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眼目睹”可以用
前些日子,看到一位老师贴了一个解疑的帖子,其中谈到了“亲眼”和“目睹”不可同用的问题。今天陈千里老师又举了周国平《散文这一种作物》中的句子“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见证,亲眼目睹金钱的力量如何在驱逐着残存的自然。”来说明,“亲眼”和“目睹”语义重复而“应将 ‘亲眼目睹’ 改成‘亲见 ’或‘目睹’二者只取其一即可。”。
与这两位老师不同,我的看法是,二者可以同用,因为,所谓不能同用的说法,不外乎二者词义上是相等的,但要注意,词义上的相等,只是在解释词语的词典义上是相同的。我们使用语言文字目的却是表情达意,有时为了强调某种状态、情景和感情,同义的词语也是可以连续使用的,这样使用的结果就形成了“同义反复”的修辞方式。
例如,北宋时有人写过一首《宿山房即事》诗:“一个孤僧独自归,关门闭户掩柴扉。半夜三更子时分,杜鹃谢豹子规啼。”其中每一句都有三个同义词,每一句中都构成了“同义反复”,但这种用法并没有造成语义的冲突。反而,增强了诗人深夜难眠,孤寂思乡的情感氛围。即如诗中提到的“关门闭户”“半夜三更”也已经成为了成语,而经常被使用。
再如像“半斤八两”过去一斤为十六两,“半斤”即是“八两”,但半斤八两却要表示两两比较而持平的状态,如果把“你们俩是半斤八两”改成“你是半斤,他也是半斤。”或“你是八两,他也是八两。”在语意上就有所改变了。这类的成语还有“精疲力竭”“无独有偶”“孤苦伶仃”等词语也是同义反复的。
另外,古人在起名时,也会用到同义反复的词语,已达到语意激励的效果,陶渊明字元亮,诸葛亮字孔明,周瑜字公瑾,都是这样的例子。
回到具体到“亲眼目睹”这个词语时,如果我们能把原始句和改写句并排放在一起比较一下,就能看出语意上的区别了。
原句: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见证,亲眼目睹金钱的力量如何在驱逐着残存的自然。
改句1: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见证,目睹(了)金钱的力量如何在驱逐着残存的自然。
改句2: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见证,亲见金钱的力量如何在驱逐着残存的自然。
考察语意,原句中的“亲眼目睹”,突出强调了“见证”时,“我们”就在现场的亲在性和直观性。而改变之后,第一句,成了一个完成的状态,前面语句中所透露的“我们”的在场的直观性被保留了,但亲在性却消失了。改后的第二句,也成了一个完成的状态,与第一句正相反,这句话保留亲在性,但直观性却消失了。从语意上的损失来看,只有原句是最全面的的,而改后的句子,不止在语意上,而且在表达的顺畅程度上都有所损失。
通过这比较,我们可以看出,只从词语的词义上考察同义词语并判定同义词不可重出的说法,其实是一种静态分析的结果,而在动态的语意表达中,同义反复的修辞方式却往往会超出词义限制而形成一种动态表达的特殊效果。