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情况下,如果说是“某某某说”,直录比较好,如果是意录呢?你就用“某某某认为”,可能比较好。张三认为,李四认为,“认为”其实也是“说”,但可以表明“不是他的原话,是我归纳的,是我概括提炼的。”
引导语中一定要有引文作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不能含含糊糊地说“有人认为”,“有人说”,“据有人研究”,等等。那样,表明你对他人不尊重。你用了人家的东西,他没有收取任何费用,你理所当然要宣传一下人家啦,为他做做广告嘛,不能一点补偿不给嘛!即使是为了批评某个人的某个观点,也要提一下人家的大名,人家都给你做靶子了,你还不提一下人家的大名,这是对他人不尊重。
有时候,你引用的一段话,或者说你批评的一段话,抄录的文字比较长,他的文字中又引用了别人的话,它里面又有引号、冒号,这个时候你不太好打引号。打引号比较麻烦,不打引号读者弄不清楚从哪儿开始到哪儿结束,怎么办呢?你可以换一种格式。这就叫叫引导格式,或格式引导。所谓换格式,就是换字体,另起一段,缩进,第一行空四格,第二空两格。这样,读者一看就明白了,立马就明白了。
当然,在变换格式之后,你如果认为仍然有打上引号的必要,那当然也是可以的。这种例子也是很多的。
这种方法不是我发明的,很久以前就这么做了,但是,最近十多年被我们的一些学者搞乱了,大段大段地引用别人的话,也不换字体,也不打引号,也没有“张先生说”、“李女士认为”等引导语,至多有个参见,这个就不像话了。我们的好多名著中,短短的几句话它都换格式,比如说,《三国演义》第三十八回,写到曹操在长江岸边,在大船上饮酒赋诗的时候,场面好壮观啊,写完了以后作者很感慨啊,感慨啊感慨,于是就引用唐朝诗人的诗句说:“折戟沉沙铁未销,自将磨洗认前朝。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罗贯中没有注,但他这明显是引用,我们的出版社为了让读者明白这四句话不是罗贯中本人的话,它就换了一种字体,换了一种格式,让你一看就清楚:这是引用,是“张三说、李四说”,而不是罗贯中的“我认为”。你翻翻经典著作,像黑格尔的《小逻辑》,马克思的《资本论》,恩格斯的《反杜林论》,你仔细翻翻,如果是大段引用别人的文字,它们都换一种字体,换一种格式,以免让读者误解。但是,现在我们好多学者,他是故意地不换格式,不换字体,故意地把引号拿掉,故意地不用“张三说,李四说”,仅仅用“参见”来蒙蔽读者,蒙蔽编者,蒙蔽评委,这实际上就是抄袭,甚至是剽窃。
引就是引号、引导语、引导格式。通过这些让读者看到这些话是张三说的,李四说的,而不是我说的。
(三)标注
标和注可以当一回事,也可以当两回事,为什么呢?你说是张三说的,张三在什么地方说呢?这时候要注明出处。而要注明出处,就必须在引文结束的地方插入一个角标,小圆圈,方括号,都可以,这就是“标”。没有标,注就没有价值;没有注,标就没有必要。所以,标、注是一体的。但是最近十几年有人玩滑头,他只注不标。你不标,我怎么知道你这话从哪儿开始的呢?到哪儿结束的呢?我省有一位著名的经济学家在文章中大段大段地录用他人的文字,正文中一个标也没有,文末却有注。这样的注有价值吗?你要说他是抄袭吧,他说我文章底下有注啊!你要说他是引用吧,他没有引号,没有“某某某认为”这样的引导语,没有变换格式,也没有标。从哪一段开始?到哪一段结束?他注的是哪一段?根本说不清楚!这实际上是一种狡猾的抄袭。这个,老实人、“笨人”不会搞出来,我要注了,那肯定有标啊,没有标怎么会有注呢?标和注一定是对应的嘛,有了这个标,你下面才会有注。对不对?要标注。
这个标要放在引文的结束处。如果有引号,那就紧跟着引号;如果是没有打引号的,在那个人的话的结束的地方,你要有个标。现在有的人呢,他还有一种滑头,他明明意录了别人的五百个字,他的“标”不标在五百个字的最后,他标在五百个字的中间,在二百个字的地方,给读者的印象,他仅仅录了别人的二百个字,后面三百字是他自己的。二百个字是“张三认为”,三百个字是“我认为”,其实那五百字都是“张三认为”。他为什么这样?他这样就是玩滑头,他这样就懒得去“我认为”了。这样显得好像是正规引用,实际上是抄袭。这叫“长录短引”,“长录短标”,或者叫“长引短注”,有不同的说法,说法还不统一,反正是不规范,是玩滑头,这种行为要不得!最近,我发现,南京大学有一位著名的博士生导师,他在他写的一本很重要的著作里面——《学术规范通论》那本书里面,他就玩这种滑头。他自己是研究学术规范的,但是他这本号称规范的著作自身就不规范。批评他的文章我已经写好了,我正在投稿,如果没有刊物用,我就挂到博客上。这个也太不像话了!自己研究学术规范,结果自己长录短标,隐瞒了别人的文字。他这个标没标好。
“注”里面,究竟注哪些内容?注要全面,注不能编造,反对装点门面的“伪注”,反对“当注而不注”。
“当注而不注”就有抄袭嫌疑了,是不是抄袭,我们要再研究,但是肯定有抄袭嫌疑。
假注、伪注是为了装点门面。有的人,他没看过那么多文章,他胡编乱造,弄出一大串注释来让你看。让编者看一看,我这个文章资料丰富啊,我看过好多书啊,你看我这文章几十个注,引用别人几十段话。其实,他没有看过那么多文章,这个叫“伪注”,假的。不能假注,没有张三说,那就不能说是张三说的。张三仅仅说过这一句话,没有说过另外一句话,你不要把另外一句话强加给他,否则,人家如果和你较真,问你:我在哪里说过这个话?你不就麻烦了吗?所以说,千万不能搞“伪注”。
最近,我遇到一个注,我们江苏的一位哥们,好大的一位哥们的一个注。这个注是怎样注的呢?“《纽约时报》某年某月某日”。这就完了,没有作者,没有版面,没有文章的题目,也没有译者。你看的是英文原文啊,还是中文啊?如果是中文,那就有译者,对吧?如果你看的是英文原文,那么英文的作者、标题你得弄出来呀,对吧?没有文章的题目,就《纽约时报》某年某月某日,《纽约时报》几十版呢,你在哪一版上看到的呀?明显就是伪注嘛!装点门面!
“注”的内容,首先就是“见”。见某某某、某篇文章、多少页,某出版社、某本书多少页,一般就是“见”。现在这个“见”被省略了,你直接注作者的名字就可以了。
除了“见”,还有“参见”问题。这个“参见”我是反对的,尽量不要用“参见”。“参见”说不清楚,我有篇文章就是关于“参见”的,叫做《宁愿被“剽窃”,不愿被“参见”》,我在学术批评网上也发过。这个文章在博客上的题目叫《宁愿被“剽窃”,不愿被“参见”》,但是在学术批评网》上发表的时候,主持人毫不犹豫地把我的题目给改掉了。学术批评网的主编杨玉圣先生,他就直接改成疑问式标题——《是参见还是抄袭?》。他的理解是,你刘大生批评的这三种“参见”实际上就是抄袭。这样的“参见”是不对的。
当然,也有对的“参见”,朱苏力的“参见”有时是对的,他在注释里面先说“见”,提供了一个资料,提供了美国有一个什么观点,说见某某人某某书,美国某某人某某书,表明美国现在正流行一种什么、什么说法,如果你不相信的话,你还可以“参见”某某人某某书。这种“参见”是合理的,这种“参见”处于一个次要的地位。他把“见”和“参见”都给你,这是对的。还有一个“参见”,我发现也是对的,就是王庆五教授的一个“参见”,他说:“中国从改革初期”就“明确”了“市场化的基本思路”。这个,你是找不到直接证据的,当时的文件、当时的宪法都是“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改革开放初期就是这个路子,没有说要搞市场经济,但是邓小平在一次讲话中曾经说过:“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这是改革开放初期的谈话,《邓小平文选》里是有的。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一个政策,作为改革过程的一个历史描述,应该找文件依据、找法律依据,但是实在找不到怎么办呢?找到领导人的讲话作为依据也是可以的,那就“参见”,这就是一个次要的依据,“参见《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0页”。这是王庆五教授在《江海学刊》上发表的一篇文章里用的一个“参见”,我认为这个“参见”是合理的。这个参见给读者提供了一个很值得参考的间接证据,不要说我瞎说,我没有瞎说,虽然没有政策依据、法律依据,但是我王庆五也不是瞎说的,邓小平曾经是主要领导人啊,他的话可以作为一个重要证据,至少可以作为一个重要的间接证据啊。可见,合理的“参见”一般是提供间接证据或次要证据的。
但是我发现有三个人很不规范地“参见”了刘大生的文章,我觉得这三个“参见”都是不合理的,至少对我刘大生很不尊重。由于时间关系,我就不细说了,你们可以到网上看。一个是金太军的“参见”,一个是褚宸舸的“参见”,还有一个是管斌的“参见”。这个管斌好像是一个教授,褚宸舸好像是个副教授、在读博士,金太军是著名的博士生导师啦。
我反对“参见”,尽量不要“参见”。对于意录的文字,应当注为“详见”,现在广泛流行的“参见”是不对的。
除了“见”、“详见”,还有“转引自”。你没有找到原著,那你注“转引自”也是可以的。比如说,我要引用米寿江教授的一个宗教观点,但是我没找到他的书,另外一位学者的著作引用过米寿江教授关于宗教的观点,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就“转引自”。“转引自”要放在后半截,前半截还是正儿八经的“见”。比如说你引用米寿江,你首先要把米寿江这个名字打出来,“见米寿江什么什么的”,这里边的内容要把它弄清楚,后半截再“转引自”。
“转引自”一定要在万不得已的时候用。现在这个网络时代、信息时代,一般来讲你不要“转引自”,尽量找原文原著。一般学者的文章他都放在网上,你在他的网站、他的博客上找他的原文,你直接引用,比“转引自”好。实在是网上找不到,图书馆找不到,这个时候你再“转引自”。明明能找到,你来个“转引自”,这个不合理,也不利于研究的深入。
明明该加“转引自”,你却不加“转引自”,好像你读过那本书,就更不对头了,这个注释就是抄袭,抄袭注释也是抄袭。抄袭来的注释也叫“伪注”,叫“连注释一起抄”。“连注释一起抄”会出错误。有的学者比较严谨,他的注释没错,你照着抄不会犯错误。有的人注释不严谨,有错误,这个时候你照着抄,就不行了。人家错了,你也错了,你的抄袭也就赖不掉了。你抄袭人家的错误,这是抄袭的重要证据,想赖也赖不掉。现在台湾的翻译家会在译著里面故意留几个小错误,为什么呢?防止别人抄,防止抄袭者抵赖。你说:“翻译的内容相同是英雄所见略同嘛!你能那么说,我就不能那样说吗?那本书你能那样翻译,我就不能那样翻译吗?”那行,你说你没抄我的,为什么错误也一样,几个小错误怎么就完全相同了呢?这就说明你是抄的。所以说,注释也不能抄!该转引的就要转引,该查原著的要查原著。
十多年前,科斯热、产权热的时候,大家都写产权的文章,引科斯的话,我们南京有位哥们也引过科斯的话,注释中说那句话在科斯某本书的50页上,他注得很清楚。我根据他的注释查阅原文,发现科斯没有说过那句话。为什么他会注错了呢?因为他从《经济研究》上抄来的,《经济研究》上注的就是50页,他也注50页。这个是不对的,你要是实在找不到科斯的书,你就应当来个“转引自《经济研究》”,那就不是你的错误了,对吧?
当时,科斯的书能找到吗?能找到,不仅中文版的能找到,英文版的也能找到,只是没有网络,比现在麻烦一些罢了。我当年研究产权理论的时候,中文版的找到了,发现有一些病句,我就怀疑了,究竟是这本书的英文原文有病句呢?还是译者译出来的病句呢?我给北大同学打电话,请他帮我借一下科斯的那本书的英文版,北大的同学可能看不起江苏省委党校,可能觉得:我堂堂北大教授都看不懂科斯的英文,你这省委党校的刘大生怎么可能读懂科斯写的英文?他说:“没有,没有,没有,……”此后,我们学校的孙霞教授到中央党校学习,我就给孙霞教授打电话,我说:“孙老师,请您帮个忙,请您帮我到中央党校图书馆,借一下科斯那本书的英文版,帮我把《社会成本问题》那一篇文章复印出来。”孙霞教授帮了忙。看了英文原文以后,我才敢给科斯的代表作下结论:泡沫且有病句,所谓科斯定理不过是皇帝的新衣。所以,我非常感谢孙霞教授。
资料是好找的,现在有了网络就更好找了,好多资料不需要你跑到北京,更不需要跑到美国、法国就能找到。你为什么不去找呢?你不找外文版的也就罢了,你总要把中文版的找一下吧?起码也要来个“转引自”嘛,怎么能连注释一起抄呢?
所以,凡转引的,要注明是转引。
“注”里面不能“缺胳膊少腿”,基本的信息要注清楚:作者、文章的题目、出版社,还有页码,等等。现在人们做注,书,一般注到页码。杂志上的文章,一般不注页码,这个也不对。因为这个杂志的文章有的比较短,有的比较长。陈兴良在《法学研究》上发表的《罪刑法定的当代命运》那篇文章,五六万字,占了好几十个页码,你不注明页码,你仅仅说陈兴良这篇文章讲过某句话,读者怎么查对啊!编者怎么查对啊!没法去查对,所以要注明页码。那么,报纸呢?要注明作者或记者的名字,要注明文章的题目,还要注明版面。你不注明哪一版,也不好查对啊!现在的报纸版面越来越多啊!有的报纸几十个版面,上百个版面,每天就是本大书啊!你仅仅说某某报纸某年某月某日。这个怎么核对,没法核对!没法核对怎么行呢!所以要注版面。
是不是所有的“张三说、李四说”都要注呢!不一定。有些话是名言,不需要注明出处,可以不注。还有成语、俗语,不需要注。著名的诗词也可以不注明出处。“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要不要注啊!不需要注。还有一些公认的历史事实,不需要注。唐宋元明清,中国历史这个顺序,不需要注。这个说法,几十年、几百年都这么说,还需要注明出处吗,不需要。但是你引用了一个不是公认的事实,或者你引用的事实跟公认的看法恰恰相反,那一定要注。秦朝灭亡后是汉朝,这不用注。如果说“秦朝灭亡后建立的不是汉朝,而是唐朝”,这要注明出处。这话是谁说的?对不对,究竟是谁说的?公认资料不需要注,违反常识的话一定要注明出处。赞扬别人的话可以不注,我说的是可以不注,并不是必然不注。批评别人的话,你引用别人的话是为了批评,一定要注明出处,要注得清清楚楚。不然人家说:“你栽赃吧,我在哪儿说过这话?”你就没办法回答了。白纸黑字,那一篇文章,在那份杂志上,你注清楚了,你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对他说:“这不是你写的吗?”那他就没办法了。关于注,就说到这儿。
(四)用
引用,引用,“引”的目的就是“用”。那么,什么是“用”呢!批评是“用”,张三说的不对,说错了,这是“用”。张三说得太好了,这也是“用”。“用”就是深化,这个,《著作权法》有规定,就是使用别人的作品为我的文章服务,论证我的思想、观点,来推动学术的发展、文化的发展。
我举个例子,谈镇教授说过:“只有夕阳的企业,没有夕阳的产业”。是不是这意思啊?我原话记得不准确,就谈镇认为吧!谈镇先生认为,只有夕阳的企业,没有夕阳的产业。不打引号,换个字体变个格式,这样就很清楚了。还可以加个注,把它弄得清清楚楚。我把这句话录到我的文章中干什么呢?不能仅仅录啊!这就产生了“用”的问题。
假如是一篇经济学文章,我先弄个谈镇先生认为,只有夕阳的企业,没有夕阳的产业;我再弄个孔陆泉教授认为,休闲可以发展成大产业,应当鼓励;我再引用李炳炎的话,来个李炳炎认为,公有制跟市场经济不矛盾,可以对接;我再弄个蒋海益教授认为,《资本论》讲的剩余价值分为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相对剩余价值是非常合理的,应该鼓励;我再来个冯必扬教授认为,政府招商相当于观众站着看戏,观众站着看戏扰乱了剧场的秩序,政府招商扰乱了资本市场的秩序,应当叫停。我把这些话全部弄来,好像也是篇文章,起个名字叫做《当前经济改革问题的若干思考》,说不定还能获奖呢,因为里面的话都是我校学术名家的学术精华。如果将引导语去掉,再将“见”和“详见”改为“参见”,就更能获奖了,因为评委们会认为刘大生的这篇《若干思考》字字珠玑,句句精华,并且都是刘大生自己的原创。但是,实际上,根本不是原创,而是汇编、集萃。这都是“张三说、李四说”啊,刘大生的“我认为”在哪里呢?没有,一句也没有。没有“我认为”,就是录而不用,就不是论文。
针对上述各种说法,来几个“我认为”,就是“用”。比如,针对谈镇的言论,我可以从两个方向分析使用,一个是赞扬,作为论据;一个是批评,作为靶子。
谈镇先生认为,只有夕阳的企业,没有夕阳的产业。根据谈镇先生这个逻辑,根据这个思路,或者说根据这个道理,可以得出另外一个结论,或者另一个观点,那就是我刘大生的观点:只有夕阳的教授,没有夕阳的课程。根据谈镇教授的原理,我还可以再推出一个观点,也是关于教育的:只有夕阳的大学,没有夕阳的专业。这话可不可以呢?这话也可以,对吧!这就是我赞成他的观点的一种“用”,作为我的论据使用之“用”。
假如我不赞成谈镇的观点,我也可以“用”:谈镇啊,按照你这观点,好像有些话讲不通啊。比如说,制造兵马俑的产业是不是夕阳的产业呢?你今天开公司专门去制造兵马俑,有人买吗?为什么到了汉代以后,就没有人制造兵马俑了呢?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不需要兵马俑了,兵马俑这个产业就成了夕阳的产业。成了夕阳的产业之后,相关企业也就完了。我这里用事实进行推理,论证他的观点是错误的,这也是“用”,作为批评的靶子使用之“用”。
批评完以后,谈镇肯定不服啦,肯定要反驳。他可能(我说的是可能,也是我的假设)会写文章,论证说:
刘大生对我那个观点的批评是完全错误的,站不住脚的。为什么呢?我谈镇说的这个产业是广义的,是可以变的产业。你不能紧盯死扣“兵马俑”三个字。兵马俑是什么呢?是陪葬的产品。生产兵马俑属于陪葬产业,今天有没有陪葬产业呢?仍然有陪葬产业,对不对?今天陪葬的不是兵马俑,是模型轿车,模型手机,模型电脑,模型别墅,模型小姐,这就是今天的陪葬品,仍然是陪葬的产业嘛!从这个意义来讲,陪葬的产业也不是夕阳的产业,生产陪葬品的企业,搞得好也能赚大钱。所以,刘大生对于我谈镇的批评是错误的。
这样一来二去,理论不就深化了吗?学术不就前进了吗?认识不就越来越清楚了吗?真理不就越来越明白了吗?对不对?所以,一定要针对“张三说、李四说”,来几个“我认为”。“我认为”就是“用”,没有“我认为”就是录而不用,引而不用。录而不用,引而不用,说得好听一点叫资料汇编,说得难听点也就是抄袭,即使有注,有参见,也是抄袭!对吧,所以这个“用”很重要,很关键。
请大家注意,“注”是必要的,但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用”。因为这个“注”是最近几十年才逐步逐步规范起来的。我刚才跟大家说的《论语》,孔子为了批评他学生,引用了别人的话,《论语》中有没有注啊,孔子有没有注啊?没有,为什么没注啊?当时还不习惯。用刀子在竹简上刻字,在下面刻注很麻烦。但他有“用”,有“用”就表明不是抄袭。明白这个意思吧?毛泽东在纪念张思德的文章里,说过这样的话:“中国古时候有个文学家叫做司马迁的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这是对司马迁的话的引用,是为了论证“张思德同志的死就重于泰山”这么一个观点,这么一个“我认为”。毛泽东有没有注?没有。追悼会上的讲话,怎么注?有注也不能念出来。《毛选》关于司马迁这句话的注,是后来的编辑家们补上去的。毛泽东当时没有注,为什么不是抄袭呢?为什么没有人批评毛泽东抄袭呢?因为“注”不是关键,“用”才是关键,有“用”就不是抄袭。
衡量是不是抄袭,我有个观点,还没有得到公认的一个观点,正在准备发表。我认为抄袭和剽窃是有区别的,所谓剽窃,是秘密的,“窃”嘛,把别人的文字改头换面,弄到自己的文章中,没有任何注释,叫剽窃。那什么叫抄袭呢,抄袭是公开的,它是有“注”的,有出处的,但是它没有“用”,没有“我认为”。把别人的一段话、两段话放在自己的文章之中,没有赞扬,也没有批评。虽然后面有个注,我觉得这也叫抄袭,这是公开的抄袭,但不叫剽窃。所以说,“用”是关键。
引一句话就要“用”一句话,引两句话就要“用”两句话,引一段就要“用”一段。“用”了才能成为你的文章的有机组成部分。比如你造房子,买了许多建筑材料,买了木板和砖头堆在那里。堆在那里能成为你房子的有机组成部分吗?不能!你只有“用”过之后才能成为你房子的有机组成部分。那砖头一块一块地砌到你墙上去,才能成为你房子的一部分。那个木板“用”了之后,变成你的家具,变成你的地板了,才能成为房子的有机组成部分。这个就叫“用”。如果不“用”,那叫材料的堆砌,没有价值。所以说,写文章,最关键的是对材料的运用。引的话都要“用”,要么是赞扬,要么是批评,要么是拿他的话作为我的论据,做进一步推论。时间关系不细说了,如果有兴趣,我们课下继续讨论。
八、投稿问题
最后一个问题,投稿问题。怎样去投稿?我告诉你,最好的文章是发表不了的,你写的最好的文章,最优秀的文章,可以传世的文章,肯定发表不了,你干脆不要投稿。怎么办?你放在网上。次好的文章,第二好的文章,刊物是比较喜欢的。所以,文章要掂量掂量,然后再决定是不是投稿。
另外,不同的刊物对文章有不同的要求。这也要求你把文章写好后自己掂量掂量,掂量掂量投哪个刊物。我发现我们有些同学文章写得很好,投稿时却没注意掂量。我们法学专业的史华松同学比较有学术天赋,比较会写文章,但是他投的那些刊物都是影响不大的。当然,从长远意义上讲,任何一篇文章,只要发表了,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都享有著作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每篇文章也平等。但是呢!现实的影响不是很好。某某专科学校学报上的文章,跟《江苏行政学院学报》上的文章比较一下,人们会觉得《江苏行政学院学报》上的文章分量比较重,那个专科学校的就比较轻。《江海学刊》与我们党校的《唯实》一比,人家就觉得《江海学刊》的分量重。这些,对你找工作也会有一些影响。所以,你投稿要尽量向高处投。我说的是尽量,但是呢!你也不能太盲目,明明这文章不会被高级刊物采用,你也投,那也不好,所以你要掂量掂量。你的文章适合那个刊物?有些刊物侧重学术,有的呢关注现实,这个也要掂量掂量。
首先要掂量掂量,然后还要适当迎合,我说的是要适当迎合刊物。什么意思呢?不同的刊物,在格式上,在注释体例上,在行文风格上,有些不同的要求,不太一样,不完全一致。你投稿之时故意跟它对着干,它明明要尾注,你全部用脚注,它看了你的注就不高兴,它怎么会乐意发表你的文章?当然,对于权威人士,刊物不会计较这些,刊物会帮助他处理好这些技术性问题。但你作为一般的作者,如果有一点点和刊物的要求不协调,编辑连多看一眼都不愿意。“怎么这么多脚注啊!我们要求的是尾注,你根本没看过我们的刊物嘛!”人家就懒得看,懒得理睬你,不说采用,也不说不采用,让你等,让你白等。所以要适当迎合。
第一个是掂量,第二个是适当迎合,第三个呢,要多投几家,多投几家是什么意思啊!你不能对你的文章失去信心,只要是花了功夫写出来的文章,有价值的文章,就要有自信,这家刊物不用,就投那一家。那一家还不用,再另投,要多投几家。如果是花了功夫的文章,最终是能发表的。
投稿要注意的第四个问题,就是投稿之后究竟等多长时间?一般的刊物都要求三个月。我告诉你,我最近写了一篇文章,叫《学术期刊的霸王条款》,我觉得这三个月是霸王条款,你不要理睬它。《著作权法》规定的是一个月,我们要以法律为依据。所以,你投稿等一个月就可以了。等三个月,就是霸王条款。报纸,等多长时间?等半个月。一个月、半个月,没回复,你不要指望它了,你就另外投吧。以后它又发表了,你就告它,这是它的责任,它不能告你。
还有一个问题,一个技巧问题,注意新刊物。新刊物,刚开始,投稿的人不多,它的影响不大,经常需要出去组稿,这个时候你投稿就比较容易发表。
投稿要考虑的第六个问题,是版面费问题。这个世界有许多公平的东西,也有许多不公平的东西。你们研究生是最没有钱,最缺钱的,发表文章呢,他不给稿费,还要版面费,这个是最不公正的事情。按理来说,稿费就该给你们研究生,教授们就不应该给。教授有工资嘛,有津贴、补贴、课时费嘛,教授们还有课题呢,应该为国家做贡献,国家花钱给你搞课题,写文章还给稿费啊!学生没课题,也没有工资,才应该给稿费,而且应该给高稿费。但这仅仅是我的看法,他们不听我这一套的。但是,你们应当尽量不交版面费。你说你们生活这么困难,有时还要打工,跟父母要钱多么不好意思啊!学校、国家给的补贴又那么少,写文章最好还是挣点稿费,尽量不要交版面费,多投几家。这是我的看法。但是,假如你觉得:我的文章特别特别重要,可以成为传世之作,可以开创一个新纪元,可以成为一个里程碑,相当于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不发表出来是全人类的重大损失。发表出来,虽然我牺牲了一点版面费,但为人类做出了重大贡献。在这种情况下,我支持你付版面费,如果你付不起,我可以赞助你版面费。我觉得这种情况比较少,特别特别重要的文章极少。所以,请不要支付版面费。
另外,你还可以向海外投稿,香港的没问题,澳门的没有问题,台湾的也没有问题啊!两岸关系不断地和谐,不断地亲近,不断地改善,我们党校不少老师在台湾刊物上发表过文章,我也发表过,那没问题。我在香港、澳大利亚和美国的中文刊物上也发过文章,这都没问题。海外的审稿要求和我们大陆有些差别,有些文章在大陆发表不了,可以在海外发表。所以,尽量不要交版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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