和坦荡的野草供人凭吊任人感慨。不过确切地说,地坛之所以如此,应该是在叫人悟道,叫人感悟生死之道。她里面的一草一木众鸟众花,朝晖夕荫晚景凉天,都是颔首不语的哲学家,为前来悟道的人沐以甘霖施之醴泉,解脱他们所遭受的创伤和痛楚,促使他们获得心灵上的洗礼。
双腿残废的史铁生便是地坛里的悟道者之一。搬家几次却离地坛愈来愈近,与其说是他主动来到地坛,毋宁说是地坛在召唤他。地坛等了四百年,等着为史铁生传授自己的思想,而他也倾心于地坛的观瞻,就这样,两位并非哲人的哲人不谋而合地在以后流转的时光中碰撞出了思考的火花。当他开着轮椅踏足这方静穆的土地时,地坛便竭尽所能地为这位年轻人提供一个宁静的去处,超脱生死的她用草木竞相生长所奏出的窸窣之音,让处在绝望中的史铁生感受到了生命的律动。我们知道,一个人如果常与宁静为伴与思考为伍,那么他总会有交谈的对象,这个对象不是别的,正是自己的内心,是自己的灵魂。史铁生跟着灵魂谈论了许多年,也悟到了许多事,于是他不再一味的沉郁苦闷恓惶落寞,他也能轻松快乐,也能优哉游哉,这不能不说是地坛的恩赐,所以“因为这园子,我常感恩于我的命运”。
地坛这座古园肃穆幽深,似一位饱经沧桑历览世情的老人,她把自己身上所有的东西都化做哲理,为史铁生解答生死的意义。这位年轻人也以高超的智慧接受了这一似乎宿命的安排,他也明白了,生命虽然混沌不清,但死亡也不是没边没沿,人既生则必死,“死是一件无论怎样耽搁也不会错过的事”,它像一个节日,必然会降临。的确,死神对人的窥视从不曾停止过,但他也从不曾在时候未到的一天拿走人的生命。既然他这样公正,为何不活下去试试呢?超然于物外的人几乎没有,但泰然于心中的君子比比皆是,那么何不泰然一番,不去与死亡计较争辩;何不坦直真诚地面对人世间的风云变幻,心平气和地作伴人生路上的沧桑浮沉呢?
史铁生说有三个问题始终困扰着他,前两个都是关于生死的。其一便是“要不要去死”,这与莎士比亚的“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问题”(To be or not to be,this is the question.)如出一辙,不过他已经解答了,“破帽多情却恋头”,即便生存有多痛,终究得活下去,他不会选择提早把自己送给死神的这条路。第二是“为什么活”,这个问题之所以能像藤蔓一样一直萦绕在他的心中,他在《写作之事》中已提到:“如果求生是包括人在内的一切生物的本能,那么人比其他生物已然又多了一种本能了,那就是不单要活还要活得明白。”于是,为了活明白,他必须要清楚生活的目的。余华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可他呢?他只知道自己活着不是为了写作,但写作是为了活着。尽管零二年华语文学传媒大奖杰出成就奖授奖词这样评价史铁生:“他的写作与他的生命完全同构在了一起。”但是这也并不能说明写作是史铁生人生的目的,连他自己最终都不明其果,只得说“活着的问题在死前是完不了的”,他不知这是否是在搪塞自己敷衍自己,可是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不过人到底又该怎样活呢?这个问题似乎比长期困扰史铁生的那两个更加棘手更难以诠释。孔子曾言“未知生,焉知死”,可他并没有告诉后人应当如何去“知生”。史铁生也知道其问之难,“活多久就要想它多久”,于是他仍然到地坛中去,希望这位静邃渊沉的老人能够指点一二,使其最终醍醐灌顶。然而在这一点上,地坛没有明确回答,园里的古柏依旧镇静地站在原处,园中的四季仍然循着自己的轨道不慌不忙不惊不怖地走着,它们似乎对所有的都不闻不问,倒有点“柳丝榆荚自芳菲,不管桃飘与李飞”的味道。
其实地坛在以处变不惊的态度暗喻着一切,她安排了众多的人出现在史铁生那时的生命之中,虽然都是过客,却隐含着问题的答案。一对十五年后步入老年的中年情侣,他们相濡以沫共度一生;一个热爱唱歌的小伙子,不知是否在后来交上了好运;一位喝酒的老人,姿态随意放浪不羁;一位捕鸟的汉子,痴等着一种可能再也捉不到的飞鸟;还有素朴优雅的女工程师,被埋没了的长跑健将,以及弱智姑娘和她的哥哥。这些人的生活或喜或悲,或平静或跌宕,或有激动的际遇,或有遗憾的叹息,但他们都坦然地应对,过去的一笑了之,只在地坛里享受一时半刻的宁静清幽,最后就像雪泥鸿雁一般杳无踪影,只为史铁生增添了一份记忆的盛筵。
他们虽然消失在无涯的时间荒野之中,但终究还活在这个世上,每个人都有他们活的方式,他们活出了他们的滋味,诚如史铁生自己所说的“人之为人在于多一个毛病,除了活着还得知道究竟活的什么劲儿”⑤,他们至少品出了这股子“劲儿”。那么是什么“劲儿”呢?智慧的悟性引领他找到了救赎的道路,这便是史铁生至少在十五年中所悟出的“该怎样活”的答案:“每一个乏味的演员都是因为他老以为这戏剧与自己无关。每一个倒霉的观众都是因为他总是坐得离舞台太近。”是的,自觉生活与己无关,当然无法进入生活;而过于进入生活之中,则像佛语所说的“住色生心”一般,难以逃脱心中的罣碍。与生活保持若即若离的姿势,这,就是“你的罪孽和福祉”。
与生活保持距离,也就与生活的苦难保持了距离。叔本华曾言“生命本身就是满布暗礁和漩涡的海洋”⑥,那么我们在海岸上徘徊,不仅不会遭受大海上的巨浪,而且还能拾到鲜艳的贝壳,不是吗?当然这并非是说逃避苦难,苦难之多让人无法逃避,这只是解决苦难的一种无可奈何的方式。因为世界上苦难永存,缺少困苦的世界不为世界,苦难一消失,人间的戏剧便将收场。史铁生经受了无穷的痛楚的磨砺,他在二十岁便因病截了双腿,又被命运击昏了头,到后来失去了母亲。
谈及母亲,史铁生用明净细腻的文字把母亲对他的爱写得淋漓尽致,让人感动万分。在他看来,他所罹患的苦,与母亲所遭受的,不过是小巫见大巫,“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母亲无言地帮儿子坐上轮椅,又目送他远去,还因为不放心而经常去园中寻找他,但母亲最终在四十九岁时便离开了这个世界。往事历历在目,当史铁生明白了对母亲曾出过的一个难题后,他只能在雾气弥漫的早晨,抑或骄阳高悬的白昼里,整理歉疚和遗憾的心情。“子欲孝而亲不在”,母亲是苦难的承担者,却未能享受到儿子成功的喜悦,史铁生“痛定思痛,痛何如哉”。
其实,母亲坚忍的意志和毫不张扬的爱是对史铁生命运的启示,启示他面对苦难应该作出怎样的抉择。“因不失其亲”,如今母亲去了,所能够依靠的只有他本人,但他毕竟学到了,学到了如何对待生活的残酷,如何处理生命的落差——“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老子》就曾指出“天下皆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尼采干脆说“恶原本也是善”,这世上,浅浮与美丽并在,高尚与丑陋同存,这就是生活,人必须毫无保留地接受。
《我与地坛》用蘸满了苦难的墨水,在史铁生好思的头脑中转换成了宇宙的哲学,含情沉挚,意蕴隽永,聆之似闻韶乐,读之如沐春风,使人感动至深,受益匪浅。这当然与史铁生的思考不无关系。有人说他爱好悟道玄思,并且擅长此种。玄思是什么?老子说“玄之又玄,众妙之门”,他所指的当然是他孜孜以求的“道”。青城山有副对联写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那么史铁生所思的道是什么呢?是万物?是自然?庄子提出过“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⑦,意思是说天地万物都有本质上的相似点,这相似点又是什么?我想,难脱一个生死之观,轮椅上的史铁生经历了生的痛苦和死的淬炼,终于想到了人面对脆弱的生命应该何为。他以澄澈的思想,高深的悟性,明朗的眼界,睿智的言辞,必将使这篇作品“响在过去,响在现在,响在未来,回旋飘转亘古不散”。
回忆起过去的故事,兴许,油然而生一丝温暖,兴许,散落心底一丝惆怅。也许,过去的事情总是这样,一丝温暖,一丝惆怅,缠啊缠,就这么进了人们的心底,就如林海音的《城南旧事》和史铁生的《我与地坛》那样。 也许《城南旧事》和《我与地坛》丝丝都是温暖与惆怅吧,两篇文章都并不是大起大落,一下子温暖得人血沸腾,一下子又惆怅得哀声满天,且似乎全都是双关,一句是温暖的外衣,却是惆怅的真心——这是《城南旧事》的风格;或是句句惆怅,但带给读者的,却是如春风般的温暖——就像《我与地坛》那样。 其实,不止这些主旨,选材和语句都截然不同。 主旨的异同 比如《城南旧事》的《惠安馆》中,主人公初识秀贞那几段的内容,几乎全是嘻喜哈哈快快乐乐的词藻摞起来的“‘小南蛮子!’疯子的妈妈笑了起来,轻轻指点着我的脑门。”“‘小桂子他妈?’宋妈哈哈大笑,‘你也疯啦?哪来的小桂子他妈呀?’我也哈哈笑了,我知道谁是小桂子他妈呀!”但这些快乐只是在除了“疯子”秀贞以外的人身上发生,而秀贞自己身上,只有“低着头一直发愣”或“她忽然背转身子,伏着树大哭了起来,她说:‘小桂子,你怎么不要妈了呢?’那声音多委屈,多么可怜啊。”诚然,秀贞失去了男友和孩子,心理有点不正常,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大家对她,要不就像她爸对她那样半句话不说,要不就更多人那样,无所谓的笑。这种笑是一种什么笑啊,说不清楚啊。人心总被语言包裹得严严实实。当然主人翁英子的笑除外。儿童的心是最纯的,作者选用最纯的心来看外面的这个世界,才能看到最真切的一面,童言无忌啊。就像有时我们教室突发一阵笑声,而许多同学根本不知道大家在笑什么一个道理,但也就因为主人翁一切都是那么入骨的纯真,从而真正的了解了秀贞,从而“我替秀贞难过,也想念我并不认识的小桂子,我的眼泪掉下来了”。但是,一个孩子社会没有影响她,她又怎能影响改变这个社会呢?在大人的眼里,孩子的话只是戏言罢了。其实,主人翁在自己对秀贞的了解的基础上,再加上秀贞家人的帮助完全能解开秀贞心里那个思念的结。但是,大家只看到“年年开了春,就得闹些日子,这两天就是哭一阵子笑一阵子的,可怎么好?”是需要看医生吧。心理医生应是最了解她的人,而最了解她的人却手无缚鸡之力,有能力的人却不了解她。啊,但是我们追根究底,发现整件事情的起因,只是爱人一去不回,孩子被家人遗弃,是啊这个社会,特别是知识分子,危机四伏,一去不回是常有的事;而遗弃那个孩子,家人也是为了她着想,那年代,单亲家庭的孩子,会被众人冷落。但秀贞不能忍受这一切,或说不能面对这个社会现实,一心为了爱而伤透脑筋,但那个社会太无情了,只有“闯练,闯练”的人才能真正成才。《城南旧事》这些快乐的语句下,只是这些旧社会的无情爬满字里行间。 而《我与地坛》与之完全相反,文章一开始,作者是怀着落魄的心情走进地坛的“它一面剥蚀了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淡褪了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坍圮了一段段高墙又散落了玉砌雕栏,祭坛四周的老柏树愈见苍幽,到处的野草荒藤也都茂盛得自在坦荡。”多么一副苍桑的境色啊!与作者当时的心情相当。确实,“两条腿残废后……忽然间几乎什么都找不到了”嗯,其实这与秀贞一开始的情况比较相似。于是在这种情况下,作者走进了地坛。这不能叫逃避现实,,而是去寻找心灵的寄托,向园子倾述自己的内心,从而排走那丝丝惆怅,让信心和力量回到自己身上。本文作者成功的这样做了,但秀贞不行,那个社会不是这个社会,那个人不是这个人啊。也许,两篇文章的不同之处,完全源于时代不同,一个二三十年代,一个八九十年代,一个资本主义社会,一个社会主义社会。就算是同一个家庭的同一个人,也会有莫大的差别。不然,怎么会秀贞疯了而本文作者却“有一天,在某一处山洼里,势必会跑上来一个欢蹦的孩子,抱着他的玩具”而且“当然,那不是我。但是,那不是我吗?”我在想那快乐的身影,似乎是作者的背影。曾经看到过一组漫画,前台的人在做这般事,而他的背影却在做那般事——即是指心里想着那般事。或许走上山岗的是一位包经苍桑的老人,但他的背影却是那位快快乐乐的小男孩,那才最完美。全文给了大家很多启示很多,最核心的一份——珍惜生命。因为,在落难的时候,只有珍惜生命才会珍惜自己的余生。当然,我不是就这样就否定秀贞不珍惜生命,也许他想两全其美吧,但那不是太难了。作者在第一章就提出“剩下的就是怎样活的问题”,其实就是怎样去珍惜生命的问题。也许全文就是围绕着这么一个问题进行的吧。 两篇文章的主旨,我只是各具一点进行对比,他们共有的对母爱的赞美,对生活的热情等等,都丝丝入扣。这就是我发现的《城南旧事》和《我与地坛》主旨的异同。
选材的异同 《城南旧事》中,由于作者打算“把他们写下来吧,让实际的童年过去,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且这篇小说中的主人翁是一位小姑娘。所以,作者根本是从一位小孩的心灵的角度来选材的——不管大人眼中那是对那是错,反正是对于小孩而言,真正感兴趣的,能记下来写下来的东西。说普通点,就是从小见大。如“‘乱数!’妈妈瞪了我一眼,‘听我给你算,二俗,二俗一,二俗二,二俗三,二俗素,二俗五,……’”那英子妈妈教英子数数,口音却让大家嘲笑那段,虽只有短短百来字,但讲得甚是精细。本来这一段内容与上下文并无直接关系,不想大部分小说,第三段出现这个东西是为第十二段的那个东西作铺垫,他完完全全是独立的,突出的。那为什么我们读起来又不显得突出呢?还是选材恰当啊!由于这是一篇小说,他的选材也更加传奇化,因而更多的故事不像上面那个故事那样独立而是环环相扣。又说《惠安馆》中,开始读时,似乎看到了两个故事,一个是秀贞失去爱人儿子发疯的故事,一个是妞儿和自己快乐玩耍的故事。看上去这两件事风马牛不相及,但谁能想到,故事发展到后来,渐渐发现,妞儿竟就是秀贞那个小桂子——好个传奇。但这个传奇也如满天的泡沫,一触即碎,于是到了后来“‘那么……’有些事情我实在想不起来了”“这只金镯子不是不就是我给一个人的那只吗?那个人叫什么来着?” 金镯子回来了,金表回来了,但过去发生的那些事就像没发生过似的,所有的材料一下子消失了。这不是一种传奇么?而且,请大家注意,全文中的主要人物,除了父亲,那便衣,德先叔,宋妈的丈夫,就全都是女性了。我这本书序认为,林海音是一位女性主义者。也许是的,作者选材时肯定向这边倾斜了的。而那篇书评认为,文中的小英子是代表者一位兰姨娘那样的先进女性,因而才会选这些材——但我不赞成,因为这些选材不止是先进化,而且很儿童化,也许更多的是先进的东西,但这不能说明问题。所以,总的来说,《城南旧事》的选材是以略儿童化的先进的东西加上些幻想而成的一些简单而真切的故事。 而对于《我与地坛》来说,由于它是一篇长点的散文而不是小说,因而它在选材上比《城南旧事》更加真实,亲切。曾在《读者》上读到一篇名为《一堂特殊的课》的文章,其中有这么一句来得贴切:“最真实的通常最枯燥”。真实就是这样。有很多同学在抱怨买不到《我与地坛》“这本小说”。也许大家没在网上先看看这儿篇文章,也许老师出这个选题出乎大家的意料,也许在大家眼里只有小说与小说有对比性。都猜想《我与地坛》是本有趣的小说吧,没想到他的选材比《城南旧事》枯燥得多。但就算他枯燥得多,也依然惹人喜欢——至少我是。为什么?因为他的选材能带给人幸福感,能让人被感动。比如文章第五章讲到“一个漂亮而不幸的小姑娘”。姑娘本不幸,但在已看破生死的作者眼里,笔下,她与哥哥在一起的场景总是显得那么幸福,不管是十五年前还是十五年后。而这又与《城南旧事》的选材方式不同。说过《城南旧事》有许多内容与上下文无关,而这篇文章完全不是这样,比如上面这个例子,紧接着下面就是作者从这个例子看出的对生命的理解——然后进入全文的核心:珍惜生命。一点也不拖泥带水,也是这材选得精啊——要是我以“生命”为题来写作文,定会落入俗套,写些大人物,小动物之类的。而作者直接从自己下手,来诠释生命,亲身体会还是最好啊!这样的选材也算富有创新精神了吧,让《我与地坛》这本就真实亲切且使人深感幸福,感动的选材灿烂生辉。 其实总的来看,《城南旧事》和《我与地坛》的选材的方向完全一样嘛,都是讲身边的小事,但从小处看,不同之处也多。这就是我看到的《城南旧事》和《我与地坛》选材的异同。 语句的异同 也许是作者想表现英子的活泼天真,或好动的一面吧,《城南旧事》只要是小英子出场的地方,准会有成堆的短句出现,也有像《端午的鸭蛋》那段那样精彩的。“但我只想喝水,不想吃饭,灌下几杯凉开水,坐到饭桌上,喘着气,拿起筷子……”是的,四五个字,一连串的动词,灌、坐、喘、拿,不算用得匠心独运,也生动过人。这么精细的描写,具体生动的刻画了主人翁当时磨磨蹭蹭的样子。但我个人认为,尽是匠心独运的华丽辞藻感觉不到是从一个小女孩的眼睛来看的外界,就应该是这个样子。总的来看,其实短句也没那么多,速度挺合适的,用词也有些家常化,贴近人们生活啊,更似是一篇生活情景剧。 但《我与地坛》也不正是个生活情景剧,用词这么相似,不过字面上带有更重的感情色彩,且主要是惆怅。所以,长句多了许多,我那本书,一般一排两标点,读起来缓缓的,动人。而在用词上,本文就精巧得多了——大量恰当的修辞,一句连一句,有时还将很有文学味的词绕来绕去:“我常觉得这中间有宿命的味道”。有时,也来句时下最流行的,郭敬明那种绕昏读者的话,“它等待我出生,然后又等待我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事实上,作者这样不太朴实的句子不算多(相对于《城南旧事》),所以这些语句读起来还是给人以真实美。 总的来看,语句上《城南旧事》和《我与地坛》确实各有各的美,从不同角度,不同读者能看到不同的美——这就是我感觉到的《城南旧事》和《我与地坛》语句的异同。
语句,选材,主旨,三方面,我来读了《城南旧事》和《我与地坛》,也不知道是否理解有误。但也不能这么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独到的理解吧,怎能有标准答案呢?所以我相信我的第一感觉——两篇文章,过去的故事,都是一丝温暖,一丝惆怅,流进了人们的心底,流进每一个人心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